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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郑通汉:统一思想 加强领导 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2008年4月8日
  水利部财务经济司副司长     郑通汉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8/4/12    

同志们: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改造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了。今天,我们在北京紧急召开这个工作座谈会,目的就是要贯彻财政部、水利部的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的试点工作,为今后全面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构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良性运行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刚才听了各省的代表汇报了试点项目区的前期工作情况,总体进展比较顺利,个别省由于种种原因存在一些困难,这是可以理解的,这是一件新鲜事物,存在困难是肯定的。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今年的试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直是我们的一项工作重点。水利部从推动农业水价改革入手,提出了建立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机制的政策建议。水利部汪恕诚、陈雷前后两任部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汪恕诚部长三次听取关于此项工作的专题汇报,对农田水利良性运行机制的体制、机制设计和具体方案的实施都作了明确指示,还亲自写信向国务院主要负责同志作了报告。陈雷部长明确要求,要“抓好试点、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按照家宝总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节水灌溉力度,把这项惠及农民的实事办好。请财经司、农水司会同有关司局提出贯彻意见,向国务院报告。”

在部领导亲自指导下,相关工作由浅到深,逐步推动,从构想到出台政策经历了5年多的时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将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小型排涝设施建设纳入补助范围。”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由去年的10亿元增加至30亿元,并将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综合改革试点纳入补助范围。上周,财政部已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各地,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也印发了项目指南,其中单独明确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总规模为3.375亿元。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复杂的系统工作。推动试点工作,中央的责任主要是研究政策,制定规划,争取资金,监督检查,而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因此,试点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是要依靠试点省的水利厅、项目区政府和用水户协会所在的试点灌区努力工作。应该说,试点工作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全国试点总规模150万亩,涵盖了2007、2008两年水利部布置的试点任务,中央补助比例实现了我部在政策建议中提出的中央补助50%,省财政补助25%。农民投工投劳25%的要求。应该说补助标准是满足了工程改造的需要。因此,各地具体实施试点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试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机制能不能建立起来,关系到这项工作今后能不能长期、全面展开的大局。各省要从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解决民生水利问题,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改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试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把握做好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财政部、水利部调整了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内容,同时根据建设内容修订了项目指南。水利部在项目指南修订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在指南中明确了试点项目申报的对象、条件、材料等内容和要求,但由于项目指南规范的是所有补助项目的立项,相对比较简单,因此在这里我还要着重提出以下四点要求,这是抓好今年试点工作的关键。

1、明确试点工作目的

指南的总体原则中明确要求:“要突出工程建管机制体制的完善和创新。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工程设施改造、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创新工程管护机制”。这是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思路在项目指南中的体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改造试点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要在工程改造的同时,抓好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推进产权改革、深化水价改革等综合改革,最终建立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机制。我们在项目指南中对于试点项目申报的材料做了具体规定,实际上就是对试点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地在试点项目的选择、申报和实施中必须严格条件和要求,没有按照要求编制规划和方案的,不积极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的,不承诺推行终端水价改革,不承诺明确用水户协会末级渠系工程产权(使用权)的项目,一律不予以安排。

为了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还组织编制了试点项目的工程技术要点、概算导则、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标准以及末级渠系水价测算办法等指导性文件,近期将印发给各地,希望各地在项目申报、审查和组织实施过程中予以参考。

2、抓住试点工作核心

陈雷部长在去年12月27日“农业水利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改造方案编制工作布置会”上的讲话指出,要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培育成末级渠系的产权主体、改造主体和管理运营主体。因此,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规范化建设是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来我们要求试点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是规范化建设后的用水户协会,但考虑到时间因素,因此在项目指南中只要求是进行了登记的用水户协会。但这不并意味着就可以放松这项工作的要求,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仍然是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各地在具体项目实施之前,仍然要把用水户协会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合格作为先决条件。

为提高农民用水自治能力及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下一步重点工作是要组织开展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培训。培训将分三个层次逐级开展,首先是由部里统一组织对省级管理部门进行培训,其次是由8个省区负责组织对相邻2-3个省区的行政管理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和协会骨干的培训,最后由各省在试点项目区组织对协会成员的就地培训。目前,我们已与负责组织省级培训的8个省区签订了委托合同,同时还将统一编制培训教材,制定统一的培训计划,随后会印发给各地,希望各地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计划如期保质地完成。

3、突出“先建后补”的抓手

“先建后补”是财政部、水利部向中央提出的政策建议中的关键内容。要保证试点项目能够按照财政部、水利部的总体思路,在工程改造的同时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关键的控制手段是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要实行“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但目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各省,项目指南中也没有明确试点项目应推行“先建后补”补助方式,这极有可能导致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一是仍然以工程改造为主,忽视体制机制改革;二是不能保证试点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到位;三是不能保证省级配套资金全部落实。但是,我们仍然坚持试点项目必须实行“先建后补”。当然,“先建后补”的具体形式可以根据各地、各试点项目的实际情况,探索不同的实现形式,比如由用水户筹资、省财政配套资金作为启动、材料供应商代垫材料以及协会委托灌区管理单位组织实施等多种具体形式。

因此,希望各地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强对试点项目县(区)的指导和监督,正确处理,积极贯彻落实“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同时,我们也在积极协调,争取能就试点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印发一个指导意见。

4、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组织保证是试点成功的重要环节。各试点省要尽快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开展工作。一是成立部、省和灌区三级协调机构。水利部在原“两项机制”工作小组的基础上,组成水利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小组,由矫勇副部长任组长,成立协调办公室,设在财经司。具体试点工作由财经司会同农水司等有关司局组织实施,灌排中心和发展研究中心提供技术支撑。17个试点省和相关试点地区也要组织成立相应的试点工作协调机构;二是要建立试点工作网络。将试点项目的监测评价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为明年和今后争取更多的资金奠定基础。各省要在本周五前将联络人(最好是农水和财务各一人)报到我司;三是要建立试点项目检查巡查制度。我部将组织开展试点项目的全面巡查和督察。计划组成三个督查组,在8月进行全面检查体制机制建设、工程改造进度。各省也要建立相应制度,根据试点实施情况,及时组织巡查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不断加以解决;四是建立有效的奖惩和考核机制。按照部领导的指示,水利部将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和考核机制,建立先建后补、多建多补、考核到省等机制,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积极推进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的体制机制建设。对综合改革成功的省要给予项目安排的奖励,对不按照部里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和先建后补的省,次年要减少项目和资金安排。

三、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资金拨付文件和项目指南已印发各地,项目申报和审查工作马上就要进行,在此,我对如何做好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提几点要求。

1、把握几个关键的时间点

项目指南中要求各地要在4月底前申报文件报送财政部、水利部,财政部、水利部将于5月底前将合规性审查结果反馈各地,6月20日前各地要将整改情况上报。2007年第一批14个试点项目区的规划和方案都已通过了专家审查,2008年新增试点项目必须在4月15日前,将三项规划报送我司,我们将尽快组织进行专家审查。虽然说时间非常紧张,实际工作我们已经在去年年底就进行了布置,据了解,个别省的工作比较滞后。因此,各地必须切实采取措施,抓紧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时组织进行申报项目的技术审查。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灌区管理单位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要主动发挥作用。保证试点项目能如期申报。

2、把握项目申报要求

按照指南要求尽快做好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项目指南要求,列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末级渠系改造项目,必须报送以下材料: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末级渠系改造和农业水价改革三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用水户协会登记证书复印件,灌区管理单位意见,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推行终端水价承诺函、明确用水户协会末级渠系工程产权(使用权)的承诺函。

这些申报材料的准备,实际就包括了我们对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各地在项目申报时,要严格按照这些要求,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文件。一是要统一填写《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这是所有类别项目的统一要求,各地可以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填报;二是要编制三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我们已经多次做过要求,就不多说;三是要提供用水户协会登记证书复印件,这是代表申报主体的关键要求,估计还有不少的地方达不到这个要求,回去以后要抓紧向政府报告,协调相关部门,按时完成;四是要提供灌区管理单位意见,重点是要审核试点项目区以上的骨干工程续建配套和改造是否已经全部完成,骨干工程与试点项目区之间不存在未改造的空白地段;五是要提供县级人民政府的相关承诺函,这也需要各试点项目区抓紧回去做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严格项目审核

坚决杜绝重报、虚报的现象。不得将2004-2005年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末级渠系试点项目或已经完工的项目重复申报。根据财政部2007年组织的全国351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进行的专项核查,有8个省12个灌区存在用已经完工的项目重复申报的问题被通报。各地要保证试点工作不能出现这类问题,一经发现,坚决处理。

4、保证工程改造和体制改革协调推进

要严格按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要科学安排施工工期和进度。末级渠系节水改造涉及农民直接利益,施工期的安排要讲究农闲与农忙统筹安排,保证冬灌、春灌、夏灌和工程改造两不误,确保年底全面完工。

要保证体制改革和机制建设与工程建设适当超前或同步进行(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要适当超前)。各省的财务处要有专人负责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落实。当前,要按照部里的培训计划,制定本省和相关省试点灌区的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培训工作。

5、做好内外部组织协调工作

在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必须充分发挥财务处与财政部门关系好,沟通顺畅的优势,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确保试点项目的资金不被压缩和安排到别的水利建设项目中。在财政部农业司的支持下,我们根据各省试点前期工作情况和地方政府积极性,安排了不同的试点资金。当务之急是要加强与财政厅以及厅内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四个环节的协调工作,一是我们已在项目指南中明确了各地试点项目补助资金总规模,各地要尽快修改完善规划,调整试点面积,确保这些资金全部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改造试点项目;二是要确保我们安排2007、2008年的已经编制三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并通过审查的试点项目列入中央资金补助范围;三是要确保中央补助资金按照要求足额用于试点项目实施;四是要确保省级资金足额到位。

6、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建立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奖补机制是公共财政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良性运行机制的重大突破。我们必须紧紧依靠公共财政的投入来构建农田水利良性运行机制,没有公共财政的支持,灌区工程体系难以改造,农民用水自治缺乏动力,水价制度难以推行。因此,各试点地区的水利部门要从保证粮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既要保证资金安全,又要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快捷、便民、高效。总的要求有三点:一是要保证省级资金提前到位。这是抓好“先建后补”,解决启动资金的关键。二是要保证中央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不得将中央资金用于改革试点以外的项目,不得用于管理房建设,归还借款,发放工资等。根据财政部2007年组织的全国351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进行的专项核查,有22个省109个灌区存在挤占挪用的现象。三是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现金支付。不要用借条、非经营性结算票据和行政性收费收据等不规范票据支付工程款及白条报销和入账。特别是要规范大额现金支付管理。

7、做好项目效益评价工作

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减轻农民用水生产成本,构建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为衡量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成效,我们要组织对试点项目区实施综合改革前后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以便及时总结试点成效与经验,并向国务院报告。按照部领导的指示,我们必须要搞好试点,争取扩大补助资金规模,达到小农水、大资金的目标。而这项工作要有说服力,是需要大量的数据的分析对比。因此,各试点省区要明确要求试点灌区管理单位和试点项目区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试点项目的用水量、渠系利用系数、水价标准、农民水费支出、水管单位水费收入及计收率等关键性指标,在项目申报的同时就要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我们将组织开展相应的监测评价工作,对试点项目区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

8、开创性开展试点工作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一件开创性的工作,许多提法,做法虽然是来自实践中,但要在末级渠系改造中推广使用可能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试点工作中可能还会出现很多问题,特别在先建后补,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要多方面探索,积极开动脑筋,创造新鲜经验。今年底,我司将对17个省的试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按照部领导的要求,对体制机制、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范、群众反映好的试点进行奖励。对检查中发现体制机制建设不到位,资金安排使用出现问题,省级资金不到位和农民用水户意见大的,将通报批评,并建议明年不予安排灌区末级渠系改造项目。

同时,提请各位要加强试点工作的宣传。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发掘典型材料,水利报刊网站开有专题。这也是年终检查考核的内容。

回去以后,参加会议同志要尽快向水利厅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传达各试点灌区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全面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请在上报联络员名单时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上报我司。

同志们,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改造试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能否取得成功事关农田水利建设大局,事关民生水利的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局,请各省的同志一定不辞辛苦,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试点工作,把这项惠及农民的好事办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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