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认真做好全国100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工作,经研究,定于5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交流前段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要求。
2、专家讲授县级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典型经验及应注意的问题,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更好的发挥示范作用。
3、部分专家与省、县人员交流,建立专家技术对口支援机制。
二、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农水(供水)处分管处长,示范县水利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及有关专家。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示范县水利局准备经验交流材料(电话通知有关省份),材料字数为3000-5000字,我们将材料汇编成册,印发参会代表。经验交流材料内容如下:
1、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进展情况,包括示范县建设的做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等。同时请各有关省(区、市)水利厅推荐1个示范县在会上交流经验。
2、请在会上交流经验的示范县准备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规划进展、资金落实、工程质量、具体做法、出台的文件等内容。
请各有关省水利(水务)厅(局)于5月10日前将经验交流材料及会议回执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农村水利司供水排水处。
四、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王革 马琳 电话:010-63202881
陈俊 电话:010-63205169
传真:010-63202880
邮箱:gsc@mwr.gov.cn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