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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全省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福建水利厅副厅长刘子维:着力民生民心 构建和谐社会 努力推进海峡西岸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2008年5月9日
  福建省水利厅副厅长     刘子维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8/5/20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莆田市召开全省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这是继安溪县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现场会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按照全省防汛抗旱暨水利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精心安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当前有利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为重点的民生水利建设进程,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贡献。

今天上午,大家参观了莆田北高镇、东峤镇供水厂及在建供水管网点和入户点等五个供水工程建设现场,听取了他们的经验介绍,我感到很受启发,尤其是莆田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精心规划、广筹资金、强化管理,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方面的经验,值得全省各地学习借鉴。

下面,我就全省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关注民生民心,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水利与民生息息相关。解决好直接关系民生的水利问题,保障农民饮水安全,事关民生民心,事关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早在1991年开始就把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工程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致力于发展农村供水事业,经过多年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面解决我省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进入“十五”时期,尤其是2004年以来四年间,我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放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连续四年把以千万农民饮水工程为重点的“六千”水利工程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集中资金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省各级各部门集聚合力,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卫生厅、民宗厅、老区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幅度增加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投入。各级地方政府突出民生民心,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促进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至2007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投资162597万元,实现乡乡镇镇通自来水,建成村级供水6250个,受益人口813.2 万人,全省有74.7 %行政村用上了安全饮用水或简易自来水,厦门市率先实现了全市村村通水。全省农村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饮水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实施,减少了疾病,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减轻了农民取水的劳动强度,解放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深受农民的欢迎,被农民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具体体现。

这次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之所以选择在莆田市召开,主要是莆田市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形成了富有自己特色的

“一个中心三大体系六项重点”的工作思路,实行“规划、建设、筹资、管理四同步”,坚持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推进民生水利建设,给我们提供了四点启示:一是规划科学,二是建设规范,三是筹资有力,四是管理到位。在规划上,莆田市委、市政府从发展大局和功能布局需要出发,提出了“三水源、四通道、五重点” 水资源科学配置新格局, 逐步完善水源工程和配置工程设施。近年来,投资1.38亿元建成平海湾跨海供水工程,效益平海、埭头、东峤和南日四个沿海海岛乡镇37.6万群众;投资6.5亿元建设金钟水利枢纽工程,新增供水能力1.67亿方,为莆田人民再造一个“大水缸”;投资5.6亿元建设金莆供水工程,效益仙游中南部、莆田城区、妈祖城区,以及沿线11个沿海乡镇120多万人。这些水利工程建设为莆田市全面实施饮水安全工程,一揽子解决沿海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提供了较充裕的水源保证。在建设上,推行“一扩二改三新建”,即首先选择有供水能力富余的水厂扩大延伸管网覆盖面,改造水厂,扩大供水规模,提高供水能力;新建跨乡镇跨行政村连片集中式供水厂,发挥规模效益;在集中式供水条件不具备的个别区域建设分散式供水设施,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在资金筹措上,全市村村通水总投资约需7.2亿元,采取了“市里补助、县(区)乡镇配套、群众自筹”的方案进行筹集:工程投资按照平原、沿海乡镇人均400元标准,筹资比例为人均市级150元、县(区)乡镇100元、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山区片人均投资500元标准,筹资比例为人均市级150元,对建设投资大的孤岛村,每个行政村另加10万元补助,县(区)乡镇150元,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并积极发动社会捐资和民资投入,拓宽筹资渠道。在管理上,推行“一明二清三到位”,即供水设施产权明晰,用户水价清楚,供水设施管护到位,开工一批、建设一批、验收一批,发挥效益一批。建立起“管理主体明确、管护有序有效、水质安全稳定、水价核定合理、群众长期受益”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极大地提高了项目地农民的健康水平与生活质量,改善了生产条件和生存环境,得到群众的普遍拥护和大力支持。莆田经验是全省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一个精彩缩影,对我省当前和今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将起到很好的借鉴推动作用。

在我省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程中,全省各地通过努力实施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树立了政府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密切了政府和农民的关系,增强了民族团结,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关注民生,决策凝聚民心。四年来,我厅紧紧抓住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发展机遇期,主动融入全省发展大局,提出了“六水六千一配置”水利发展思路和“一个中心心两个保障”目标要求,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把水利工作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并将“六千”水利工程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把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六千”水利工程之首,决定用五年时间大力实施,以解决农民群众最紧迫、最直接、最关心的水利问题。“六千”水利工程建设,成了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受到全省人民拥护和支持。决策凝聚民心,实事集聚力量。全省各级各部门把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部署,层层落实。省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民宗厅、老区办等部门把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在规划、资金、建设、管理等方面给予全力配合支持。省水利厅举全厅之力,全面部署落实工程建设计划,与全省各设区市签订责任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书。同时认真落实责任制,由厅长负总责,厅领导与相关处室分片挂钩,切实做好督查落实。全省各设区市及各县(市、区)政府均把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立“六千”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二)突出责任,部门集聚合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是一项点多、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建设时间长、难度大,必须统筹安排,强化责任,由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才能奏效。四年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省政府及时安排落实了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省人大、省政协专门听取了“六千”水利工程建设情况专项汇报,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行专项调研督查。省发改委安排专项资金6600万元,开展10 个县1320 个行政村饮水工程建设。省财政厅加大投入,四年安排2.61亿元,实施6171个行政村饮水工程建设,并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开设了工程项目资金专户,确保资金及时落实到位。省老区办对行政村饮水工程配套投入218 万元。省民宗厅对 61个行政村配套投入357 万元。省卫生厅积极配合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水质监测和水质化验工作。省水利厅根据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及时安排下达补助资金,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国债资金投入。省环保、教育等部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按照每村配套1~2万元不等投入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有力促进了全省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程。

(三)集中民智,机制创新活力。实施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是关键。从四年来各地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看,每村工程造价从10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平均每村在15万元左右。因此,除省、市、县的补助及配套外,还有相当部分建设资金主要依靠自筹解决。为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全省各地集中民智,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激活融资机制,创新投入模式,采取“集、捐、引、费、贷”等多形式、多主体、多渠道投入方式。一是采取“一事一议”,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集资兴建村级供水工程。二是转让经营权,引进民间资金兴建饮水工程。三是发动社会捐资,推进饮水工程建设。四是收取林权改革的林地使用费投入饮水工程建设。五是部份乡村利用银行贷款建设饮水工程。此外,一些地方采取为各村供水工程免费提供设计、免收“六千”工程质量监督费和水质化验费等办法,节省工程投资,推进村级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溪县采取“三制三促进”即激活融资机制,确保投入;创新建管机制,建管结合,促进工程长效运行;建立“三位一体”制度,采取安全供水、节水、生活污水排放处理“三个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促进农村整体面貌的不断改善,形成了“产业发展、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社会稳定”的和谐局面。

(四)重在持续,规范长效管理。实行建管结合,是农村饮水工程进入良性循环、发挥长效运行的重要环节。在四年来的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我省各地采取建前定规范、建中抓质量,建后重管理的办法,逐步建立了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机制。一是明确规范要求。建设之初,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民宗厅、老区办联合出台了《福建省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从规划、设计、投资、施工、验收、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均已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二是强化质量监督。省水利厅每年专门从厅属事业单位抽调8位技术人员,作为“六千”水利工程项目联络员下派8个设区市,把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重点督查项目。并多次组织厅“六千”办、“六千”水利督导员深入各地工程现场开展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各设区市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工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严格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验收制等“五制”,把好施工队伍关、材料关、检查验收关、资金使用关、质量监督关等“五关”,并实行施工跟踪、资金跟踪、进度跟踪、质量跟踪、督查跟踪“五跟踪”和分类督查、分项督查、分片督查、分阶段督查、分进度督查等“五督查”,确保工程质量关。三是创新管理模式。各地在抓好工程建设的同时,重视建后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确保饮水工程的长效运行。上杭县以农民水利协会、安溪县以用水户协会、浦城县以供水工程管理协会、永安市以老人管水协会、建瓯市以供水理事会、福安市以农村供水管理处等形式,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责任,建立了职能清晰、权责利统一的管理模式,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持续长效运行。

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是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水利厅向关心支持水利工作的各级各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向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水利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

二、建设民生水利,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重点

关注民生、注重和谐是党的十七大会议的重要主题。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党的十七大报告多处涉及水利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党中央对新时期水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一直是“三农”工作的热点,也是全国全省“两会”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多次提出饮水安全是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如果我们不能加快解决好这个问题,无论多少理由,都无法向人民群众交待。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加快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尽早让群众喝上安全卫生水。今年中央下发的1号文件中,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把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千万农民饮水工程为重点的“六千”水利建设再次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这既对我省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又为我省加快水利事业发展、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我们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水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新的思路全面认识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要求,进一步认清水利部门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的应尽之义和所承担的历史重任。

近几年来,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由于我省特殊的水资源条件,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问题依然存在,海岛、半岛人饮困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水的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农村饮水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至2007年底,全省尚有1100个行政村、华侨农场、部分少数民族村和3.8万个自然村未通水,同时还有2700个老化失修及标准低的村级供水亟待巩固完善,部分受冻雨灾害损坏严重的村级饮水工程亟需修复。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融资机制尚不完善。村级供水工程建设的各级补助资金仅占总投资的25%左右,大部分资金尚需依靠多渠道筹措。目前我省有的地方筹资办法不多、力度不大,投入机制还不够活,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标准、进度和质量。三是水源水质污染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随着各地乡镇企业和农村家禽畜业的快速发展,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骤增,不少地方山地开发和矿产开发破坏植被、污染水源,导致水环境恶化,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四是重建轻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有些地方管理制度不健全、水价偏低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影响农村饮水工程长效运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引起我们密切关注。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从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注重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出发,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重要任务,下大力气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让农民真正喝上“放心水”。

根据水利部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全省防汛抗旱暨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民生水利建设工作要领,总结近年来我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近期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心,按照民生水利建设工作要领,以保障饮水安全为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完善投入机制,强化建管结合,提高饮用水质量,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安全问题,促进农村饮水安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新农村提供水资源安全保障。

按照总体思路,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从2008年开始,按“三步走”的计划,分期推进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今年着力解决第一轮建设规划中剩下的1100个行政村和华侨农场2万人、64个少数民族村通水问题;2009~2010年,解决2700个行政村老化失修、标准偏低和部分少数民族村通水问题,全省行政村通水率达到100%,饮水安全人数达农村总人口的80%以上;2011~2015年,解决3.8万个自然村通水问题,全面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实现上述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认真做好以下“巩固、完善、强化、提高”四项重点工作:

(一)   坚持统筹规划,巩固建设成果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要解决千万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既是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我们要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重点解决饮用水中重度氟超标问题,饮用水砷超标问题,血吸虫疫区急需改水的问题,苦咸水、铁锰等其它水质问题,水量不足、供水保障率低、取水不便等问题。对新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在深入调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好不同阶段的规划、将需要解决饮水问题的人数落实到村组或农户,对人数实行名册管理,予以公示。各地在建设饮水安全工程过程中,要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标准,既要考虑当前的现实可行性,同时要兼顾今后长远发展的需要,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既保证用水安全又节约资金的原则,分类采取有效建设措施。对于农村饮水安全国债项目,应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实行项目公示制,重点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搞好项目质量和建管结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国债项目发挥长期效益,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条件较为成熟的地方可以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加快建设步伐。今后凡实施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划,按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和履行审批手续,全面推进全省农村饮水工程的规范建设。对已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切实加强管护工作,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

(二)拓宽资金渠道,完善投入机制。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各地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基础、其他各方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首先要确保中央国债资金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各种名义拖延和挪用。二要加大市、县(市、区)的财政投入。农村饮水安全是社会公益事业,理应得到各级财政的支持。中央和省财政厅对农村饮水安全已加大了投入;省发改委、老区办、民宗厅继续安排专项和配套资金。各市、县也应加大财政投资力度。三要用好已有的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筹集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费、水费等有关规定,做到足额征收,及时划拨到位,拿出适当资金用于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四要发动社会力量,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充分利用社会投资、个人筹资引进外资、银行贷款和港澳台胞及华侨捐资兴建饮水工程。五要深化水利改革,利用市场机制,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采取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方式,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六要坚持“一事一议”原则,发动受益农户投资投劳。在各级政府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各地要用好“一事一议”政策,组织群众民主决策,发动受益农户积极投资投劳,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七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建管结合。

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分散,管理难度大。要保证工程长期发挥作用,关键是要明晰产权,落实管理责任,建立水价机制。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和我省相继出台的《福建省乡镇供水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村级供水项目实施办法》和《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建立和落实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产权明晰、责权统一、管理到位、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持久发挥效益。各地要根据饮水工程不同的类型、规模、范围,分别采取不同管理形式。单户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管、自有、自用;联建工程采取民主决策,受益农户自愿组建供水协会,民主讨论制定管护制度,确定管护人员。集中式供水工程实行专业化管理,采取供水站与用水户协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由物价部门按成本核定水价,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

(四)重视水源保护,提高饮水质量。

保护好饮用水源是保证供水工程水质、向人民群众供应干净水的前提。农村存在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因此,我省各级水利部门在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同时,要采取农村供水、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三位一体”,安全供水、生活污水排放处理相结合,水质处理与水源保护相结合等综合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紧密依靠当地政府,积极与卫生、环保部门配合,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严格监控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加强禽畜养殖环境管理,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网等形式的水产养殖活动,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防止乱打井、乱开矿造成饮用水氟、砷等有害物质超标。饮用水源地附近要严格禁止发展高污染工业、防止和减轻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污染。生活污水排放处理设施要与供水系统同步建设,防止生活污水随意排放造成新的水源污染。今后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将水质处理作为重要内容。当水源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时,应采取必要的消毒净化措施,保证水质达到饮用标准。在进行水质处理的同时,加强对供水工程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要以规模较大的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为小型供水站提供水质检验服务。对分散的供水工程,要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三、努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和举办奥运会之年,也是推进全省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至关重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厅年度水利工作安排,今年要着力解决1178个行政村(含华侨农场作业区及部分少数民族村)通水问题,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我们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民生水利建设工作要领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立足四个着力推进”和抓好“六个落实”的要求,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明确工作责任。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事关解决“三农”问题,事关民生民心,事关社会和谐,事关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承诺兑现。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水源保护、饮水工程建设和水质监测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到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卫生、民宗、老区办、环境保护、教育等多个部门,需要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省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到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省水利厅负责牵头及组织实施全省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老区办、省民宗厅、省卫生厅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根据各自的职能共同推进工作。按照《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形成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具体、配合密切、推进有效的良好工作机制。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大力度,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上,并体现在工作部署和资金投入中,不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而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县水利(水务)局各业务科、股、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学习、强化服务、强化务实、强化责任,勇挑重担,全力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确保年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年度任务。今年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包括行政村、华侨农场、部分少数民族村等三项通水建设任务,省级计划安排补助资金7500万元,按照工程建设难度大小实行分类补助。为尽早开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每村先补助5万元,同时安排华侨农场和少数民族行政村通水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下半年视工程难易下达攻坚经费。各地都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落实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配套资金,切实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工程建设中,要坚持了解实情,精心勘测,认真设计,科学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求得实效。要因地制宜地确定供水工程规模、投资、效益,既要有超前意识,为今后发展预留空间,又要注意从实际出发,优化设计,节约投资,量力而行。县市水利部门要按照年度全省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总体任务,抓紧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将饮水工程项目落实到乡、到村、到工程、到受益农户,同时要明确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和建设单位。列入2008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水源水质评价和规划设计,第二、三季度组织实施并基本完成,第四季度扫尾、验收和总结。

(三)创新工作机制。各地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不断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管理机制,增强水利工作活力,提高建设管理水平。要深化农村水利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和股份办水经验,调动广大农民兴建水利基础设施的积极性。要积极发展民营水利,广泛吸收民间资金,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大力推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集中民智,引导农民开展饮水工程建设。近年来,全国各地在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的实践中,积累了推进“六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即全面落实规划建卡、社会公示、集中采购、资金报账、巡回监理、明确管理责任和建立水价机制等六项措施,立足“群众全程参与”,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建后管理等各个阶段都有用水户代表参与,充分征求用水户意见,接受用水户监督,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我省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借鉴实践,让农民用水户协会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强化工程督查。质量是工程的生命线。各地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要把抓好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重点把好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验收关,在项目的设计上,坚持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由县(市、区)水利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同时注重工程水源选择,认真做好水源水质、水量的论证,新建工程水质经化验不达标的,要另辟水源,确保供水安全可靠。在工程施工上,由所在县、乡(镇)、村组织实施,较大工程的施工队伍的选择应实行招标投标制,县(市、区)水利部门应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包点)负责施工中的技术指导,省、市有关部门应做好项目实施质量、进度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施工和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达到设计要求。较大规模供水工程按照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标投标制、质量监督制进行。在设备材料选择上,主要材料设备应由技术主管部门推荐采购,有条件应实行政府采购,这不仅能确保所购产品质量,且便于管理,同时还能得到比较优惠的价格,降低工程造价。在项目的验收上,项目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建成后,在有关乡村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由受益乡、村提出验收申请,县(市、区)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立即采取措施整改。要继续实行省、市、县的全面挂钩督查责任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

(五)做好技术服务。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工地,加强技术指导,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上,要重点做好水源、管材选择、管线走向、净水工艺、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尤其是要积极推广应用技术可靠、运行稳定、管理方便、造价低廉的生物慢滤水处理技术,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按照水利部农水司的总体要求,今年10月底前要建成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加强饮水安全项目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效率,各地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并投入使用。各级水利部门要着力提高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对农村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水利技术人员自身素质,增长工作才干,增强驾驭水利建设发展和解决矛盾困难的能力,真心实意把千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好、维护好、发展好。

同志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做好此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新的任务,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新的起点上,群策群力,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为推动我省民生水利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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