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4年5月6日 星期一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首页 > 正文
在2008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研讨会上的发言
加快推进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 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水利保障
2008年7月4日
  重庆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处     刘正平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8/7/10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重庆地处西部,位于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下辖40个区县,总人口3188万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2/3。重庆市两江环抱,过境水量丰富,但全市近98%的区域是山区和丘陵,人均当地水资源量1651立方米,为全国人均值的2/3。同时,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及水文气候的影响,全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程度低,工程性缺水十分严重,三峡库区更是“守着长江仍喊渴”,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形势十分严峻。2004年,根据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现状调查结果,重庆市农村总人口2423.32万人,饮水不安全人口达到1341.2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5.35%。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当前民生水利工作的重点。从2004年12月起,按照水利部的总体部署,农村饮水工作重点从解决饮水困难转向解决饮水安全问题。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在2012年前基本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解决600万人饮水安全目标调整为解决800万人。全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的“314”总体部署,立足“率先”和“加快”,超前谋划前期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推广“民办公助”、“先建后补”、“整村、整镇推进”等新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截至2007年底,全市共计投入农村饮水安全资金11.1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专项资金7.28亿元、地方财政及受益群众自筹3.89亿元;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0489处,解决了283.26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全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从2004年的1341.21万降低到2007年底的1058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成为关系民生的“德政工程”、“阳光工程”。

在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中,我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为饮水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工程量大、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农村饮水工作纳入了八大“民心工程”。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2006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十一五”全市将完成各类水利投资300亿元,其中重点解决8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07年2月,在重庆两会召开期间,市委、市政府第一次将往年召开的“人口环境资源工作座谈会”换成了“水利工作座谈会”,原市委书记汪洋同志提出了“把确保广大群众能够喝上水、喝上安全水、喝上干净水,作为水利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 2007年5月,原市委书记汪洋、市长王鸿举亲自给汪恕诚部长写信,请求水利部支持重庆在西部地区率先解决饮水安全。民建重庆市委在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用水的建议》(第207号)被确定为由原市委书记汪洋牵头办理的重点提案。2008年3月,市政府与水利部签订了《共建统筹城乡水利发展与改革试验区合作备忘录》。各区县党委、政府都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当年本地区的“民心工程”,由地方行政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为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立足“加快”,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力争在2012年前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总体要求,全市加大了农村饮水安全前期工作力度。2000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重庆市农村饮水解困规划》、《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近期实施规划(2004~2005)》、《重庆市“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全市在“先编制实施方案、再编制可研”新思路的基础上,按照“倒排工期”,制定了前期工作时间表,确定2008年前全部完成“十一五”期600万人中剩余不安全人口规划基数的可研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全面提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市水利局颁发了《重庆市城乡供水工程设计图集》和《重庆市乡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DB50/T30-2000)》,有效地提高了设计质量和工作进度。

(三)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市委、市政府在深刻反思、痛定思痛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集中出台了8条财政投入政策,并依据《决定》中明确的土地储备、税费减免等特殊优惠政策,有效利用市场、行政这“两只手”和政府信用贷款、土地储备、收费权质押、盘活存量优良资产等方式,通过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财政信用贷款和市水投集团融资,已分别落实工程建设资金20亿元、100亿元、58亿元,其中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达到5亿元。由市政府出资1亿元,烟草部门投入9亿元,结合农村饮水安全、雨水集蓄、乡镇供水等项目,在13个烟叶生产大县实施了烟水配套工程,成为工业反哺农业的成功范例。各区县也加大了农村饮水工程的投入,巴南区贷款4800万元、武隆县贷款2000万元、开县县级投入4000万元开展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村社广泛运用“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等政策,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劳集资的热情,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入水利达5亿余元。

(四)创新思路,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并推行了片区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与效益,我市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片区工作组,采取不间断深入项目区县巡查的方式,帮助、指导各区县搞好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近期,市水利局建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对口联系制度,局领导、各处室均重点联系一个区县,指导区县切实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进度。

二是建立并推行了以“竞标”为核心的水利投入激励机。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竞标”激励机制的通知》,建立了市级财政“竞标”投入激励机制。采取“竞标”方式择优选择了黔江、巴南、垫江等3个区县开展“全国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在项目计划安排上,市对区县、区县对乡镇全面推行“竞标”,真正体现“谁积极,支持谁”。市政府出台了“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奖励政策,即鼓励各区县在计划下达前,先行筹资、垫资按照规划完成建设任务,市级据实给予补助; 2008年底提前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的,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

三是建立并推行了“三公示”制度。对饮水安全、小型水利、病险水库整治等工程项目全面推行了开工前、竣工验收前和违规违纪查处情况的“三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受益群众和全社会的监督。全市除无建设任务的渝中区外,其余39个区县对95%以上的项目全面进行了公示。

四是建立并推行了“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新机制。打破过去“先建设、后管理”的常规,在项目计划竞争安排前,通过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工程建设前落实占地调整、民间筹资投劳、水价标准、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程建设动工前的各项机制,再按照建设程序开展工程建设。黔江区创立的这一新机制已在全市广泛推广。

五是建立并推行了“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新机制。对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优先安排实施,实行国家资金定额补助;对符合总体规划、前期工作成熟、自筹资金落实、符合动工条件的项目,鼓励在下达计划前,提前实施,中央和市级资金落实后,优先给予补助。潼南县分工程类型确定“定额补助”标准,乡镇、村社按照规划完成工程建设,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五是建立并推行了“整镇销号”的新机制。在“整村销号”的基础上,以乡镇供水为依托,整合小型水利、烟水配套、扶贫、乡镇供水等项目资金,打造骨干饮水工程,同步解决镇内全部村社的饮水问题,实现“整镇销号”。黔江区整合涉水资金1500万元,新建的新华乡、邻鄂镇饮水安全工程采取优选水源、多级建厂供水的方式,实现全镇城乡供水一体化。

(五)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一是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各项目区县坚持从项目方案设计、项目施工队伍与材料设备选择、施工质量监督、项目验收及建后管理等环节强化项目管理。在方案制定上,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决策,采用集中供水与小型分散供水相结合的方式,优先实施水质有保障、综合效益好的集中供水工程,打造标准水厂,提高农村自来水入户率。在施工队伍与材料、设备的选择上,全面推行工程施工单位公开招标制度,择优选择专业化施工队伍。对于规模较小的分散式供水工程,采取打捆招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保证了工程质量与效益。巴南区、黔江区、彭水县注重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打造出一系列农村饮水“亮点”工程。

二是建立健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为建立有效、稳定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全市各地对农村集中联片供水工程,都按照建设与管理、规划统一和“一事一议”的原则,由业主提出管理制度和水价标准,在充分听取受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报经物价部门批准执行;对群众居住较为分散、规模较小的集中供水工程,交由受益群众组成的用水户协会自行确定管理制度和水价;对以户或联户建设的分散式供水工程,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由受益农户自行管理。黔江区、开县、南川市的用水户协会组建手续齐全、管理规范,为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目前,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顺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落实到位困难。目前,全市还有1058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全部解决需资金42亿余元,在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8亿元的基础上,尚需地方财政配套和群众自筹14亿元。由于全市大部分区县为农业县,还有国贫县14个,市贫县4个,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群众自筹能力弱,县级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到位不足,将导致饮水工程覆盖面小,建设标准低。

2.农村饮水项目投资标准较低。由于近年水泥、钢材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和民工工资大幅上涨,导致工程造价不断攀升。饮水工程中央按照405元/人的标准下达投资计划,实际测算投资达到600元/人左右,缺口率达到50%。部分已成农村饮水工程由于受投资限制,工程规模小,建设标准低,水处理工艺落后,供水保证率不高。

3.部分项目规划设计思路落后,工程形象较差。一些区县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时,还停留在解决“有水喝”的阶段,规划设计和实施时根本不考虑水处理工艺,导致水质不达标(如直接取用煤洞水,可能导致硫化物超标)。很多农村饮水工程供水管道埋设不到位,不注重外观形象。

4.项目管理程序繁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散、小、多”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特点,国家和市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将其参照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如每年数次的可研、实施方案审批等,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市级层面的工作量,同时也对区县造成一定的制约,影响了工程实施进度。

5.农村饮水水价偏低、水费征收困难重重。农村饮水工程水价多是政府定价,且大多数工程达不到成本水价。一些工程建成后,未建立健全水费的收取制度,有的工程根本就没有收水费,喝福利水、大锅水的现象普遍存在。绝大多数工程不能提取工程大修、折旧费,导致水价大大低于运行成本,部分工程运行艰难。

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调整项目地方配套政策。我市地处三峡库区,国家和省级贫困县较多,经济基础薄弱,自主发展能力差,财政困难,配套资金压力很大。因此建议国家在安排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计划时,对贫困县提高投资补助标准,降低或取消地方配套资金。

(二)提高投资控制标准和中央补助标准。针对物价快速上涨,工程造价不断攀升的实际,建议国家适时提高下达各省市的投资控制标准和中央补助标准,确保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和水处理工艺不因投资不足而降低标准。

(三)明确前期工作经费来源与提取比例。建议明确从工程建设费中提取合理的前期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以及技术审查、专题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检查评估、水质检测和监测等项目管理工作。

(四)支持地方财政贷款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地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积极性非常高,由于财政资金困难,采取了担保贷款建设,希望国家能出台政策予以认可,并纳入国家补助投资解决范畴。

(五)建议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应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农村水厂用电应该按照农业用电的价格给予优惠;农村生活用水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引用水库水的执行农业用水价格;对农村水厂实行税费减免,在认真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税费标准和减免幅度。以此保证农村水厂能够实现良性运行。

(六)建议将饮水安全项目可研、实施方案审批以及竣工验收下放区县负责。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建议将饮水安全项目(含乡镇供水)的可研、实施方案审批以及竣工验收权限全部下放区县;放宽饮水安全项目招投标的限制;允许区县对“竞标”和“先建后补”项目进行调项等。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如何进一步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步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的课题。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部署,以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这一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民心工程,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