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施“用水户参与式灌溉管理”改革,让用水者协会搭建平台,使用水户直接参与用水管理,不仅调动了农民参与建设田间工程和用水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了灌区的管理水平,而且节约了用水,呈现出人水和谐的喜人局面,这是近年来在甘肃省兴电灌区处处可以看到的情景。
2000年以前,由于缺乏经营意识和水是商品的认识,喝“大锅水”思想严重,加之缺乏必要的补偿机制,水费收入不能及时到位,维修改造资金短缺,工程老化严重,灌区群众管理组织有名无实,支渠及以下田间工程管护责任得不到落实,侵占毁坏时有发生,跑、冒、渗、漏损失严重,用水效率较低,严重影响了工程充分发挥效益。灌区水费搭车现象严重,不但加重了农民负担,而且影响了水管单位和地方政府及灌区广大用水户的关系。
针对上述问题,兴电灌区紧紧围绕大型灌区“两改一提高”的指导思想,借鉴其他灌区改革的成功经验,于2000年引入了用水户参与式灌溉管理体制改革。自开展“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改革工作以来,“工程+协会+用水户”这一新型用水管理模式在兴电灌区取得到全面推广。按照“民主参与,依法管理”的原则,到目前为止,兴电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已达到65个,成立了327个用水小组,涉及灌区人口10.2万人,控制灌溉面积28.6万亩,实现了向灌区全面覆盖,已经走上了全面推广和良性发展的轨道。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发展,对于巩固和扩大大型灌区“两改一提高”成果,推进大型灌区可持续和谐发展等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被实践证明是破解灌区田间工程管理难题、规范用水管理、实现节约用水的最佳模式之一。
农民用水户协会构建了农民主动投入灌区维修建设的有效途径,恢复和改善了灌溉面积。据统计,自协会成立以来,兴电灌区平均灌水定额由每亩110 m3降到现在的103 m3以下,平均亩次节水达6——8m3 ,仅此一项年可节水400万m3,为扩大灌溉面积创造了条件,灌区群众通过沿渠扩灌、恢复改善灌溉面积等措施,发展有效灌溉面积7.8万亩,使全灌区有效灌溉面积由改革前的17.85万亩增加到2007年的30.95万亩。
改革以前,灌区干支渠以下的末级渠系管理“缺位”,带来了诸多问题,如灌区事权划分不清,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和水管单位管理“错位”;供用水协调难度大,水浪费严重;水费收取混乱,水费到位率低;末级渠系工程年久失修、积病成险,灌溉效益衰退。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发展,则完善了“工程+协会+用水户”的管理体制,为大型灌区可持续和谐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兴电灌区在完成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同时,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劳动义务工、积累工实行须经村民会议一事一议制度,田间工程的清淤、维修、筹措资金、投工投劳出现困难这些问题,实施了田间工程用水户自主管理。逐年将支渠维修管护任务划分到用水者协会,斗农渠的管理和维修按用水户受益面积大小划分到用水组、到用水户,设立明确标志,明确管理责任和措施办法。载止目前,已完成了120条斗渠的丈量和划户管理,涉及斗渠长度25km、农户6400户、灌溉面积8万多亩,有效消除了原来灌区末级渠系管理的空白区。支渠以下田间工程移交用水户管理,农民逐步认识到自己是工程的主人,增强了工程管护责任心和自觉性,原来认为工程管护维修是水管单位的事,对破坏水利工程行为视而不见,现在是人人维护,个个关心,斗、农、毛渠畅通,为下游输水提供了保证,减少了跑、冒、漏损失,提高了水的利用率,渠系水利用率由原来的65%提高到现在的68%。
同时,针对协会不受地方行政组织和水管单位的干预,在实际运行管理中缺乏一个有效监督机制和社会监督的责任主体这一问题,成立了由水管单位、乡镇驻村领导、村委会负责人和用水户代表组成的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监督组织——农民用水者协会监事会,每个监事会组成人员7——9人。在65个协会成立了64个监事会,会长由灌区内各乡镇主管农业的领导担任,组成人员中乡镇领35人,驻村干部13人,村级负责人41人,水管人员23人,群众代表175人。监事会的成立,既发挥了地方行政组织的服务、协调能力,又充分发挥了水管单位的专业管理职能,同时又充分调动了广大用水户自主参与用水管理的积极性。其职责是广泛听取和反映用水户的意见、建议,对协会日常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及时督促协会、用水组向用水户公布水费帐目和对对斗渠工程进行维修管护,调节水事纠纷和处理群众投诉,督促协会按章程制度办事。发生水事纠纷、违反水价政策的人和事,监事会和水管单位配合协会共同处理,消除了以前群众对工程的片面看法,增加了相互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随着协会的迅猛发展,协会在用水秩序、水费征收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带动了整个灌区管理水平的提高。农民用水户协会成立前,由于没有有效的管水组织,放水秩序杂乱无章,村、组之间要水和用水各自为政,用水矛盾突出,需要大量人力守水,水事纠纷频频发生,而用水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协会成立后,内部进行民主协商、集体决策,制订相应的用水制度,实现有序用水,实现整个灌区用水的统一调度,大大降低了用水成本。在水费征收方面,农民用水户协会成立前,水费征收中间环节多,极易出现层层加码、层层截留、挪用水费,造成农民高负担用水,灌区水管单位水费收取率低的局面。农民用水户协会成立后,协会与灌区水管单位直接签订供用水合同,中间环节减少,实行“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和一票到户制度。解决了水费收缴中由村社代收代扣农业税、“三提五统”等搭车收费问题。通过节水,减少浪费,亩均年节水28 m3,每亩年可节约水费开支25元,人均减负可达35.7元,全灌区每年减负可达500万元。目前,兴电灌区组建协会的地区水费收取率都保持在100%,且农民用水的水价均控制在批准的范围内,用水户对协会评价的“满意率”高达95%以上。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发展,对于巩固和扩大大型灌区“两改一提高”成果,推进大型灌区可持续和谐发展等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通过积极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兴电灌区各项发展指标目前均位于甘肃省大型灌区前列。中国灌区协会副会长李焕亚来兴电灌区调研后认为:兴电灌区的斗渠划户管理制度、监事会制度、公示制度为全国大型灌区首创的“三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