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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灌区农业水价改革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8/7/15    

摘 要:针对当前灌区农业水价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农业水价改革与农民承受能力、合理补偿农业成本水价两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一、当前灌区农业水价改革存在问题

20多年的农业水价改革实践表明,灌区现行的水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水价政策等严重滞后,以下问题较为突出:

1.水费计收难、收取率下降,灌溉面积大幅度衰减,工程老化失修严重;

2.全国绝大多数灌区,水价偏低,供水单位严重亏损,生产与发展受到压力很大;

3.节水与卖水的矛盾、用水与管水的矛盾及用水户不关心节水等问题愈加严重;

4.层层加码、搭车收费等现象依然存在,屡禁不止,加重了农民对农业水价改革的误解;

5.现行农业成本水价一般超出了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

二、农民承受能力与农业水价

一般来讲,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由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共同决定,经济上能够承受、心理上愿意交纳是水价改革成功实施的基础。但目前国内对于农业水价承受能力的定义和测算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判断农民水价承受能力具有相当的随意性。

农民纯收入是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它既是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程度的综合性指标,也是研究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从当前农民纯收入情况来看,依赖灌溉的种植业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较低。因此,单纯地用灌溉费用占农民家庭总收入或总支出的比例来推断农民灌溉水价承受能力是不全面的。同时,对农业水价改革来说,必须顾及超低收入者的承受能力,他们对农业水价改革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农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决定了对待农业水价的态度,水价合理与否、是否愿意交纳是心理承受能力对水价做出的最终解释,这就要求水价改革必须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而且,农民承受能力还与当地的农业用水条件、经济上对农业种植的依赖程度、农民的经济投资意识以及对水商品认知程度等因素有关。

以河南省新乡市人民胜利渠灌区水价改革情况为例,资料分析结果表明,农民的承受能力同水费占农民年均纯收入、农业生产投入、年均支出、单位面积净收益等的比例有密切关系。当水费占农民年均纯收入的4%~8%(支出的6%~8%),占农业生产投入的10%~12%和产出的8%~10%时,农民普遍认为水价合理或基本合理,愿意交纳水费,表明水价在农民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因此,可认为水费占年均纯收入的8%是该灌区农民对水价承受能力的极限。

从大范围来看,由于地域差别、农业种植结构、灌区管理运行体制等的不同,其它灌区的情况如何,有待于进一步具体分析。因而建立一个合理的农民承受能力指标评价体系,使其具有广泛的普遍性和应用性,尤为重要。

三、合理补偿农业成本水价

农田灌溉在我国是用水大户,当前多数灌区水价还未达到供水成本。若单方面提高水价,过高的水费支出将增加农业生产成本;而站在农民的立场,水价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势必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因此,合理补偿农业成本水价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水管单位事业收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制定的一项基础性研究,必能有利于调动农民与水管单位的积极性,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农村经济增长,促进农民增收,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当前,对于灌区工程性质界定及工程的等效价值分析,灌区除承担管理外的公益性与风险成本的合理补偿等研究较少。因此,深入分析各类典型灌区的经营管理现状和其承担的自然风险和各类公益性任务(包括防洪、除涝、抗旱、补给地下水、水土保持等),确定其等效价值,应提上议事日程。同时,用水户(农民)面临供水信息滞后、用水条件、降水条件、管理过程粗放、种植结构差异以及物价、政策、其它用户制约等众多影响,用水具有信息不对称性。

合理的水价应是农民的支付意愿、水资源高效利用与灌区良性运行三方博弈的结果。因此,需要研究建立农民承受能力、水资源高效利用与灌区良性运行的水价博弈模型,研究不同因素对水价博弈的结果,进行联动效应分析,确定农业水价。

根据现状农业成本水价的构成和影响因素,以及农业水价的博弈结果,参考国外在灌溉用水、工程投资与维护管理进行补贴的做法,分析农业成本水价的合理补偿方式,从理论、政策、法律等方面确定农业成本水价的合理补偿政策、机制和途径,并就补偿合理性进行评价。合理补偿农业成本水价的对策与措施研究还包括:水管理单位体制改革措施研究、财政资金投入政策研究以及运用水价经济杠杆促经灌区节约用水和农民的承受能力途径的研究等。

四、结语

1.不同地区水资源条件、农业生产等差异性很大,水价改革对供水单位和农民生产的影响也极不相同。因此,分析不同农户灌溉作物效益分析与水价支出的最优比例,建立农民对水价承受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农业水价改革提供科学依据愈发重要。

2.合理补偿农业成本水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以农业水价为主线,建立农业水价博弈模型,深入探讨农业水价与农民的承受能力、灌区良性运行与节水之间的关系,进而确定合理的农业成本水价补偿机制,同时找出农民、水管单位和节水三者的结合点,实现三方共赢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廖永松.农业水价改革的问题与出路.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4,3.

[2]沈大军等.水价理论与实践.科学出版社,2000.

[3]周振民,吴昊,农业水价改革与农民承受能力研究,水利经济,2005,3

[4]郑通汉,张彬,汪习文,当前农业水价改革中的问题、影响与对策,中国水利,2006,16

[5]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引黄灌区水价研究报告,河南省水利厅,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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