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河北、陕西、黑龙江、江西、湖南水利(水务)厅局:
我司组织编制的《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指南》(简称《规划指南》),已于9月3日以《关于征求对<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指南>意见的函》([2008]农水农函字第22号)向各省(区、市)征求意见。为使《规划指南》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导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经研究,决定召开《规划指南》咨询审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介绍《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指南》。
2、讨论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有关问题,重点探讨规划范围、基准年和水平年、编制中的技术及操作等问题。
二、参加人员
北京、河北、陕西、黑龙江、江西、湖南6省、市水利(水务)厅(局)负责组织本省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的相关处室负责人或承担编制本省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的技术负责人1-2人;水利部门规划专家。同时,邀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的同志参加。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9月17日在水利部北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期1天。9月16日在北京中民大厦报到(电话:010-83539988)。
四、会议要求
请与会人员认真研读《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指南》,并准备修改意见。修改意见以文字材料形式一式20份带到会上,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舒同庆 龙海游
联系电话:010-63202205、63203368,13693288095
电子邮箱: njban@mwr.gov.cn jsggc@mwr.gov.cn
二00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