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时期,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水利厅决定召开这次全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总结交流经验,分析研究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水管体制改革等三项重点民生水利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确保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各项建设、管理和改革目标的实现。这次会议得到了水利部的高度重视,农水司姜开鹏司长亲自出席并指导会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上午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土右旗是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面经验较多的旗县之一,特别是在“整乡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用水户参与式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他们的做法对其它地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刚才,包头市土右旗水务局等3个单位所作的大会交流发言,各有侧重,特点突出,很有启发和借鉴意义。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和发改委的代表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一会儿,水利部姜司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三项重点民生水利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水利与民生息息相关。解决好直接关系民生的水利问题,是中央和自治区的重托,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民生水利工作,就是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活条件、生产发展、生态改善等基本的水利需求为重点,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形成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水利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全社会共享水利发展成果。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是水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水利科学发展的全局。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完成好、落实好全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水管体制改革等三项重点民生水利工作,是当前各级水利部门首要的政治任务。
(一)充分认识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提出从2006年起,用10年时间解决全国3.2亿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对饮水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会议研究部署饮水安全工作。2004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还对我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群众饮用高砷水的问题作出了专门批示。去年总书记来我区调研时, 又特别强调了饮水安全工作。水利部已把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列为当前水利工作的第一任务。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问题,连续两年把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列为自治区“十大重点民生工程”和“八件实事”之一,并在年初召开的全区农牧业工作会议上与各盟市签订了责任状。今年9月16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第9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水利厅关于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的专题汇报。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问题,从资金、政策等各方面全力以赴支持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心协力将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真正惠民、利民的优质民生工程。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我区部分地区因长期饮用不卫生水,群众患病率高,特别是饮水型砷中毒病区癌症发病率明显高于其它地区,严重地损害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十一五”期间解决全区42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重点解决砷超标人口、中重度氟超标人口、苦咸水和部分地区缺水人口,用10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郑重承诺,关系到水利行业在社会上的形象,关系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级水利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二)充分认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艰巨性。中央高度重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把这项工作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决定大幅度增加投入,确保用3年时间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已将这一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交给了水利部门,水利部已就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向中央立下了军令状。相应的,水利部与各省区政府签订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状,自治区政府与各盟市也签订了责任状,这项工作已成为各级水利部门共同的政治责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艰巨性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任务本身所具有的。在3年内要完成全区13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工作量是前所未有的。无论是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还是资金筹措,任务都非常艰巨;另一方面是工作中派生出来的。一些地方由于管理力量不足,缺乏经验,带来了管理不到位和质量、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中央已确定每座病险水库总投资控制在450万元,中央补助300万元。2008年8月12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资金安排事宜。会议明确,按照国家对配套资金的规定和要求,列入规划的每座病险水库自治区配套资金幅度为75—150万元,均从2008年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考虑到小型病险水库的工程项目等级和投资差异,已下达中央投资计划的两批小型病险水库,均以主体工程投资为基数同比例分配(两项资金总额为水库主体工程投资额的85%),其余不足部分由盟市、旗县配套解决。当前,由于盟市、旗县的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落实,导致工程不能按设计完成全部建设内容,进而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使得本来就非常艰巨的任务变得更加困难,将影响到除险加固目标的如期实现。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当前存在的问题看得严重一些,充分认识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政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除险加固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三)充分认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紧迫性。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水利部要求各地区要在200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从2009年起,凡是改革任务未完成、“两费”落实不到位的地区,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新建水利项目。陈雷部长在今年9月份召开的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切实采取措施,着力落实‘两定’、‘两费’,确保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自治区政府领导也十分重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务必在年底前完成任务。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今年6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督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全区改革的进度安排,并对规定限期内未能完成任务的盟市、旗县,将停止安排自治区级水利补助资金;从2009年起,凡是改革任务未完成、“两费”落实不到位的盟市、旗县,自治区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新建水利项目,直到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为止。从水利部通报的情况看,我区的水管体制改革进展一直排在全国各省区的后列,与中央、自治区的要求相比,与全区1.1万名水管单位职工的期待相比,与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两费”未完全落实到位。现在距离年底不足3个月,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时间非常紧迫。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把水管体制改革作为水利系统内部的头号民生问题,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抓改革,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主动过问,组织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着力落实“两定”、“两费”,确保今年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
二、三项重点民生水利工作进展与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按照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的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水管体制改革等三项重点民生水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完成年度任务目标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总体安排,今年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十一五”前三年共投入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11.07亿元,其中国家下达7.79亿元,自治区匹配1.83亿元,地方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1.45亿元,计划解决26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截至今年9月25日已完成210万人,预计到年底可完成230万人,剩余的明年8月底前完成。共建成各类饮水水源工程2956处,其中自来水工程1665处,全区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0%,比2005年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农村牧区有相当比例的人口饮水不安全,饮用高氟、高砷、苦咸水和其它不达标水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根据2004年调查,全区农村牧区有1112万人饮水不安全,涉及全区12个盟市98个旗县。其中,有447.2万人饮用氟超标水,有58.7万人受到高砷水危害,因干旱等原因缺水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安全饮水工作量大面广、小型分散、建设模式差异较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建设难度、标准和要求在不断提高,我们面临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
从财政部对2003年--2005年实施的饮水解困工程逐处核查和我厅对各盟市2006-2007年度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督查情况看,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薄弱。有9个盟市的17个旗县涉及33个项目的443.81万元国债项目资金被挪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白条入账、会计核算不规范,个别地区滞留资金,严重影响工程进度;二是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由于前期工作不扎实、缺乏水源勘察论证、设计质量低、前期工作经费少、技术力量不足、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计划下达后又出现了找不到水源、移民搬迁等问题,还有个别工程因招标等前期工作滞后,致使2006年度计划到目前还有52处工程未完工或未开工。特别是呼市部分重点工程进度缓慢。三是盟市、旗县配套资金不落实。2007年各盟市应落实配套资金2889万元,据督查统计,截至今年9月25日实际落实1236万元,配套率为43%;各旗县应落实配套资金2884万元,实际落实1631万元,配套率为57%。呼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盟市配套率为零,有些地区将配套资金转嫁给农牧民,增加了农牧民的负担。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致使配套设施不全,工程标准低、质量差,影响了工程效益或根本无法投入使用。四是部分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部分项目未成立项目法人、不实行招投标、违规转包、无工程监理或监理无资质,不按“四制”要求进行管理,盲目追求单项工程供水规模,造成了投资的浪费和运行费用的增加。五是受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导致建设成本大幅提高。由于原材料、设备、燃油、人工价格较上一年度上涨30%左右,加大了建设成本,加之工程建设管道穿越铁路、公路和架设高低压线路等费用较高,工程现行投资水平难以完成设计工程量。六是工程运行管理问题急待解决。供水电价普遍偏高,均价在0.7元/度左右,电费占到供水水费的50-70%,现行水价只能支付电费、人员工资和简单的维护,由于没有计取折旧费、大修理费,工程运行的可持续性无法保障。供水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绝大多数的供水水价未经价格部门审批、水费收缴率低(约为60%~80%)、偷漏水现象严重。工程的属性不清,致使工程管理单位在税费征收等方面享受不到相关的优惠政策。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水利厅成立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对除险加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10个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盟市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督促有关盟市与旗县政府签订了责任书,逐库明确了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先后两次召开全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专题会议,加强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审查、审批进度,主动与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协调沟通,落实年度中央资金安排及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目前,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134座水库,87座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批复率65%;47座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复核、批复。8座中型水库流域机构正在复核,复核完成后报自治区发改委批复;39座小型水库完成了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设计单位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已下达投资计划81座,其中:大型2座、中型2座、小型77座。下达投资3.81亿元,其中:2007年29座重点小型水库财政部下达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0.87亿元;2008年43座重点小型水库下达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3亿元;续建8座水库下达投资计划1.64亿元。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正在下达中。已开工80座,其中:大型2座、中型1座、小型77座,开工率96%。2007年立项的29座小型水库和2008年立项的43座小型水库已全部开工建设。
从水利部的三次稽察和我厅检查的情况看,个别项目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部分前期工作质量差。部分盟市不能按期组织编报初步设计报告,对审查过的初步设计报告不能如期按照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影响了初步设计的批复;部分中小型水库初步设计报告工作深度不够、质量差,修改初步设计的时间过长,拖延了整体审批工作进度。二是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旗县项目法人开工前准备不充分,已完成招标工作,但盟市水利局未及时审批开工报告;个别盟市信息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准确。三是安全度汛措施不落实。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制订施工期度汛方案或水库汛期调度运用方案,或制订的安全度汛方案可操作性差;部分在建项目施工进度滞后,工程建设未按计划完成形象进度。四是参建单位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勘测设计单位存在设计代表不驻工地,服务意识差、个别项目设计深度不够,影响了工程质量和进度;施工单位投标承诺人中主要人员到位率低,三检制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总监和监理人员到位率低,质量控制意识差。五是盟市旗县配套资金到位差。目前,只有呼伦贝尔市对工程总投资超过450万元的水库,由市政府每座补助30万元,已配套3座水库共计9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各旗县负责足额配套。其它盟市均未配套且没有制定落实配套资金的相关政策。
(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全区水利系统所属水管单位共373个,其中自治区直属3个、盟市直属15个、旗县所属355个。目前,自治区直属水管单位改革已取得突破,自治区编委正式批复了红山水库管理局、黄河工程管理局、镫口扬水灌区管理局等3个自治区直属水管单位的机构编制,均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特别镫口扬水灌区管理局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变为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全区12个盟市政府层面的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全部出台,大部分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其中经过政府或编制等部门批复的253个,占水管单位总数的68%。全区水管单位两定、两费测算等基础工作已全部完成,水管单位落实编制数8525人,占测算人数的75%;落实的基本支出费用1亿元,占测算额的37%,比改革前多0.42亿元;落实的工程维修养护经费0.51亿元,占测算额的22%,比改革前多0.45亿元。为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我厅协调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于6月下旬组织编制、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等部门,对全区12个盟市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进展缓慢。截至9月底,兴安盟、呼市、包头市等3个盟市的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批复率不足50%;兴安盟、呼市、包头市等3个盟市编制落实率不足50%;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呼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等6个盟市公益性管理人员基本支出落实率不足50%;兴安盟、呼市、包头市等3个盟市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率不足20%。
目前,我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改革工作涉及到水利、编制、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由于部分盟市、旗县政府的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无法解决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编、落实公益性工程的管理人员基本费用和维修养护费以及分离人员的安置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二是现有水管单位中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占多数,改革的难度大;三是受编制总量控制,落实编制难度大;四是大部分旗县财政困难,落实两项经费难;五是奖惩与通报制度不严。
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三项重点民生水利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
中央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实践、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本领,这既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一次大检验、大考试,更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大促进、大提高。解决问题,是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解放思想,是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根本要求。当前,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及水管体制改革等三项重点民生水利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我们还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全区各级水利部门要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集中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对影响和制约三项重点民生水利工作任务完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分析,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转变观念,完善体制,创新机制,迎难而上,锐意创新,真正把完成好、落实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水管体制改革等三项重点民生水利工作,作为水利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活动。
(一)强化措施,积极推进,确保提前完成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任务。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后两年还剩158.9万人。自治区要求2009年底包头以西5个盟市要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其它7个盟市于2010年10月底完成任务。全区58.7万人饮用水砷超标人口,截止目前已下达计划55.67万人,实际已完成43.22万人,年底前完成12.45万人;剩余的3.03万人将在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提前一年半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各地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提前运做,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水源工程建设与水源地保护、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完善制度建设与人员培训等四个环节,建立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部门协调、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四项制度、两个公开、参与式管理、行政监督相结合的建设管理机制,专业队伍管理、专业人才管理、群众参与管理、信息化管理相结合的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的法规制度保障体系和运行管理的政策法律保障体系,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
1.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各盟市、旗县要落实具体行政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总负责,重点抓好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和部门协调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具体的单位和责任人,务必把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饮水安全日常工作,调剂充实力量,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2.建立和完善前期工作责任制,严把设计质量和审查审批关。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应与新农村新牧区、生态移民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大、中、小工程型式相结合,找好水与水处理相结合,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因地制宜地确定技术线路,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要按照当地农村牧区饮水现状、水文地质条件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真正选好水源、选好工程型式、适度确定供水规模,对工程进行合理布局。
3.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饮水安全工程投资来源主要为四级政府配套解决,入户部分由受益群众自筹解决。“十一五”修编规划全区人均投资675元,国家按现状人口人均补助300元,入户部分人均投资控制在70元左右,由受益群众自筹解决,剩余300元由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配套解决。盟市、旗县两级人均配套资金大体上在80元左右。中央投资和自治区配套资金已经落实,盟市、旗县也必须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各级行政责任人要早汇报、早筹划、早落实,争取把配套资金提前列入各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对配套资金落实不利的盟市、旗县,自治区将通过通报批评、转移支付扣除等行政、经济手段督促解决。要创新工程投入机制,加快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导、农牧民投入为补充、其它各方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地方要适当安排前期费用,用于水源勘测、人员培训、水质监测等项目管理。饮水安全监测和水质化验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其所需资金应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同时,还要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滞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
4.落实“四项制度”和“两个公开”,推行用水户参与式管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层层落实技术责任人,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集中供水工程要全面推行“四制”管理,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按程序开展招标投标工作,规范监理行为。小型、微型工程要以旗县为单位对主要材料实行招标制。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饮水安全项目要实行公示制度,公开工程建设方案、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解决人数、项目责任人等,强化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各盟市要切实加强对所属旗县的监督力度,准确掌握建设管理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5.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争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早日出台《自治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条例》,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提出农村供水优惠政策。各盟市、旗县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运行管理办法,确保工程管得好、长受益。二是合理确定水价,明确管护主体。供水水价要充分考虑用水户的支付意愿和承受能力,考虑供水单位的成本补偿和合理收益。要区分供水用途实行不同的水价,逐步推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超额累进加价等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对于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主体产权归国家所有,采取专业管理机构和用水户协会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对于小型供水工程,应下放管理权,产权归乡镇或嘎查村集体所有,依托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组建各种形式农牧民用水合作组织,实行自主管理、专人管理。水利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行的有效监管,支持农牧民用水合作组织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三是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建立水质监测体系。饮水安全工程要依法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加强水源管理,加大防污、治污力度,完善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四是抓好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工程安全运行。要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抓紧做好饮水安全信息数据填报和系统安装调试等相关前期工作,建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落实专门信息员及专业的维护人员。要加强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制订水厂安全保障和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农村牧区饮水工程安全运行。
(二)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全面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在3年内完成全区13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是中央和自治区交给水利部门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目前,责任书已层层签订,这是各级政府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中的责任约定,也是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我们必须以只能干好、不能干坏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以实际行动向中央和自治区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1. 抓好责任书的落实。要把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签订的责任,层层落实到单位、落实到部门、落实到领导、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责任制落到实处。尤其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具体的责任追究措施,对不能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开展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2.抓好配套资金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研究确定了对列入规划病险水库的地方配套资金办法,由项目所在的盟市、旗县负责落实中央、自治区配套后的不足部分。各地区要创新机制,多渠道落实配套资金。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在落实配套资金方面的督办责任,积极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协调督促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把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3.突出盟市水利局的作用。盟市水利局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中既承担着上传下达的责任,又承担着确保本地区水库除险加固顺利实施的直接监管责任。一要及时准确地传达自治区对盟市及其有关部门的要求,并切实下达到所属旗县及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二要做好规划内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具体项目的实施负责全过程监管。三要对病险水库的施工图进行审核把关,施工图未经审核批准不得使用。四要做好开工报告的审批及其它相关工作和信息报送等。
4.抓好旗县一把手的责任落实。鉴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均由旗县组建,一定要把旗县一把手的责任落实到位。要通过汇报宣传,让他们明白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要大家共同承担,地方是责任主体;要让他们了解本旗县有多少项目,能争取到多少资金;要让他们知道工作的重点,落实好前期工作经费,把旗县一级的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把得力干部放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岗位。同时,还要让他们清楚完不成任务的责任和后果。
5.抓好旗县水利局局长的责任落实。各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具体组织建设,包括项目法人组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等,都由旗县水利局局长具体负责。因此,一定要将旗县水利局局长的责任落实到位,让他们既当好领导参谋,又要切实负起责任。
6.认真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经得起各项检查和审计。从现在起,要着手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确保经得起各级审计、稽察和检查,特别是能够经得起国家审计署即将全面展开的审计考验,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既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又干干净净,让中央放心,让老百姓放心。
7.确保水库的良性运行和安全调度。一是积极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两项经费”。公益性工程的人员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财政一定要支付到位,确保水库长效良性机制的建立。每一座除险加固的水库要切实做到各项改革措施同步落实到位。二是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和调度,特别要关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与调度运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在建水库度汛安全、施工安全。
8.加快工程建设和验收进度。按照列入专项规划水库明年必须全部开工建设、2010年全部完工并验收的总体要求,倒排工期,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确保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对已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要周密组织,千方百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未下达投资计划的,要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下达计划,立即开工建设。
(三)限期攻关,强力推进,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目前,距离水利部和自治区政府要求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最后限期仅剩80天,已进入最为关键的攻坚阶段。虽然改革的主导责任在各级政府,需要多行业、多部门的通力配合,但水管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来说,为水利行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可以消除水利工程管理中的体制机制弊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也为解决基层水管单位运行困难和职工生活困难提供一条有效的途径。如果我们不抓住机遇,不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不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不能按期完成改革任务,最终承担不良后果还是我们行业本身。为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全区水管体制改革任务,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将采取以下措施,强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1.建立进展情况通报制度。从今年10月份起,水利厅将每10天通报一次各盟市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通报同时要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让自治区及盟市主要领导了解水管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加快水管体制改革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2.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今后,对按要求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地区,在项目、资金安排和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在我厅所能掌控的范围内,停止所有项目的技术审查、不予受理和审批新建水利项目、停止拨付各项水利经费、取消参与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以奖代补评选。同时,各地区在向水利厅汇报工作时,要首先汇报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没有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其它工作免谈。我们这样做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通过水利部门向当地政府反馈,施加压力,确保年底前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希望大家理解。
3.完善追踪督查,尽快组织验收。自治区政府将继续对水管体制改革任务重、进度慢的盟市进行追踪督查,进一步加大推进改革的力度。同时,水利厅将在年底前适时组织对各盟市及重点旗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验收。各盟市也要相应地对所属旗县进行验收,并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三点。一是目前已进入第四季度,各盟市要对照年初全区水利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分解目标任务,认真总结,逐项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二是全国的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即将全面开展,各地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大规模的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三是最近国内部分地区相继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各地区要深刻吸取这些事故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强化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同志们,全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入关键时期,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已进入倒计时攻坚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成绩与问题同在,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到这三项重点民生水利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确保管理和改革任务的落实,再次用事实证明水利系统是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水利部门是一个经得住考验,勇于承担的行业,以实际行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