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08年11月21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通知》(办规计[2008]301号),要求对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落实情况实行周报制度。水利部领导指示,对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由农村水利司负责掌握有关情况并监督指导。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安排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落实情况的周报工作,从现在起到2009年3月份,每星期一上午报累计进展情况(电子表格和简要文字说明),每月初报阶段总结,2009年3月初全面总结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及时上报(电子文本)。 请尽快将分管这项工作的处室领导和周报负责人名单和联系电话发送到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供水处电子信箱 gsc@mwr.gov.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08年11月21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通知》(办规计[2008]301号),要求对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落实情况实行周报制度。水利部领导指示,对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由农村水利司负责掌握有关情况并监督指导。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安排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落实情况的周报工作,从现在起到2009年3月份,每星期一上午报累计进展情况(电子表格和简要文字说明),每月初报阶段总结,2009年3月初全面总结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及时上报(电子文本)。
请尽快将分管这项工作的处室领导和周报负责人名单和联系电话发送到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供水处电子信箱 gsc@mw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