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建,七分管”,随着大量饮水安全工程的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建后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健康良性运行是今后工作的重点。2007年以来,丽水市大规模进行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为使建成的工程能够良性运行,各地积极探索建后长效管理机制。其中龙泉、景宁、遂昌、莲都等四类管理模式,特色鲜明,成效明显。
龙泉管理模式。龙泉市乡镇供水站为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4名,为饮用水工程建后管理机构。与流域水利管理站相结合下设4个基层供水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龙泉市对有条件、积极性高的乡镇由水利局收购建设集中式供水站,由乡镇供水站作为业主,实行企业化管理,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制定了《龙泉市农民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工程建后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设备操作运行、抄表收费、原水管理消毒、材料管理等制度,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对小片区、分散式供水乡村,出台了《龙泉市农民饮用水分散式建后管理指导意见》,由工程受益村村委负责管理,水利及所在乡镇(街道)进行指导和监督,落实专人管护,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分散式管护机制。
景宁管理模式。景宁县编委批准在县水利局内专门设立了农村饮用水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饮用水工程的建设和建后管理,指导乡(镇)供水站维护等工作,落实事业编制人员2名,并公开进行饮用水管理人才招聘,目前两名工作人员已到位。景宁县采用设立乡镇供水站管理模式,在乡镇政府建立相应机构和制度,落实专职人员,专人管理、维护和收取水费。目前全县已成立了5个乡镇供水站。供水站均配备监测、消毒、维修设备,统一收缴、管理水费,并对各村提供技术指导。各村落实具体管理人员在该机构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饮用水管网修理和维护以及农户户内的水表和水龙头的修理等日常工作。景宁县对于建立供水站并实行有偿收费制度的农村饮用水,县财政每年从水建资金中补助农村饮用水10元/人*年的专项维护费(预期每年140万元),根据饮用水项目建设时所收取的自筹资金农户名单人数为基准,以保障农村饮用水正常的维护和修理。
遂昌管理模式。遂昌县水利局设立乡镇供水管理总站,由供水总站负责全县的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后管理。与流域水管站相结合设立了5个供水管理分站,由供水分站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农村供水工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帮助农村做好供水工程的建后正常运行。并制定出台了《遂昌县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办法》,对以财政投资为主新建的规模较大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组建遂昌县乡镇水务有限公司,下设综合管理科、财务科、安装队等科室,具体负责集中式供水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性质属国有独资,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建立建全公司的各项章程和管理制度,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莲都管理模式。莲都区成立了区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爱卫办,落实办公室人员2名,主要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新建的规模较大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在乡镇政府建立自来水厂,落实专职人员,专人管理、维护和收取水费, 实行企业化管理,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散式饮用水工程,工程产权在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归属受益村,由受益村负责工程维护管理,管理模式有:合作社制、承包合同制、老人协会管理制、饮用水管理理事会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