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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与长效管理工作
  浙江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8/12/30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需求,确保饮用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我省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与长效管理工作。2008年是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重点攻坚年,计划完成投资19.2亿元,新增农村日供水规模50万吨,确保解决农村288万人、力争解决3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截至11月底,全省今年完成投资17.9亿元,新增供水规模41万吨/日,解决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口(不包括灾后重建恢复人口)259万,占年度计划90%。自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以来,全省已累计完成投入78.4亿元,新增农村供水规模256万吨/日,受益行政村11690个,总受益人口1092万人,全省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从2002 年的62%提高到90%。

1、责任到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03年、2007年与各市政府分别签订了一、二期建设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责任考核机制。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健全完善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市对县、县对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和相关政策。按照规划将任务分解到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将人口细化落实到村到户。丽水市本级去年投入50余万元专项用于全市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考核工作,今年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制定《丽水市2008年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和与管理考核办法》,确保责任落实。

2、投入到位。2003年以来,省财政设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并逐年增加。2003~2008年分别安排专项补助资金0.3亿元、0.6亿元、1亿元、1.2亿元、4.25亿元、4.9亿元,共计12.25亿元。争取中央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累计达2.691亿元。市、县(市、区)因地制宜,出台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工程建设,通过财政投入、财政贴息、银行贷款、土地出让、企业投入、社会捐资、集体分担、村民自筹等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富阳市财政给予农村饮用水工程70%的资金补助,对欠发达乡镇、村补助额达80%,2005~2008年四年累计市财政共安排补助1.4亿元。

3、监管到位。我省相继制定出台《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验收办法(试行)》、《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提纲》、《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技术标准》等一系列管理标准,规范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管理活动。①贯穿全过程。采取前期审核、中期督查、后期验收和绩效评价等手段,严格监控工程实施效果。②公示监督。工程建设内容、工程投资、受益乡村及责任人名单在浙江日报、浙江水利网、农村信息网等媒体公示,依靠社会力量进行监督。③严把“六关”。严把材料设备采购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工程建设监理关、工程质量监督关、工程竣工验收关、技术人员巡查及受益农户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关,确保工程质量。

4、宣传到位。各级政府、部门利用电视公益广告、新闻报纸、互联网、宣传册、宣传单、宣传栏、现场会等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长效管理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健康知识,积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对饮水安全的认识水平,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用水方式,树立水是商品的正确消费观。2007~2008年,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与省农水总站联合组织“实施农民甘泉工程,造福千万黎民百姓,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关注农民饮用水,共创和谐小康村”的宣传活动,该活动被评为浙江省“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省“十佳”活动,暑期宣传实践团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评为2007年度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同时,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试点县建设的通知》,选择余姚、龙泉、永康等13个县进行长效管理试点工作,并制定《浙江省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指导意见》,围绕“落实一个专职机构、落实一笔专项经费、建立一套管理制度”等“三个一”建设,目前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工作取得突破:①明确职责,落实机构。13个试点县(市)已设立农村饮水安全专职管理机构4个,拟设立3个。余姚市政府在2007年第七次常务会议明确市水利局为全市农村供水的主管部门,市编委批复在水利局增设农村供水管理办公室,增加农村供水管理职能,增加编制3名。②出台制度,规范管理。有5个试点县(市)制定了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的制度。龙泉市制定出台《龙泉市农民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工程建后管理办法》、《龙泉市农民饮用水分散式工程建后管理指导意见》、《龙泉市乡镇供水管理实施办法》和《龙泉市乡镇供水管理章程》,规范工程建设和建后管理。③落实资金,强化监督。有5个试点县(市)落实了长效管理经费。永康市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饮用水工程的管理、维护、改造,包括农村饮用水监督管理的日常支出,农村老旧供水设施的逐步改造及全市单(联)村饮用水工程水质监测和维修养护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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