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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发展观 坚持依法行政 努力把水利事业推进到新水平
汪恕诚部长:在2005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12月22日
  水利部部长     汪恕诚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9/1/8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水利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水利工作,着力统一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做好基层水利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把水利事业推进到一个新水平。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2004年水利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04年,水利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在年初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做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任务,为我们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水利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二是各级水利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实践和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水利规划、水资源配置、水权探索、水务体制改革、水管体制改革和水价改革等迈出了重要步伐。三是水利工作积极为解决“三农”问题服务。提前实现了“十五”计划的农村饮水解困任务,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防汛抗旱为今年的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四是水利投入依然保持较高水平,中央水利基建投资规模达321.5亿元,其中预算内资金83.55亿元,国债资金237.95亿元,有力地保证了治淮、南水北调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显著

2004年,我国除长江、淮河局部河段和珠江流域的西江发生超过警戒水位的洪水外,大江大河水势比较平稳。但由于局部地区降雨强度大,来势猛,且发生了1956年以来强度最大的登陆台风,一些中小河流发生了特大洪水,部分地区山洪、泥石流和滑坡频繁,灾害十分严重,山洪灾害仍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因素。据统计,全国因洪涝灾害死亡、失踪1343人,农作物洪涝受灾面积1.16亿亩,直接经济损失666亿元,分别为90年代以来灾情平均水平的32.6%、51.6%和59.7%,因灾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大幅减少。

2004年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了冬春连旱,东北西部部分地区发生了近年来最严重的春旱,长江上中游部分地区发生了夏伏旱,长江以南大部地区尤其是华南部分地区发生了较大规模秋冬旱。全国农作物因旱受灾面积2.49亿亩,粮食损失2310万吨,经济作物损失261亿元,其它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4亿元。全国共有2340万城乡人口因旱发生临时饮水困难。从总体看,2004年全国旱情较往年偏轻,受旱范围较小,但局部地区旱情十分严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中央领导多次对防汛抗洪、防台风和抗旱救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并亲赴灾区视察灾情,慰问军民和受灾群众。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水利部门积极推进防汛抗旱工作“两个转变”,加强洪水管理,拓宽抗旱领域,有效防控,科学调度。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各项防、抢、撤工作主动有序,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控制了灾情的扩展蔓延,减少了灾害损失,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确保了重要堤防和大中型水库的安全。全国大江大河堤防和重要水库无一失事,仅有1座小II型水库(广西百色岩小水库)垮坝,是历年最少的。二是有效地减少了人员死亡。今年因洪涝灾害死亡人数较往年大幅减少,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同期较少的一年。三是灾民得到妥善安置。今年汛期,河南、湖南、云南、浙江、福建、四川、重庆等省市妥善转移、安置数百万受灾群众,救灾工作井然有序,受灾群众思想稳定,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四是保障了粮食丰收和饮水安全。全国抗旱累计挽回粮食损失3557万吨,减少经济作物损失340亿元,解决了2379万城乡人口的临时性饮水困难。五是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今年先后组织实施了引岳(岳城水库)济淀(白洋淀)、引察(察尔森水库)济向(向海湿地)等生态应急补水,遏制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保护了湿地生物多样性。六是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研究取得突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二)水利建设和规划工作稳步推进

全面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步伐。水利建设继续向治淮、南水北调等重点工程和农村地区、西部地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倾斜。克服种种困难,狠抓南水北调和治淮工程前期工作,为工程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组建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治淮骨干工程建设取得进展,临淮岗、淮干及重要支流治理等工程正在加紧实施。长江重要支流及两湖治理、黄河下游及渭河治理、松嫩堤防等大江大河治理继续实施。嫩江尼尔基、广西百色、四川紫坪铺等重点枢纽工程加紧建设,湖南皂市、黄河西霞院、四川武都引水二期等骨干水利枢纽工程已经开工。继续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第一批中央补助项目安排已近尾声,第二批中央补助项目开始启动。坚持走开发性移民的路子,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优化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的资源配置,高度重视在建重点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推动了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和移民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启动了水利血防建设项目。水利安全生产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水利规划工作取得一批重要成果。研究提出了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思路报告,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调查评价取得重要成果,七大流域防洪规划进入成果审查阶段。编制完成了《加快灌区建设保障粮食安全近期重点建设规划》、《2004~2006年农村人饮安全建设规划》、《长江重要支流和重要湖泊近期防洪建设规划》、《全国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水利规划》等一批专项规划。开展了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潼关高程控制及三门峡水库运用方式等一批重大水利课题研究。

(三)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和农村水电取得新进展

农村饮水解困工作成效显著。五年来,中央下达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投资98亿元,累计解决了5700多万人的饮水困难,提前完成了“十五”计划任务。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受益农户的积极性,积极发展民营水利,各级财政增加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去冬以来,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共投入资金约580亿元,比上年略有增长。对213个大型灌区和23个重点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开展了150个节水示范项目、50个牧区节水灌溉试点和99个山区雨水集蓄利用项目建设。全国节水灌溉面积已达3.2亿亩,全国农业灌溉用水利用效率比“十五”初提高了2个百分点,达到0.45。

水土保持改善了水土流失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全年共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15.5万平方公里,其中在长江上游、黄河中游、东北黑土地、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实施重点治理1.5万平方公里,地方、其他行业和社会力量实施治理3.0万平方公里,封育保护11万平方公里。有950个县全部或部分实施了封山禁牧,所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区全部实现了封育保护。黄土高原地区新建淤地坝1675座。加强了对开发建设活动全过程的水土保持监管力度,推动落实“三同时”制度。全国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5万个,其中国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近150个,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防治经费近110亿元,防治面积2000平方公里。累计在7000多公里的公路、1万多公里的铁路沿线实施了水土保持防护工程,有效控制了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

农村水电新增装机330多万千瓦,在建规模1000万千瓦,均创历史新高。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取得良好效果,据试点项目区统计,平均每户年减少支出100多元,增加收入300多元。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进展顺利,农民人均年用电量和户均年生活用电量分别提高12%和10%。水利系统农网改造降低了农村电价,每年减轻农民负担50多亿元。无电乡村光明工程建设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累计解决了2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使这些地区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四)水利管理不断加强

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进展。印发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扩大了试点范围。大部分省级行政区都成立了节约用水办公室,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用水定额。全国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节水法规。积极探索和实践初始水权分配和转换工作。宁夏、内蒙古把投资节水与水权转换有机结合起来,目前已有8个大型工业项目与灌区签订了水权转换协议,促进了水资源在行业间的优化配置。开展了辽河流域大凌河初始水权分配试点工作。

以首都、黑河和塔河3个水资源规划实施为契机,认真推进水资源配置工作。通过科学调度水资源,黄河连续五年不断流,黑河连续四年分水成功,塔里木河连续五年实施向大西海子水库以下干流河道输水,生态效益明显。再次实施了引黄济津,通过山西、河北两省四库联调,向北京集中输水,有效保障了供水安全。

继续推进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的实施,全国已经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了水功能区划,七大流域和部分省已经按照水功能区公布了水资源质量状况。提出了三峡库区等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加强了入河排污口的监督工作。通过做好淮河流域水质监测预报、闸坝防污调度等工作,促进淮河流域水质的改善。强化了对地下水的保护和对超采区的治理,河南省和济南市地下水保护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河北、北京、山西、江苏、浙江、江西等省市先后公布了地下水超采区范围。

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及时调查、处理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事件。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活动,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了对重点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的稽察,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水利工程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和清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依法治水迈出新步伐。积极开展了水法配套法规建设,《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修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黄河水量统一调度条例》和《防汛条例(修订)》已上报国务院。《黄河河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两项部规章已经出台。开展了《水利部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水权制度建设框架》等政策的制订。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深化了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取得进展,成功调处了一批水事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水利交流活动,在国际水事组织和国际水事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功举办了第九次河流泥沙国际学术讨论。世界泥沙研究学会在我国正式成立,这是全球水利界第一个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性学会。妥善做好国际河流涉外工作,与有关国家进行国际河流谈判和磋商,签署相关协议。保持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对华援助机构的良好合作势头,引进外资和引智工作取得新进展。

水利科技工作紧密围绕水利建设与管理主战场,开拓创新,为实践新的治水思路提供了科技支撑。我国水利科研投资最大的项目——长江防洪模型开工建设,黄河调水调沙科学试验等科研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部属科研单位初步形成了“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科技管理、成果推广、水利技术标准化和计量认证等工作取得成效。水利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取得积极成果,全国水利信息骨干网络全面建成。水利部机关及七个流域机构的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启动。水文、水质、水资源、水保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

(五)水利改革不断深化

全国已有1251个县级以上行政区组建水务管理机构,对区域涉水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占总数的53%。其中,北京、上海、黑龙江和海南已经实现了省级行政区辖区内水务统一管理。实现水务统一管理的地区,在统一调配水资源,统一编制涉水规划,提高城乡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上海、深圳、武汉、苏州等城市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开发的水务运行机制方面积累了经验。中国水务投资公司正式组建。

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实施方案,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水利部、财政部颁发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为水管单位定岗定员以及核定各项财政补助经费提供了依据。积极推行管养分离,精干管理机构。一些地方已全部落实了公益性单位的财政补助资金,妥善解决了确权划界、水价调整、分流人员安置等难点问题。

继续推进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大力推广用水户参与管理的灌区管理模式,全国已成立用水户协会4000多个,受到农民的欢迎。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有700多万处(约占现有工程总数的35%)小型水利工程实行了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的改革,盘活资金120亿元,初步解决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缺位、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为契机,全面启动了新一轮水价改革。湖南、云南、湖北、广西、江西、重庆、黑龙江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了水价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绝大部分省改革了集中统一定价的模式,实行了按区域定价和按单个工程定价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云南、湖北、陕西、新疆、宁夏、黑龙江等省区通过调价、整顿水价秩序等措施,促进了节约用水,减轻了农民不合理的水费负担。

(六)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

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准备工作。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弘扬了“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

各级水利部门时刻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推进作风建设。紧紧围绕水利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抓住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加以解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水利工程建设的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作为防治腐败的重点任务,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工程稽察和审计监督,端正行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科学的人才观和开放的人才理念,实施水利人才战略,规范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培训和交流,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水利人才队伍。开展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加深入,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为水利改革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离退休干部的重要作用。从大局出发做好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水利工作水平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指南。各级水利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把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真正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实到水利工作的实践中去,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新机制、增长新本领,全面推进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做好新时期水利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近年来,水利行业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探索有效解决我国水资源诸多矛盾和问题的道路上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解决我国四大水问题还任重道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个需要长期艰苦探索的过程,我们这方面的工作才刚刚起步,差距还很大。不论缺水地区还是丰水地区,不论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都要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把握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内涵,结合实际,注重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主动性。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深刻把握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内涵: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与经济发展对水利提出的饮水保障、防洪安全、粮食供给、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五个层次的需求,最终目标都是为了人,为了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二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治水中尊重自然规律。在防洪减灾方面,要科学安排洪水出路,合理利用雨洪资源;在应对水资源短缺方面,要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方面,要加强预防、监督和治理,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在水资源保护方面,要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尤其要严格管好饮用水水源。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国民经济和水利发展,统筹流域、区域、城乡水利发展,统筹解决不同领域水利发展中的问题,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四是坚持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继续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配置放在突出位置,坚决遏制浪费资源、破坏资源的现象,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五是加强制度建设,遵循经济规律,牢固树立工程是手段、制度是根本的理念,依靠制度变革推进水利由粗放型向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转变。

要突出抓好四件大事。

一是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第一任务。保障饮水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农村饮水解困取得了很大进展,城市供水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饮水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些地区饮水存在水质严重不达标、供水保证率低、水性地方病等问题。据初步调查,全国农村有3亿多人饮水不安全,其中约6300多万人饮用高氟水,200万人饮用高砷水,38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1.9亿人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血吸虫病区约1100多万人饮水不安全;相当一部分城市水源污染严重,威胁到饮水水质。当前饮水水质带来的危害,已严重影响人的生命健康。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去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批示:“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决不能让群众再喝高氟水”;“要增强紧迫感,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提出解决方案,认真加以落实,使群众喝上‘放心水’”。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的健康生命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工作的第一需要。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无论是城市水利工作,还是农村水利工作,都要把保证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水利工作的第一任务、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刻不容缓。要统筹考虑城乡饮水安全,统筹考虑应急需要与长远需求,统筹考虑水量水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科学规划,落实措施,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问题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严重不足问题,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饮水安全。

二是坚定不移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国干旱缺水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举措。近年来,不少地区在建设节水型社会方面进行了探索,在张掖等近百个地区开展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宁夏、内蒙古进行了水权转换,天津积极推进市场配置节水。总结这些做法和经验,一个共同点在于,不是简单地用行政的办法去节水,而是通过对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变革,以经济手段为主,建立长效的节水机制。这些实践还是初步的。各地要借鉴这些做法和经验,因地制宜,选准突破口,扎扎实实、坚定不移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特别要加强基础工作,科学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规划,明晰初始水权,确定水资源的宏观控制指标和微观定额指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经济、科技等多种措施,特别注意运用经济手段,保证用水控制指标的实现。通过制定规则,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实行水权有偿转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节水高效目标。

三是维护河流健康生命。长期以来,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伴随着资源的过度开发、低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全国各大江河湖泊的水质和生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不仅在北方一些缺水地区出现“有河皆干、有水皆污”,而且在南方一些水资源丰富的地区也出现了“有水皆污”的现象。近年来,有关保护河流生态、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水利部门特别是流域机构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但必须看到,这方面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流域机构要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河流生态代言人的重任。要从生态保护和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角度来确立工作方针、原则和规划,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把工作的制高点放在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上。不同的河流有不同的发育演变规律,面临不同的健康问题,必须因地制宜,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在发挥好河流功能的同时,切实保护好河流,让河流为人类造福。要从基础工作做起,建立衡量河流生态健康的指标体系;加强河流生态系统的监测,制定不同阶段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目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机制,并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保护或修复水生态系统,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四是高度重视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带来的生态问题。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能源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还必须抓紧兴建一大批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在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时,也会对生态产生一些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这一问题。既不能因噎废食,停止工程建设,停止发展步伐,也不能掩盖矛盾,留下隐患。水利工作者必须承担起水利建设与生态保护两副重担。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移民问题,保障移民合法权益;要完善项目咨询评估程序,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深入研究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要积极探索水利工程有利于生态的调度和使用模式。

(二)切实提高水行政管理能力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到政府,就是要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做到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近年来,水利部门通过完善水法规、规范行政许可、健全水管理制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影响,我们在水行政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习惯于靠投资带动发展,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去管理行业,习惯于工程建设,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不善于运用市场机制,不善于社会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做好水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切实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水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关键。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全面推进水利部门的依法行政。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进一步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落实和完善各项水管理措施,做到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放开。二是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加强水法制建设。重视水利立法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水利系统内部综合执法工作,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四是完善水行政监督制度,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强化监察、审计和社会对水行政行为的监督。五是加强普法和水法制宣传,不断提高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社会管理是水利部门的重要职能。水利社会管理,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水利政策法规和规划,依法对涉水事务进行管理和规范,优化配置水资源,规范水事行为,维护社会用水公正,有效应对水旱灾害及涉水突发事件,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水利社会管理,当前要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对社会管理的认识,增强社会管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各级水利部门要把社会管理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列入工作议程,在研究解决水的问题时要更多地、更自觉地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考虑,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资金投入和研究重大政策时都要特别强调社会管理的内容。二是特别重视社会管理职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工作,加强在防汛抗旱、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建设。三是切实转变规划的编制思路和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在规范和约束社会行为方面的作用,改变过去规划偏重项目缺少社会管理功能的状况,加强规划实施的后评估工作。四是推动建立有利于流域统筹、城乡统筹、涉水事务统筹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流域内利益协商机制、用户参与管理机制,推动区域城乡水资源一体化管理,为加强水利社会管理提供体制保障。五是完善应对涉水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和对策,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增强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六是进一步完善咨询评议论证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听证会制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为公众参与管理提供信息渠道和程序保障。

(三)着力推进基层水利发展

县及县以下基层水利,是水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为群众服务。基层水利的发展状况,是衡量我们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特别是加大了农村人畜饮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投入,基层水利发展较快,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现有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发展机制不健全;投入严重不足,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财政用于水利的投资较少;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组织难、投工难的问题;相当一部分基层水利单位困难较多,队伍不稳,活力不足。基层水利已经日益成为水利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基层水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根本原因在于部分地区经济发展落后,体制机制不健全,但也有主观努力不够的因素,必须靠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来解决。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困难,既要看到问题,更要看到机遇。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力度,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这些必将激发起广大农民兴修水利、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热情。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势头。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和国债建设资金,将重点支持农田水利、生态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六小”工程、旱作节水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水利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各地一定要把握形势,抓住机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等、靠、要思想,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解决基层水利发展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要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继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水价改革。重点是落实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两个文件。总体看,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两项经费”落实难、定岗定员难、社会保障政策落实难、人员分流难。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加大协调力度,尽快出台实施方案,想方设法落实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两个重要配套文件。要认真总结末级渠系改造、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大力推广两部制水价、终端水价,抓住供水成本监审、水价管理、水费计收使用等重要环节,大力推动水价改革,提高用水效率,保障水利工程的维护和供水单位的正常运行。

二要适应税费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关键措施,也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个有效举措。在冬春农闲季节大搞农田水利,是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好传统。各地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抓住机遇,搞好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发展。要不断完善“一事一议”的制度和做法,动员和组织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国家财政将通过直接补助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鼓励。

三要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民营水利,增强基层水利发展活力。近年来,各地在产权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一些地方产权改革和民营水利已经涉及水电、供水、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各个方面,工程规模已由小型工程发展到大中型工程,工程性质既有经营性,也有公益性,取得了明显成效,有的省份民间资金的投入量已达到或接近当年总投入的10%。例如,湖北省积极推行民主谋水利、民营兴水利、民众干水利,置换资金6.2亿元,新增水利资产2.1亿元;湖南省通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盘活水利资产10亿元,年增加效益3亿元。各地要进一步深化对产权改革和民营水利的认识,加强民营水利的市场准入规则和机制的研究,既要引导,又要规范;既要保护,又要管理;既要放开一些领域让其开发,又要防止掠夺性经营。

四要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开展社会化服务。基层水利单位和服务组织应依托水土资源和人才、技术优势,重点发展城乡供水、水电、水利旅游、水产养殖、水利建筑施工和技术咨询等优势产业。要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和水环境治理,积极开发水利风景资源,开发特色水利产品,促进水利多种经营的发展。组建服务实体,创新服务机制,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开展水利社会化服务,壮大经济实力。

五要推进基层水利单位机构改革和队伍建设。要根据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的需要,在人员精干的基础上,保留乡镇水利(水管)站,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激励机制,引进人才,提高职工素质、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

基层水利发展,离不开上级的鼓励、支持和引导。要加强对基层水利改革与发展问题的研究,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和有关标准,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体制,完善有利于鼓励、保护和引导基层水利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

(四)大力加强廉政建设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总体上看,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能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绝大多数领导干部经受住了拒腐防变的考验。但也出现了个别腐败案件,在审计检查中发现少数工程建设中存在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违法分包等问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具体管理制度还存在缺陷,如政事、政企尚未完全分开,“三项制度”还不够完善,监理、施工等市场主体的同体问题依然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等。加强廉政建设,必须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防线。水利工程建设中违法违纪案件的出现,归根到底还是一些干部在自身素质和思想认识上出现了问题。要继续以“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为主题,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提高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的自省能力,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要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着重抓住那些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环节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用制度规范从政,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推进政企、政事分开,明确市场主体与行政的关系,规范工程项目审批和投资计划安排,防止出现“条子工程”和“关系工程”。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积极研究并不断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水利建设管理,解决“同体”问题。要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基本建设资金集中结算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工程稽察、执法监察和专项审计调查,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力度,畅通党内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渠道。继续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发挥办案在综合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制度,要作为龙头来抓。要积极适应纪检监察统一管理新体制带来的变化,各级党组织要把责任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主体,实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制度,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扎实做好2005年的水利工作

2005年是全面完成水利“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做好2005年的水利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增强能力,加快发展,为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全面抗旱和洪水管理工作

今年入秋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了1951年以来同期最严重的干旱;北方地区由于前几年受旱时间长,干旱程度重,河流来水少,水利工程蓄水不足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发生大旱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保障粮食增产对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幅员辽阔,地理、气候差异非常大,降雨时空不均匀,由暴雨、山洪、台风等引发的局部洪涝灾害不可避免,大江大河发生流域性大洪水的可能性不能排除。我国主要江河流域控制性工程不足,病险工程多,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滞后等问题仍然突出,整体防洪能力还比较低,防汛任务依然艰巨。

要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防汛抗旱并举,科学管理洪水,全面主动抗旱,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大江大河、大型水库、大中城市和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确保城乡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要切实做好抗旱工作。早动手,早准备,做到春旱冬抗。因地制宜搞好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和集雨等抗旱应急设施建设,增加抗旱水源。加强计划用水,大力节约用水,完善易旱地区和严重缺水城市抗旱预案,掌握抗旱工作主动权。搞好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合理统筹安排用水,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生态用水。加强抗旱基础工作,加快建设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和旱情监测预报系统,提高抗旱工作水平。

要落实和规范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抓紧研究制订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蓄滞洪区运用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抓紧水毁工程修复,落实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做好防汛各项准备。搞好汛期水雨情的预测预报、洪水调度和查险抢险。在重视大江大河防洪安全的同时,深入细致地做好病险水库、中小河流的防洪工作。以减少人员伤亡为首要目标,做好山洪灾害和台风的防御。加强防汛基础工作,编制完善洪水风险图,继续做好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试点及推广工作,采取合理有效的雨洪资源利用措施,提高洪水管理水平。

(二)加强水利建设

全力做好饮水安全工作。要尽快对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进行调查评价,摸清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根据当地条件、需求和可能,抓紧编制“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规划、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突出重点,加快实施。要以水源地的保护和饮用水水质改善为重点,全面启动饮水安全工作。

继续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治淮骨干工程建设,重点实施淮干及重要支流治理、临淮岗水利枢纽、燕山、白莲崖水库、东调南下续建、蓄滞洪区建设及重点地区排涝工程建设,扩大治淮在建规模和开工项目范围。继续加强其他大江大河治理。加强以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为重点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抓好尼尔基、百色、紫坪铺、皂市、西霞院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治太、长江堤防建设等重点工程的扫尾和验收工作。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力度,确保发挥工程效益。抓紧塔里木河、黑河、首都水资源等规划的实施,确保目标如期完成。

以灌区建设为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加大灌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155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在水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结合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规划和开工建设一批水库配套灌区。以项目建设为契机,积极引导农民开展田间节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护,充分发挥灌区的整体效益。加强灌区管理,抓好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改革工作,继续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牧区水利建设,重点进行牧区小型水源、节水灌溉和饲草料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力度。要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正确引导和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扎实有效地推进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破坏性较强的矿区和城市周边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稳步推进长江和黄河上中游、首都水源区、京津风沙源等重点地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抓好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东北黑土区和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试点工程。全面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因地制宜、分区实施、分类指导,加快降雨条件较好、地广人稀、水土流失轻微地区的生态自我修复。搞好重点水土流失地区的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为国家生态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公众的水土保持教育,提高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抓好农村水电建设。继续大力开发农村水电,新增装机330万千瓦,在建规模保持1000万千瓦。加大力度,扩大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全面完成“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目标,完成县城电网改造及西部地区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启动“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充分发挥农村水电在山区水利中的龙头作用,加快无电人口光明工程建设,改善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广大山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搞好定点扶贫、水利移民、水利援藏、水利血防等工作。继续抓好定点扶贫规划的实施工作,以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为突破口,实施以小工程带动大群体的水利扶贫措施,加快贫困地区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实现脱贫目标。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移民管理,处理好中央直属水库的移民遗留问题,加强移民资金管理,做到新建工程移民安置不遗留新的问题,老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得到逐步解决。高度重视和做好水利援藏工作,重点解决好农牧民饮水困难、重要城镇和地区防洪、农牧区灌溉设施不足、农村无电和缺电、水土流失及生态脆弱等问题。完善水利血防前期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全面启动水利血防工程建设。

(三)加强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

做好水资源调度工作,在保障防洪安全和生活、生产需水的同时,积极探索发挥水利工程在改善河流水质、保护生态等方面的作用。继续抓好黄河、黑河、塔里木河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总结引江济太等水资源调度工作的经验,开展淮河流域闸坝减污调度研究和试点工作,探索河流、湖泊、水库水资源合理调度方案。

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全面开展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做好流域初始水权分配试点和水权转换工作,通过确定水资源的宏观控制指标和微观定额指标,推动水权水市场的发育,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逐步建立起以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顺利开展。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技术、节水产品、节水工艺,推动节水型产品认证工作。搞好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加强水资源保护。依法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供水水源地、南水北调沿线、三峡库区、行政区界、重点河湖的水量水质监测,对用水和排污进行有效监控,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结合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以南水北调受水区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为重点,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行动,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努力建立有利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工作机制。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综合治理、保护水环境。

(四)加强水利规划和管理

做好水利规划与前期工作。认真组织制定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科学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做好水利发展规划布局及重点水利建设安排,研究落实强化水利社会管理和深化改革的任务和措施。继续做好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开展水资源配置阶段工作,研究探索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的原则和模式,合理确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为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奠定扎实的规划基础。加大水利前期工作力度,做好“十一五”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储备。

加强采砂管理及河道管理。长江河道采砂未解禁地区要在继续做好禁采管理的同时,积极做好解禁前各项准备工作,稳妥推进可采区解禁。已解禁地区要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采砂许可证审批、发放和拍卖等行政行为,规范开采行为。积极做好省际边界重点河段的采砂管理工作。加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力度。全面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工程管护范围的确权划界工作。

推进依法治水。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黄河水量统一调度条例》和《防汛条例(修改)》等行政法规审议的有关工作。抓紧制定《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文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政策法规。搞好水利行政许可规定清理,加快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成效。研究建立省际水事纠纷的预警机制,提高化解水事矛盾、应对水事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水法规宣传,认真做好“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全面提高水法制观念。重视水利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围绕初始水权分配、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水利工程对生态的影响、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等重大课题深入开展研究,为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决策支撑。

推进水价改革和水利经营管理工作。各地要抓紧制定本地的水价管理办法和水价改革规划,明确水价改革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配套措施,确保水价改革顺利实施,降低供水成本,整顿水价秩序,完善水费计收机制。高度重视水利经营管理工作。加快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强水利财务管理,建立并落实资金管理分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增强国际合作与科技创新能力。扩大在水资源领域的国际合作,在引进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我国水利全面登上国际舞台。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加强利用外资项目的管理,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积极参加重大国际水事活动,开好第19届国际灌排大会。做好国际河流涉外工作。水利科技工作要在重视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同时,选择带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大力开展基础研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为水利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继续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

加强水文和水利信息化建设。水文是水利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完善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地下水超采区监测,提高水文服务能力,继续推进水文现代化。加强防汛指挥系统、水保监测系统、电子政务、数字流域等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利现代化。

(五)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党的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党员,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加强领导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自我约束力。继续实施水利人才战略,创新人才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机制,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内外环境,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重视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基础。

加强水利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水利,唱响水利主旋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畅通渠道,化解矛盾,预防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在水利发展中的作用。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实实在在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同志们,新时期水利任务十分艰巨。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把水利事业推进到新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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