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做好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安排工作,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请你单位抓紧编制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建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2007年8月10日前,将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建议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并同时用电子邮件发送建议计划表格电子文档。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最近印发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在报送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建议计划时,要同时报送以下文件材料:
1、所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审批文件;
2、省级有关部门对地方建设投资的承诺文件;
3、上一年度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文件以及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地方建设投资到位情况和中央补助投资使用情况等。
三、请在每个项目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人数栏中注明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血吸虫病区、污染水及缺水等人数;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准文号及人口较少民族、华侨农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人数。已经上报的正式文件中没有注明上述内容的,请在发送的电子表格中补充相关内容。
四、未能如期报送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将暂缓安排2008年中央投资计划。
邮寄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政编码:100053
电子邮件地址:gsc@mwr.gov.cn
电话:010-63202868
传真:010-6320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