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立有效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农村水利工作的难点和关键。中央对此高度重视,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予以支持。中央财政在合并小型农田水利公益设施、雨水集蓄利用两个小专项的基础上,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财政部、水利部出台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专项资金管理试点办法》,启动了民办公助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2006年7月24~31日,水利部办公厅和农水司组成调研组,对江苏、安徽两省农村水利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发现:民办公助不仅是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有效途径,对其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也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调研组认为:凡是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公共财政资金予以引导和补助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都可纳入民办公助的范畴,要不断完善民办公助新机制,全面推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江苏、安徽两省在民办公助开展农村水利建设上积累了宝贵经验江苏、安徽两省虽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很大差别,但都是水利大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水利的任务...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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