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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王忠法厅长:湖北省农村水利工作情况汇报(向水利部调研组汇报)
2009年5月13日
  湖北省水利厅厅长     王忠法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9/5/14    

尊敬的鄂部长,各位领导:

值此春耕生产、防汛备汛的关键时刻,鄂部长及各位领导百忙之中亲临湖北检查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水利部领导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我们将按照鄂部长一行的指示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全省水利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下面,就全省农村水利有关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全省农村水利工作现状及成效

我省是农业大省和全国粮食主产区,现有耕地面积564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68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5%,以占全国2.4%的耕地面积、3.6%的有效灌溉面积,生产了全国4.6%的粮食,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于农村水利工作,历届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建国以来,全省人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不懈大力开展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建成各类农村水利工程200余万处,基本形成了灌溉排涝工程体系,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1、机电排灌工程

到2006年底,全省已建固定电力排灌站18221处,219.7万千瓦,总流量17226 立方米/秒。其中排水站3177处,灌溉站13887处,排灌结合站1157处。上述排灌泵站,控制排涝农田面积2312万亩,灌溉面积1958万亩,在历年的抗灾斗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尤其是75处800KW以上的大型排涝泵站,年均排渍水近100亿立方米,为农业增产丰收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水利部的关心支持下,我省于2005年启动了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共60处、49.63万千瓦,总投资29.26亿元。目前,首批19处泵站在08年汛期已陆续投入排涝抗灾;第二批23处泵站现进展顺利,工程量已过半,可于09年底完成主体工程;第三批18处泵站现正抓紧实施,土建工程基本完成,年底可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节水灌溉工程

我省共有大中型灌区329个,设计灌溉面积3048.64万亩,其中纳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灌区32处,设计灌溉面积2111万亩,规划总投资164亿元。截止2008年,国家先后对我省31个灌区下达投资计划21.6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1.2亿元)。通过建设,大型灌区渠道水利用系数由改造前的0.43提高到0.53,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34提高到0.45。共节约用水1.02亿方,改善灌溉面积160.04万亩,恢复灌溉面积51.45万亩。中型灌区297个,设计灌溉面积937.64万亩,列入国家农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规划的42个,规划总投资8.9亿元。从2000年开始,先后完成了潜江兴隆、安陆解放山、仙桃草八垸、老河口前进灌区、崇阳青山灌区等工程,目前正在实施的有钟祥铜钱山灌区、咸安南川灌区,累计下达计划1.4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6010万元,完工后可恢复灌溉面积37.0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5.43万亩。

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国家从1996年开始安排,至2008年共安排项目96个,累计下达计划2.4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955万元,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6.5万亩。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我省4648万农村人口中,有2927.8万人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其中1609.6万人被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极为重视,决定按照“先安全,再方便”的原则,在“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列入国家总体规划的1609.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06年以来,国家先后8批次下达我省703.33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总投资达29.8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6.03亿元、省配套4.58亿元。与此同时,省级筹资安排的建设工程达256.89万人,总投资10.1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64亿元、省配套1.68亿元。目前,我省先后投入建设的工程可惠及960.22万人,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4、湖区治理工程

目前,全省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275个,面积2762.2平方公里,其中面积接近或超过100平方公里的重点防汛湖泊有洪湖、长湖、梁子湖、斧头湖和汈汊湖5个。此5个湖堤长约400公里,直接由省负责指挥防汛排涝调度。由于五大湖泊堤防长期没有整治,病险较多,防守任务极重。对此,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已把四湖流域整治工程列为专项抓紧实施。一期工程总投资4.52亿元,计划疏挖清淤100km,至目前,已完成26.491km试验段整治工程,其余段面边坡土方开挖任务已达60%,年底可全部完工。

5、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水利厅的中心工作之一。税费改革前,每年投工投劳9亿个左右,完成工程量近10亿立方米。税费改革后,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在转变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机制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工作仍有难度,现每年投工和完成工程量仅4亿左右。在建设内容上,除抓好基建工程外,重点主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005年至今,全省共投入7.7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89亿元,省级资金1.62亿元,完成了273个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50万亩。

6、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从80年代起,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了以乡镇级服务网络为重点的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经多年努力,建成县级水利技术推广中心站56个、乡镇水利站1362个、村级群众性组织3000多个,形成了上下垂直贯通,左右横向连接的农村水利服务网络。2005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启动后,我省在江汉平原及沿江滨湖地区47个县(市、区)按流域(水系)设置了378个水利管理站,在山丘区设立了2175个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编制全部到位,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改革,全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人员更加稳定,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

二、农村水利工作主要做法和体会

1、重视民生是根本。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各类惠农政策和支农资金分别以不同方式服务农村,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很大一部分直接用于事关民生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水利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去年起,省委、省政府建立仙洪新农村试验区,集中力量解决试验区内事关民生问题,农村水利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目前省已投入近4000万元用于疏挖衬砌沟渠近百公里,并提前解决了试验区内10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目前,正全力推进试验区内农田排灌设施管护体制机制改革。

2、加大投入是保障。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补充”的投入新机制,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富聚效应。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省财政对水利建设进行了重点倾斜和支持。“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5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其中,连续四年共拿出1.62亿元用于中央小农水项目配套。同时,省政府采取统贷统还等超常规举措,从银行贷款2.5亿元用于饮水安全项目资金配套,贷款12亿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配套。在省级财政的引导下,各地也加大了财政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监利县在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计划筹措资金1.2亿元,分2年对全县354处中小型骨干泵站进行更新改造,目前,已投资5000万元,完成25座中小泵站的更新改造任务。

3、科学规划是关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去年十一月已要求各地抓紧编制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并采取通过县人大审议等形式赋予法定效力。从而使政府各部门的项目及资金安排能统筹在总体框架内,起到了协调有关部门、整合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较好破解以往各部门项目申报难、资金整合难等问题,同时,保证了分步分片实施,一年接着一年干,一张蓝图绘到底。

4、深化改革是基础。近些年,我们不断推进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改革,为农村水利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项目建设“四制”推行、各类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乡镇水利站和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水价及水费计收改革、农民用水户协会壮大完善、受益户共有制经验的推行、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以林养渠”建后管护新机制的探索等一系列大胆创新、深化改革的举措,逐步摸索出了一些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后管护的新形式、新办法,确保了农村水利工程的长期有效运行和农民持续受益。

三、农村水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农村水利工作近几年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离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

1、设施老化、水资源利用效率低。各类农村水利工程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初期,受当时的经济和技术条件限制,工程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差,配套不完善,加之运行管理经费不足,管护跟不上,工程老损严重,致使工程效益逐年衰减,抗灾保丰收能力降低。目前我省渠道及配套建筑工程总体完好率不足50%。大型灌区规划骨干渠道总长为20623km,已衬砌长度为694km,仅占渠道总长3.4%,加上建筑物老损漏水跑水,灌溉工程不配套,田间串灌漫灌等落后灌水方式造成的水量损失,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仅0.45左右,水资源浪费极其严重。

2、财政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目前,国家先后下达我省投资计划分别为大型灌区21.61亿元、农发中型灌区1.43亿元、小农水7.77亿元,下达投资计划分别占规划骨干工程总投资的20%、16%、5.5%。按照目前的投资力度,完成我省纳入国家规划内的32处大型灌区、42处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的建设任务还需要30到40年,完成小农水规划内容则需更长的时间。

3、资金投入渠道分散、结构性不合理。目前,国家投入农村水利工程的渠道很多,除了水利口外,国土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渠道中,有很大一部分也是用在农村水利项目上,但由于各自为政,工程规划及布局上缺乏整体考虑,建设投资标准也很不一致,造成全省农村水利规划内容难以形成合力,整体推进难度大。即便是水利口投资,国家投资主要在大型灌区,其投入主要用于灌区骨干工程、“卡脖子”工程,而田间工程投入很少,使得大型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建设不同步,造成骨干工程改造效果十分显著,而田间工程建设明显滞后,制约了灌区建设效益的充分发挥。据最新统计,全省1-30万亩灌区353个,有效灌溉面积1202万亩,约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1/3,而除了农发项目每年有2000万元左右的投资计划外,至今没有一个类似大型灌区一样的比较稳定、力度大的投资渠道。

4、管理体制不畅。农村体制改革后,农村土地由集体经营转变为农民分散经营,已建成的农村水利工程由于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产权归属不明确,国家、集体、受益户三者的职责和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很多农村水利工程建、管、用三位脱节,管理、维护主体缺位,除大中型工程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外,大部分小型工程基本上是有人用无人管,有急需但无工程可用。加之各地长期存在重建轻管、重大轻小、重枢纽轻配套等问题,致使许多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成为“弃儿”,形成“国家管不到、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了”的无序局面。

5、运行机制尚未完全配套。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后,极大地强化了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但目前的机制尚未达到良性运行,配套政策等还未跟上。就灌区而言,国办45号文件下发后没有配套政策出台,各地政府或水管单位在实施体制改革时,由于地方财力差,维修养护经费难落实,严重影响了管养分离的顺利实施。就农民用水者协会而言,受农业灌溉管理体制不顺和推行“两部制”水价及终端水价不畅等因素影响,农民用水户协会已经陷入了组建容易、良性运行难的尴尬局面。

四、几点建议和要求

1、关于将我省10个30万亩以上大型灌区纳入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问题。2001年,水利部审批并下发《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后,我们对全省大型灌区重新进行了核实,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我省仍有10个大型灌区符合列入国家规划的条件。为此,我省已于2009年1月向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进行申报。这10个灌区设计灌溉面积835.6万亩,占全省大型灌区灌溉面积的28%。这些灌区普遍存在渠系不配套,老化失修等诸多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影响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恳请将这10个大型灌区纳入国家规划一并实施。

2、关于加大我省农村水利资金投入问题。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水利大省,农村水利建设任务异常繁重,以目前国家的投资水平和力度,远不能满足建设之需,因此,恳请在大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上,加大投入力度,并适当减少地方配套比例,缓解地方压力。

3、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资金问题。我省近年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上的工作力度较大,将提前完成计划内任务,为此,恳请国家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我省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力度的同时,准予将国家下达我省的投资用于归还先期贷款。同时,我省规划外仍有1318.2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在此也恳请水利部将这1318.2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列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2013年规划,尽早支持加以解决。我省也将继续加大省级投资力度,探索和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力争早日解决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

摘自:湖北农村水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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