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送审稿)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关于“扩大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技术改造规模和范围,实施重点涝区治理”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配套改造,水源工程建设”的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部规计司、农水司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经过中心领导、专家们几个月的辛勤工作,《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一、基础工作扎实
自2002年起,中心开始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国泵站更新改造前期研究工作,通过开展大规模的全国泵站调研工作,对全国大中型泵站基本情况进行了普查,并重点对长江中下游、黄河上中游和东北地区的14个省(区)不同类型的50多座典型泵站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调研和分析,基本摸清了全国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工程设施及运行管理情况,完成了“全国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调研报告”和“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建议报告”。同时,对泵站技术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新编了《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修订完成了《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SL-317),主持编写并出版《泵站更新改造实用指南》。组织推动了全国大中型泵站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对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有关技术开展了专题研究,这些技术标准的制订和相关工作的开展为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准备工作充分
为了在中部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及时启动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2008年9月水利部指示中心做好编制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的准备工作,中心及时编制完成了《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编制项目任务书》并获得批复。2008年10月31日召开了《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编制启动会,部规计司、农水司领导参加了会议,对规划编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也拉开了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的序幕。
全国泵站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会后,中心立即成立全国泵站规划编制专家组,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大纲和相关编制准备工作。2008年11月上中旬,李仰斌主任和李琪副主任分别带领专家对黑龙江、陕西、甘肃等省的大型灌排泵站进行了调研,并就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问题与当地政府、水利部门及泵站管理单位的人员进行了座谈。
三、完成规划初稿
在对2002年以来的全国大型灌排泵站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对中部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基本条件》完成了《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初稿)。2009年1月9日-10日,召开规划报告(初稿)咨询会,韩振中总工等专家参加咨询会。会后,对全国泵站规划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送水利部。
四、开展实地核查
根据水利部规计司、农水司《关于开展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核查的通知》要求,中心组织开展泵站实地核查工作。2009年3月24日-4月11日,分别对天津、河北、内蒙古等19省(区、市)的199处泵站进行了现场核查。
核查专家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勘、采集有关影音图像、听取汇报和座谈等方式,基本摸清了全国列入本次《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和各省(区、市)要求列入《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的泵站基本情况、运行状况、是否同属一灌排区、是否同属一管理单位、原更新改造情况,泵站老化、破损、效益衰减情况,以及这些泵站是否符合《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基本条件》的要求等。并于4月12日召开了大型灌排泵站核查工作汇报会。
五、完成规划编制
2009年4月中下旬,各有关省(区、市)根据自查和核查结果,对各自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规划进行了修订并上报中心。此后,我们在各省(区、市)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规划修订本的基础上,根据自查和核查结果,对《规划》进行了全面修改和完善,在科学、扎实、可靠的基础数据上完成了《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报告》(送审稿)。
六、规划初审并上报
规划送审稿编制完成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2009年5月20日,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报告》(送审稿)审查会。对规划送审稿进行了初审,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我们根据初审意见和建议,对规划送审稿进行了再次修改和完善,于2009年5月31日正式行文上报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