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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晓东:抓住机遇 乘势而上 努力开创小型农田水利工作新局面
2009年7月3日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     王晓东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9/7/7    

同志们:

今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财政部和水利部在继续组织开展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同时,决定启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这是通过集中力量、整体推进,以点带面推动小农水工程全面发展的创新举措。最近,我们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两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和下达资金控制指标的通知》等文件,对今年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这次会议的任务,就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部署小型农田水利工作,特别是对重点县建设工作进行重点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加强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重点县建设任务、实现预期目标,为后续工作的持续推进和深入开展开个好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据规划,我国现有塘坝、小型泵站、机井、水池水窖等独立运行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000多万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道、小型灌区固定渠道近300万公里,固定灌溉管道约180万公里,相应的配套建筑物近700万座,还有大量难以计数的田间工程,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农田灌溉面积。这些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主要靠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开展冬春修维持正常运转。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投入,建设标准低、历史欠账多,特别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小农水建设投入剧减,由1998-1999年的100多亿个工日锐减到目前的不足30亿个工日,导致相当一部分工程运行状况急剧下滑,超期服役、带病运行,老化失修、淤塞渗漏,效率低下、效益衰减。据最近对 500个典型县的现状调查,塘坝、小型引水堰闸、小型扬水站、小型灌渠、排水沟等小农水设施的平均完好率不到50%。

为尽快扭转小农水设施薄弱的被动局面,中央财政于2005年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并逐年加大投资力度,从2005的3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30亿元。项目实施四年来,共改造渠道11.68万公里、其中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13370公里,塘坝、引水堰、水池、水窖等小型水源工程82863座,小型泵站7838座,使项目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状况得到较大改观。这是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惠及千万农民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目前也是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薄弱环节。只有大力加强小农水建设,夯实农村、农业发展基础,才能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依据规划整合投资,推进大中型灌区田间工程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修建小微型抗旱水源工程。

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关键措施。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和基础。小农水工程是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命脉的命脉、基础的基础。小农水设施薄弱,即使水源工程和灌排骨干工程建设标准再高,也无法充分发挥效益。大力加强小农水建设,改善其运行状况,能促进农田灌排体系整体效益的充分发挥,大大提升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降低生产风险和成本、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益,从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农村沟渠河道、塘坝的治理、疏浚,形成通畅、清洁的农村水网,增强水系自净能力、提高防污控污能力,使农村水环境得到涵养,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从而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拉动内需,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的有力手段。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的新形势,大力加强小农水建设,既能增加千万吨的建材消费和大量农民就业机会,有效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又能大大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有力推动农村经济较快发展,一举多得。同时,改善小农水设施的设备更新和节水改造,能大大提高农业节水、节能水平,有效缓解水资源和能源短缺与二三产业发展、生态改善的突出矛盾,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为持续推进小型农村水利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分布最广、与农民联系最紧密、受益最直接的公益性的基础设施之一。近年来,随着极端气候增多、旱情加剧,小农水设施薄弱、抗旱能力不足,制约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今年,全国政协、致公党中央、老科协等先后组织开展了把小农水作为重要内容的调查研究,调研报告得到了温家宝、回良玉等国家领导人的批示。2009年交由水利部办理的76件有关农田水利的全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中,绝大部分涉及小型农田水利。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有识之士的调研建议、社会各界的呼吁,充分反映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是广大农民翘首企盼的惠民实事,是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国家“以工哺农”、“以城带乡”战略的确立,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安全、“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小农水建设的良好政治环境已形成;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扩大内需,应对危机”宏观政策的确定,大力开展小农水建设的条件和时机已成熟;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广大农民的热切期盼,大力开展小农水建设的群众基础已坚实。时不我待。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牢牢把握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确保小农水工作,特别是重点县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各项预期目标顺利实现。

二、及时转变思路,将工作重点放在重点县建设上来

今年,中央财政小农水补助专项资金增加到45亿元,相当于前四年投资总和。面对新形势和如此大的投资强度,客观要求我们打破传统的项目管理方式,创新更为有效的管理模式,着力提高投资效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实现小农水建设全面、快速推进。为此,在广泛调研,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与我部协商决定,切块32亿元启动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一)开展重点县建设是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新形势下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工作的客观需要。

从2005年中央启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补助项目以来,到2008年,共安排工程总投资143亿元,其中中央补助46亿元,地方财政33亿元,农民投资投劳64亿元。通过项目实施,新增、恢复有效灌溉面积800万亩,改善有效灌溉面积2000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0亿公斤,新增节水能力40亿立方米,新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1000多个。这些工程的建设有效地解决了项目区小型灌排“卡脖子”工程、灌区“最后一公里”渠道以及山区、旱区农民“基本口粮田”灌溉水源等突出问题,解决了当地农民最渴望但又无力解决的农田灌排问题,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效益显著、成绩斐然。但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目前小农水工作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一是目前的投资力度与庞大的工程数量和建设需求相比,缺口很大,一时难以根本扭转普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被动局面。

二是项目安排分散、单个项目投资少,难以形成规模效益。2008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总投资6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亿元,安排了1500个县,平均每个县中央补助400万元。即使仅按平均每亩投资500元的低标准,一个县仅能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8000亩,并且还分布在好几个项目区,很难形成规模,效益也难以充分显现。

三是资金渠道多、工程不配套,难以发挥整体效益。目前,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渠道很多,包括农业开发、国土整治、以工代赈、老建扶贫等,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或缺乏保障规划权威性的有效机制,各类资金各自为战,工程不能配套,整体效益难以充分发挥。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的地方,农田整理得很漂亮,田间排灌体系健全,但就是由于上游骨干渠道未疏通,成立“观光农业”、“晒田工程”,十分可惜。

四是用水户协会承担全部的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还有一定困难。目前,用水户协会还存在覆盖面不广,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较弱等问题,能够独立开展小农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的还不多。在加上有的地方财政投入不足、乡镇水利技术服务体系日益弱化,一定程度制约了小农水建设的全面开展。

要破解这些难题,需要在加大面上小农水建设投入,加快解决“卡脖子”问题的同时,及时转变思路、创新模式,通过集中资金、连续投入、连片建设、整体推进,力争用3~5年时间,支持重点县基本完成县域内小农水建设任务,并作为推进整个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尽快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四个转变”,即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

1、开展重点县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根据中科院的测算,水利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是43%。如果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大面积瘫痪,粮食收成将受到很大影响。同时,近年来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改造完成后,由于缺少投入,田间工程未能及时配套改造,影响了骨干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开展重点县建设,有利于发挥骨干工程效益,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2、开展重点县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种植不断走向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科技和良种要求大范围集中推广,作为直接为之服务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只有连片连续建设,形成规模,才能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开展重点县建设,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的需要。有计划、高强度、连续的资金投入,有利于各地按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统筹安排,科学组织,分步实施,加强管理,有利于避免重复建设、虚假建设,降低建设管理成本,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开展重点县建设,是探索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的需要。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建设和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基本要求。通过一定规模的连续投入,有利于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律,逐步建立新的、稳定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

(二)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考虑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的需要,精心组织,科学实施,讲求实效,按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关技术要求和条件,选择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规划完备、群众积极性高的县域,以各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为引导,积极整合相关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使各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功能作用以及管护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方位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基本原则是:既要符合工程技术规范,又要遵照有关政策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民办公助”机制,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各县要根据本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发展可能,组织编制县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科学确定工程措施和类型,做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尊重民意、民办公助。中央和地方都要逐步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要求,组织农民参与工程规划、建设、筹资、投劳、运行、管护的全过程,使农民真正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受益的主体。

——集中连片、突出重点。项目建设要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重点解决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卡脖子”工程和“最后一公里”工程,优先安排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规划完备、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

——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各地要积极整合中央与地方、不同部门之间的相关资金、技术等资源,加强部门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继续完善小型农田水利长效投入机制,形成以用水户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实现工程的长期高效运行。

(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主要任务与目标

主要任务是:以现有大中型灌区的田间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配套改造为主,适度新建小型水源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因地制宜修建小微型抗旱水源工程。各地要结合各自情况,在搞好分类建设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建设重点,增强示范效应,建设适度规模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片、现代化灌排渠系示范片、雨水集蓄高效利用示范片、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结合水价改革)示范片等若干个不同类型的示范片。

主要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分批次分阶段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使每一个重点县经过若干年建设,基本完成县域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达到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具体目标是在重点县建设任务完成后,使本县辖区内:

1、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提高10-15%,平均达到60%以上;

2、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15%,平均达到50%以上,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提高5%,平均达到23%;

3、纯井灌区的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工程面积占该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

4、高效农业区的喷灌、微灌工程面积占该区工程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渠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大中型渠灌区斗口以下、小型灌区渠首以下):

5、缺水地区平均不低于0.65,丰水地区平均不低于0.55,井灌区平均不低于0.75;

6、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以上;缺乏灌溉条件的山丘区和灌区的高岗地,通过新建小型水源工程发展补充灌溉,基本解决农民口粮问题;

7、着力推进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以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为重点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

三、扎实做好重点县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实现良好开局

(一)严把重点县选择关。

正确的选择是成功的开始。各省要按照中央下达的控制名额和选县重点范围、条件,对候选县进行认真的论证、筛选,确定重点县名单,并进行省内公示。

重点县的重点选取范围包括: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的地区;贫困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居住区;对农村生产生态条件改善显著的地区;国家确定的重点支持地区。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县乡两级政府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组织得力。

2、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基础工作扎实,前期工作充分,有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或其他相关规划。

3、现有大中型灌区水源工程、骨干沟渠及水利枢纽运行正常;作为水源工程的病险水库已进行除险加固或在项目实施期间可以完成除险加固;水资源条件较好,能满足规划灌溉面积发展需求。

4、具有稳定的农田水利设计队伍和相应的设计能力;具有较强实力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队伍;具有稳定的基层水利服务队伍且能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中发挥作用。

5、当地农民有积极性,愿意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村委会或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健全,具有组织农民参与建设和承担建后管护责任的能力。

6、当地政府有较强的资金整合能力,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能有效发挥支农项目的作用。

7、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优先;资金监管不力,使用不规范,近期资金使用违规,在审计、稽查中发现明显问题的不予安排。

(二)严把项目管理关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实施主体是项目县。在项目管理中,应大力推行“六步工作法”:

一是各重点县应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在项目建设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多种媒体,对中央关于重点县建设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一定要做到村村知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组织水利工程技术人员按设计要求实地查勘,并按规划,根据轻重缓急,制定总体建设方案。

三是事先明确农民投工投劳数量、产权所属和管护制度、责任,成立用水合作组织并全程参与,并根据农民积极性、筹资情况、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通过竞争性立项的方式,确定项目区。

四是县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建设申报情况,确定年度实际安排项目,组织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并在开工前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构成、建设工期等在当地进行公示。

五是原则上按照“四制”要求组织施工,产权所有者或受益农户、用水合作组织全程监督,工程验收前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六是县财政、水利部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建立完善建后管理机构、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严把检查验收关。

各省负责组织对省内重点县的全面考核和检查验收。有关省财政、水利部门要与有关重点县人民政府签定责任书,明确重点县建设完成的各项建设目标和责任,以及奖励和处罚措施。定期对重点县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建设管理等进行检查,对重点县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建设、管理问题突出的县,及时向两部提出调整意见。三年结束时组织进行全面验收。

财政部、水利部将通过不定期监督检查和定期抽查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各省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考评。主要考评各省级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省级财政、水利部门对重点县的管理、考核情况等。同时,建立重点县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确定,将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省级项目投资控制规模的重要依据,对建设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或考评不合格的重点县适时做出调整。

四、关于下一步工作的几点要求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一项强基础、惠民众、管长远的民生工程。各地财政、水利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认真负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省级水利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按照2005-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的要求,抓紧建立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并切实增加省级资金投入规模。积极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纳入投资和财政预算,千方百计增加投入。今年,中央在确定各省的投资规模时,将省级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投入水平作为重要因素,有的省因此多增加了2--3个重点县名额。我们与财政部已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今后,我们将继续沿用这个做法。

(二)着力做好小型农田水利资金整合工作。资金整合是重点县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条件。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农[2006]36号)》要求,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创造条件,努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省级和县级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资金整合工作。以县级小型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把涉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各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集中使用。这项工作成绩也是中央安排给各省年度投资规模的重要考虑因素。

(三)科学编制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建立强有力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尚未编制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地方,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快编制进度,一定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同时,一定要积极促成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或人大批准,作为指导县域内小农水建设的依据。要建立保障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强有力的保障机制,确保小农水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财政部与我部协商诀定,未编制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或难以保障规划权威性的县,不得做为重点县。省里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不佳的,也将酌情核减该省的投资规模。

(四)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和技术审查工作。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依据规划中的轻重缓急、农民的意愿和筹资能力,选择项目,编制建设方案,并按要求填写标准文本。在开展项目技术审查中,一定要组织好专家,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的论证,尤其对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农田水利规划要仔细把关,保证规划的权威性。

(五)严格规范重点县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一是要严格规范重点县产生程序。省级水利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严格按照重点县选择基本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重点县名单,并采取适当形式对重点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联合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二是要确保资金安全。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完善资金监管体系,实行目标考核制和绩效评价制。三是要确保工程安全。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技术服务,严把质量关。中央、省两级要分别建立重点县建设数据库,对重点县工程建设进行动态数据和图片管理。各县要将所建工程进行GPS定位,并将工程建前、建中、建后的数据和照片存入数据库。

(六)着力加强重点县建设的组织领导。省级水利部门要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协商,要从全局出发,精心部署重点县建设工作,积极筹措和整合资金,加强技术指导,认真做好本省重点县建设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工作。积极督促重点县人民政府要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重点县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县级水利部门要要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协商,合理确定年度建设任务,科学编制工程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七)认真做好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在抓好重点县建设的同时,要针对部分县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最薄弱和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继续实行有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省级水利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要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与专项工程建设相衔接,合理分配补助资金与技术力量,确保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与专项工程建设两项工作取得实效。

(八)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各省级水利部门,一定要按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申报材料于8月15日前上报财政部和水利部。确保明年5月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建设任务,8月底前完成年度工程验收。

(九)做好宣传工作。在重点县建设过程中,水利部、财政部将适时组织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重点县建设过程进行宣传报导。各地也要积极宣传中央财政“民办公助”的政策,真正让农民成为“政策的明白者、项目的建设者、工程的受益者”。省级水利部门要制定具体方案,在重点县各单项工程的显著位置作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标识,在合适的位置树立“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标志牌,便于全社会的监督,形成良好的氛围。

同志们,2009年是小型农村水利工作思路重大转变,实施重点县建设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聚合各方力量,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新局面,实现小型农村水利发展新跨越!

链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农[200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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