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08年第四季度,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下达200亿元中央投资,其中50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30亿元用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较好完成了建设任务,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9年2月-7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又分别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投资152亿元,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中央投资15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央投资29.98亿元。2009年5月1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9]137号),明确了考核目标,提出要确保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具体是:
(一)项目要100%开工建设。第一批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中少数未开工项目,要在今年5月底前100%全部开工建设;已下达计划的第二批新增1300亿元和第三批7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要在今年9月底前100%全部开工建设。
(二)地方配套资金要100%落实。第一批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要在今年5月底前100%落实到位;已下达计划的第二批新增1300亿元和第三批7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要在今年9月底前100%落实到位。
(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100%整改到位。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整改通报(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100%整改到位。
从现在到9月底只有一个多月,实现三个“百分之百”的考核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根据水利部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2009年中央投资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的三个“百分之百”考核目标,对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要及早部署,通力合作,扎实工作,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按期完成2009年中央投资农村水利项目建设任务。
二、抓紧落实各项建设任务,迅速组织实施
各地要抓紧完善前期工作,提前部署招投标工作,倒排工期,限期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保证今年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并完成机电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具备资金预付条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招投标等开工前准备工作,及时开工建设。全力加快实施进度,将新增投资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北方灌区尽可能扩大施工作业面,赶在上冻前完成主体工程,最迟2010年春灌前完成建设任务。南方灌区争取今年年底前完成节水改造任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三、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各地水利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9]1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9]121号)要求,明确地方配套投资责任主体,合理确定各级配套投资比例,统筹地方财力,加大地方各级尤其是省级投入力度,确保地方配套投资100%落实到位。扩大内需第二、三批中央投资计划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要在今年9月底前100%落实到位,扩大内需第四批中央投资计划安排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要在今年10月底前100%落实到位。
四、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遵循水利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资金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中央投资农村水利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时限内100%整改到位。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于及时掌握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有关部委统一要求和农村水利工作实际,对2009年中央投资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旬报制度。各省(区、市)水利部门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安排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处室分管领导要对旬报质量负主要责任。旬报表要经处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才能上报。旬报工作质量将作为评价省(区、市)中央投资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从现在起到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时,每月的4日、14日和24日前报累计进展情况(电子表格和简要文字说明)。第一次旬报8月24日上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展情况,发送到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供水处电子信箱 (gsc@mwr.gov.cn)。灌区和泵站项目进展情况,分别通过大型灌区和大型泵站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将会同有关司局对上述五项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地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商请有关部门调减已安排的中央投资计划,减少或暂停安排后续中央投资。
附件:
1、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投资计划资金落实情况旬报表
2、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投资计划工程建设情况旬报表
3、大型灌排泵站2009年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旬报表
4、大型灌区2009年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旬报表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