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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人口的调查复核工作 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姜开鹏:在《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9年9月7日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巡视员     姜开鹏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9/9/8    

同志们: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要求用两个五年计划,即十年时间解决3.2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将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提出用三个五年计划解决的方案提前了5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五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即2009-2013年,比国务院原定计划又提前了2年。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各地根据通知积极开展工作。今年五月份,我们对全国饮水安全规划人数进行了汇总,对部分省进行了明查暗访,初步审核的成果,分别与部规划司、卫生部相关司局进行了沟通。向发改委农经司进行了汇报。这期间各省(市、区)对2010-2013年规划人口的确定反映强烈,针对各地反映的问题,我司向鄂竟平副部长、矫勇副部长做了汇报,并向党组写了签报。按照部领导的指示,经三部委有关司局共同商定在今年6月上旬在河北保定召开了部分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座谈会,有10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农水(供水)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主要是研究解决《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保障规划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会后三部委办公厅共同印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纪要》要求,加快解决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此,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的调查复核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复核工作大纲”和表册。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规划编制和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参考。

一、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在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党组的正确指导下,经过各级水利系统广大职工的努力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形势大好。大好形势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三年多来,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已形成了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广大农民群众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发展局面。从总体来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建设管理水平实现了新提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了新突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成为政府最耀眼的“公益品牌”,成为政府的“德政工程”,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正像浙江省的一个农民说的“供水管道虽然埋在地下,但当喝到甘甜的自来水时,党的温暖、政府的情谊,装进了老百姓的心里”。

从财政部组织的专项核查到国家审计署组织的专项审计和中咨公司组织的中期评估以及水利部组织的检查调研都全面肯定了饮水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也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客观反映了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展顺利、进度加快

按照《规划》要求,“十一五”期间,全国计划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规划实施三年多来,各地基本完成了年度计划任务,北京、山西、江苏、浙江、山东、湖北、重庆、陕西、贵州等9省(市)还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任务。从2006年至目前,中央安排投资390亿元,计划解决1.54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与“十一五”规划任务的1.6亿人相比,还有约600万人待安排,水利部已与国家发改委沟通,争取再安排部分投资,提前一年完成 “十一五”规划任务。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还没有正式答复。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亿万人民群众饮水问题的解决,使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减少了疾病,提高了健康水平,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据宁夏、湖南等地测算,项目区群众年户均可节约医疗费开支250元以上。如按1.6亿人、4000万户估算,每年全国受益人口减少医疗费开支100多亿元。农村用上自来水后,农村劳动力可从以前找水、拉水、背水中解放出来,外出打工或经商,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据重庆市估算,每年可解放用于挑水的农村劳动工日2833万个,按每个劳动工日20元计算,每年可产生5.67亿元的经济效益。随着饮水安全问题的解决,广大农民群众不仅能喝上干净的自来水,而且还用上了洗衣机、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带动了改厨、改厕、改房、改路等工程建设,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有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国30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列入省级政府政绩考核或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相应建立了领导小组或联系会议制度,设立了日常办事机构。据统计,有24个省份以省政府的名义出台了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陕西等省出台了《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山东等省出台了《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各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还与市(地)、县级水利部门签订了责任书。

二是加强了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全国有湖北、陕西、山西、四川、贵州、新疆、内蒙等9个省(区、市)在水利厅专门成立了农村供水或饮水安全处(室)。在加强省级机构建设的同时,许多市、县级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如湖南常德市、县两级均落实事业编制和部分经费,成立了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站。宁夏全区22个县(市、区)都成立了农村供水管理站,每个集中供水工程都成立相应管理机构。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管理使用规范。近年来,多数省份都按不低于地方配套30%的要求,落实了省级配套资金。各地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还积极通过银行贷款、企业融资、转让工程及拍卖经营权、社会捐助等多种措施保证配套资金落实。为保证饮水安全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河南、甘肃、陕西等省推行了资金报账制。

四是加强建设管理,广泛开展项目公示。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各地对于日供水千吨或1万人以上的单项工程严格实行“四制”管理;其他小型工程实行材料设备招投标、资金报账制、监理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在选择施工队伍上,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省还规定,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均要通过招投标来确定施工队伍。各地对建设项目都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是探索有效建后管理形式,加强运行管理。山东、江苏、浙江、河北、湖北、陕西等省部分县利用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河南、陕西、宁夏、等10多个省的部分县成立了农村供水管理总站,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营和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北京市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建立了“三证三卡五公开”管理制度,即:办理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管水人员上岗证和健康证;填写工程管理卡、水质管理卡、运行管理卡,记录供水工程的责任主体、管理主体、主要工程内容及日常的运行情况;为每个用水户发放农民安全饮水明白卡,实行水厂管理责任人公开、水价公开、水费收缴及使用公开、水质监督热线公开、维修热线公开的“五公开”制度,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提高供水应急处置能力,北京、河北、吉林、四川、贵州、陕西等11个省已编制完成供水应急预案,建立供水应急机制。陕西有37个县、285个乡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指挥机构,建立了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了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此外,北京市、上海市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经验,山东、湖北、浙江、江苏、陕西等省(区、市)探索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三先三后”、“四权、五化”的经验等,有力促进了农村供水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值得借鉴和推广。

(四)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困难、问题和挑战

虽然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一些经验和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广大农民群众迫切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一是水资源紧缺、气候变化,加大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难度。我国是世界上最贫水的国家之一。受全球气候环境变化的影响,我国极端气候发生频繁,且水资源总量呈下降趋势,严重威胁饮水安全。特别是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地区水资源总量下降趋势极为明显。河北省平均年降水量上世纪五十年代为612mm,而近七年只有430mm,明显减少。我国华北、西北地区主要靠地下水源,多年来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单井出水量减少,有的井深在500米以上。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山丘地区,主要靠集雨的水窖、水池和小水库,由于持续干旱,这些蓄水设施干涸,需要到几十公里外拉水吃。一方水成本高达40多元。2006年重庆市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大旱,许多中小河流干涸,水源枯竭,上百万人饮水困难。由于水资源短缺和缺少必要的供水设施,全国农村水量不足、保证率低的饮水不安全人口占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三分之一。

二是大范围出现的水源污染和水环境破坏,已经成为威胁广大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主要因素。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工业及城市污染大量向农村转移,农村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交错,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村镇水环境恶化,局部突发性恶性水污染事件经常发生,大范围出现的水源污染和水环境破坏,对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影响社会稳定,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污染不仅造成许多农民的饮水困难,而且给目前已建工程的水源保护带来巨大难度。目前农村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威胁广大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的主要因素,且呈不断扩大趋势。全国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中有近一半是由于水环境污染和水源破坏造成的。

三是农村供水工程小型分散、建设标准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为4亿多,约占农村人口的51%,而日供水量大于200立方米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约占农村总人口的15%;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许多集中式供水工程设施简陋,缺少水处理和消毒设施,工程没有达到原设计标准,没有进行规定的水质检测。由于我国农村供水工程小型分散,建设标准低、设施简陋,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去年南方地区冰雪灾害使得大量农村供水设施损坏,影响正常供水。5.12汶川大地震后,造成上千万人的饮水不安全,灾后重建任务艰巨。当前,有一大批农村居民由于工程报废和水源枯竭,又造成了新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四是项目建设管理不严。部分地方在工程实施过程未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建设程序和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一些地区工作措施不到位,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工程建设执行“四制”不严,推行“六制”不力,群众监督不够,部分工程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流于形式,存在违规转包分包、监理不到位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一些地下隐蔽工程、埋管工程和暗涵工程施工质量不高;项目安排、投资分配不公,自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资金核算和使用、管理不规范等。

五是农村供水工程建后运行管理跟不上。由于农村供水工程具有面广量大、小型分散、用水户经济承受能力弱等特点,运行管理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有的工程产权不明晰,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全国供水工程水价不到全成本的三分之二,运行管理经费不落实;有的供水厂缺乏有效的监督,只注重收费,供水水质、水量不达标;据卫生部门调查现有集中式供水工程近40%不达标。有的工程电价高、水价高,群众负担重、用不起。

还有部分省区实行一刀切,人均投资补助标准全省一个样,造成有些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原计划工程不能完成,不仅直接影响工程效益和投资效益的发挥,而且也影响饮水安全工作的整体推进。所以,我们要通过开展调查复核,准确掌握农村供水现状,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力、有效和有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

(一)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本质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广大人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是水利部门的首要任务。为加快解决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陈雷部长要求我们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改善和保障民生重要性的认识,把民生水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要确保把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让亿万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我们必须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带着对农民深厚的感情,求真务实,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和规划人口的调查复核工作。

(二)认真开展调查复核工作,为《规划》提供翔实的科学依据

调查复核工作依据的主要文件有水利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和2007年实施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部分,调查复核的参考资料主要有2008年水利统计年鉴;2007年开展的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中饮水困难和使用管道水情况;卫生部2007年开展的《农村饮用水与环境卫生现状调查》等。这次调查复核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通过建立责任制和激励与惩戒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规划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这次规划人口的调查复核工作,首先要摸清饮水安全现状。以县为单位组织专家准确掌握标准,逐村进行排查,将“十一五”规划及以前完成的工程,受益人口落实到村、如实填报,再将“十二五”规划内解决的人口核查到村、到工程。最后将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通过调查落实到村、到工程。再通过逐级复核进一步查明各地饮水不安全人数及其分布、类型及其成因。为科学编制《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提供可靠依据。

三、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具体要求

(一)总体安排

一是调查复核工作组织。这次调查复核活动的大量工作在县(市、区),县级政府要成立专门的规划班子,组织专家切实做好调查复核工作。省(市、区)和地(市)复核工作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级复核工作由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有关司局的领导牵头组成复核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复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各省(市、区)自查复核的基础上,由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等单位组织水利、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全国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纳入规划的饮水不安全人口进行复核。现场复核结束后,要组织专班及时对各组提交的省级复核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和汇总。全部调查复核工作要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并最终确定有关省(区、市)的规划人数。对上报数据存在严重不实情况的,将依据复核结果相应核减该省(区、市)指标,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调查复核程序和方法。本次调查、复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分层随机抽查的方法,实行专家独立调查复核。第一,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复核。要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标准和本工作大纲的要求,开展相关调查。根据地方规划人口上报情况,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逐级抽取适当数量的典型县、乡、村进行复核。二要准确判别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类型。如对饮用水水质是否安全的问题,要根据水质化验报告、饮水型疾病调查、水源水质和水处理设施调查,卫生部门的饮水型病区划分资料以及相关水质资料和水文地质资料判断。对水量、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是否安全的问题,严格按照《农村饮用水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规定来判断。三要做好村级复核和入户调查。对被复核的村要做到以下“四查”,即查资料——查阅人口、相关水质资料,判断是否合理、可信;查水源——到水源地,实地了解水源类型,上下游水环境、周边环境及污染情况,有无水源保护措施;查工程——到工程所在地,了解工程形式、供水方式、有无水处理设施、建成时间、供水规模、水价等;查饮水——入户实际查看饮用水情况,听村民反映,了解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同时,要通过入户调查,查验饮水水质,了解农户的饮水情况和介水疾病情况。对被复核的典型村与上报资料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

三是调查复核重点。本次调查复核的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全面掌握农村供水基本情况,对2005年和“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已建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情况进行调查。各省(区、市)在调查复核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并将拟纳入规划的不安全人口逐级落实到县、乡镇、行政村,落实到农(林)场。

(二)做好本次调查复核的具体要求

这次调查复核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为搞好这次调查复核工作,要求大家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以国家政策、行业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实地“看工程、查资料、访农户、座谈会”等办法,全面摸清农村饮水安全现状以及饮水不安全人口的分布、类型及原因,工程建设和管理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确保这次调查复核成果客观、公正。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调查复核工作,精心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经费,按照《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大纲》的要求,抓紧开展规划人口的调查复核工作,并积极配合中央级复核专家组开展现场调查。调查复核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水利和卫生部门之间的关系,要密切协作,加强相互沟通,共同做好此次调查复核工作。同时,要切实发挥专家作用,把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原因查明。

二要深入实际、求真务实。这次调查复核工作是一次深入实际,为基层服务,向基层学习的好机会。参与调查复核工作的每位同志都要以饱满的热情,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这次调查复核工作。各级派出的专家组都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工作。不仅要认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更要现场查工程、查水源、查水质,走村入户,详细了解当地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听取基层各方面对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调查复核工作中,注意做好水源、工程、饮水和病情的真实记录,全面真实地掌握当地饮水不安全的第一手资料。

三要严肃认真、科学分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面广量大、小型分散,再加上受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希望同志们在调查复核工作中,虚心向实践学习,尊重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发现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调查复核结束后,都要按照要求及时写出质量合格的调查复核报告,为科学制定规划,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提供好的对策和建议。

四要严格要求、廉洁自律。调查复核工作要求每一位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清正廉洁,注意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我们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良好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

同志们,搞好这次调查复核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把参加这次调查复核工作作为学习实践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活动抓紧抓好。这次调查复核,大家要去的地方都是基层,时间较长,条件艰苦,困难很多,希望大家要相互关心,团结协作,确保按要求圆满完成调查复核任务,为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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