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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勇:在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10月17日
  水利部副部长     矫勇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9/10/19    

同志们: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政策的重要保障。为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央成立了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水利部对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工作方案》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方案》的制订原则

《工作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把握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要求。紧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和中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注重与相关牵头部门的指导意见相衔接,对中央《意见》和《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治理内容要不折不扣地完成。

二是紧密结合水利实际。围绕水利工程的建设流程、关键环节,认真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水利特色。如要在本次治理工作中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和报大建小问题、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中违法违规问题、水利工程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等,针对性强,务求实效。

三是全面落实各方责任。根据分级管理和业务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水利部(包括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部有关司局和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突出可操作性。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5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的水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为:水利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依法透明运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明显减少。

第二部分为职责分工。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实际,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和业务归口管理。

一是分级负责:水利部及其各流域机构负责部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对地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建设兵团水利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业务归口管理:水利部有关司局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规划计划司负责指导和检查监督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投资管理领域中的专项治理工作;建设与管理司负责指导和检查监督大江大河治理、骨干水利工程和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并承担各业务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水土保持司负责指导和检查监督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农村水利司负责指导和检查监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等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水电局负责指导和检查监督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工程等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驻部监察局负责指导和检查监督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案件查办工作。

第三部分为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专项治理任务分解为5个方面、29项主要措施。

一是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着重解决或避免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质量不高、“报大建小”、不按程序变更设计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具体分解为加强水利规划管理、严格水利项目审批、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强化水能资源开发管理6项具体任务。目的是为了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审批和投资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

二是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具体分解为规范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规范评标工作、健全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4项具体任务。目的是通过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关键环节,把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彻底整治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着重解决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具体分解为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研究解决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加强建设监理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严把开工审批关、强化验收管理、加强质量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加强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工作11项具体任务。目的是从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中易出问题的环节来着手解决问题,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尤其把研究解决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重点加以解决,为大规模民生水利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创造条件。

四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具体分解为公开项目建设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入宣传报道、加快信用体系建设4项具体任务。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逐步建立互联互通、全国统一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不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透明的体制机制,在全行业全面树立讲信誉、守公德、重品行的良好风气。

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和项目审批等突出问题。具体分解为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审计工作、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察工作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4项具体任务,从加强稽察、审计、监察等外部监督机制方面提出加强监管的措施。目的是进一步加大稽察、审计、监察、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强化办案力度,坚决遏制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

第四部分是工作步骤。专项治理工作分为深入排查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和巩固治理成果3个阶段。

一是深入排查问题阶段,从2009年10月开始,各流域机构、部直属单位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并于2010年2月底前将排查工作总结报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二是整改阶段,时间从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各流域机构、部直属单位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从查处存在的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两大方面,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全面认真进行整改。这一阶段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全面组织抽查检查,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推广典型经验,真正把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三是巩固治理成果阶段,时间从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总结,任务完成不到位的要进行“补课”,并把专项治理中成功的经验和有效措施转化为法规制度,各流域机构、部直属单位和地方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011年11月把总结报告报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搞好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工作方案》的几点要求

(一)尽快细化方案。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精神和部《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11月10日前报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指导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水利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对本单位负责解决的问题进行分解,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近期水利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要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专门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周密组织,精心指导,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协调配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个系统工程,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事,要改变过去分散在局部和某些环节中分散解决的方式方法,注重系统治理,发挥整体效应。各单位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四)抓紧组织排查。根据中央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排查问题是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是目前专项治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必须抓紧抓好,为专项治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各地区、各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精心制定自查方案,尽快开展自查自纠。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水利部将适时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检查。

同志们,《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是水利系统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治理突出问题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希望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抓好落实。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水利部党组的安排,认真贯彻落实陈雷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好专项治理工作攻坚战,为推进水利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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