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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提补水价”新机制 为农业节水增添活力
关于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提补水价”农业节水新模式的调查
  河北省水利厅长     李清林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9/6/17    

2009年3月下旬,到衡水桃城区蹲点调研,深入乡镇村庄、田间地头,与农民促膝交谈,了解群众的生活生产情况,倾听群众的呼声要求,并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联系项目,协调资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通过调研,与当地群众密切了关系,加深了感情,获益匪浅。

一、调研情况

农业水价是促进节水型农业建设的关键因素,如何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合理的农业用水价格机制,成为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桃城区创新的“提补水价”节水激励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实现了农业节水减负。对此,进行了重点调研。

3月26日下午至29日,深入衡水市桃城区。桃城区是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县,他们“提补水价”的做法,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较好地实现了农业节水,为农业节水闯出了一条新路,得到了各级领导、相关专家的肯定和农民群众的欢迎。在种高村、国家庄调研“提补水价”形成的原因和内容;在东庄村,与东庄、速流等4个村的村支部书记、群众代表和邓庄乡干部座谈,听取群众对“提补水价”的意见。针对农民对我省水资源紧张状况的疑问,做了《河北省水资源状况和搞好节水工作》的宣讲,深受干部群众欢迎,使大家了解了节约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坚定了搞好节水的信心。

二、桃城区“提补水价”节水机制应认真总结推广

我省水资源十分紧缺,农业用水占全省总用水量的70%以上。近年,我省采取有效措施,农业节水取得较大成绩。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节水调控经济手段,致使农业用水粗放,浇地大水漫灌,浪费水现象十分普遍。自2004年以来,桃城区深入探索勇于实践以种高村为试点,进行了艰苦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探索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节奖超罚、协会自治、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的用水管理机制,实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分水到户、分水到地,改变了农民千百年来的用水习惯,结束了农村地下水随意采、随意用的历史。在种高村分水到户成功的基础上,又探索出最受农民欢迎、最容易推广、最简单易行的“提补水价”机制。提补水价不是农村水价改革,而是以价格为载体,以经济杠杆和利益驱动,激发了农民内在的节水热情,达到了增强节水动力和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

1.“提补水价”节水机制取得的成效

“提补水价”调控机制就是“提价+补贴”,又称为“一提一补”,“提”就是将水价提高,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经济调节作用。“补”就是将财政补贴资金和水价提高部分作为节水调节资金,按承包地面积平均补贴给农民。通过“一提一补”调控机制实现了用水多、水价高,用水少、水价低。在实践中,提补水价有效地解决了总量和定额确定难、节奖超罚难的问题,拉大了水价的差距,发挥了水价的激励作用。

自2004年以来,桃城区全区已有36个村实施了“提补水价”节水机制。据测算,每村节水率均达20%左右。按平均节水20%计算,36个试点村年可节水370万m3,节电230万kW·h,节约资金160万元,实现了节水与增效的“双赢”。用电计量的郭家庄村亩均用电量由2005年的68kW·h下降到2007年的51kW·h,下降了25%。东邢疃村用电量由2006年的17.9万kW·h下降到2007年的13.2万kW·h,下降了26%,节电4.7万kW·h,节水6.37万m3。

“提补水价”节水机制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一是节水意识增强,改变了农民的用水习惯。人们时时、事事想方设法节水、省水,竞相节水已成为一种风气、一种习惯。二是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由于采取了经济手段和政策激励措施,农民自觉压缩了高耗水、低收益的作物,重点发展棉花、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农业种植结构日益优化。三是调动了农民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农民兴建节水工程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自发地平整土地,普遍使用小畦、小白龙灌溉。四是促使群众科学灌溉、适时灌溉,自觉采用覆盖保墒、蔬菜点种、玉米晚收和小麦晚种等农艺节水措施。五是促使农民优先使用地表水,开发利用浅层微咸水,有效保护了深层地下淡水。

2.实施“提补水价”节水机制的具体做法

一是召开“三会”,形成共识。在广泛宣传节水重大意义和“提补水价”机制内涵的基础上,依次召开村班子会、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村民大会,经充分酝酿,达成共识后,再向水务局提出实施申请。

二是健全组织,摸清底数。在桃城区水务局的指导下,按规定程序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规范实施“提补水价”节水机制的管理。同时,由协会负责统计各户人口、耕地面积、机井使用、计量底数、提水价格等情况,经公布核实后记录入档,为实施节水机制奠定基础。

三是科学定价,强化计量。提价幅度和财政补贴比例直接决定了节水机制的实施效果。提价幅度越大,节水激励作用就越大,但提价幅度过大,群众对节水机制的接受程度就会降低,甚至产生反感。财政补贴比例越大,群众受益面越大,节水机制就越容易实施,但补贴比例过大,财力就难以负担。因此,该区结合实际,科学确定了提价幅度和财政补贴比例。从实践看,单位农业取水价格提高幅度为35%~45%,政府按提价幅度的1/3给予补贴,群众易于接受,财力负担适宜,节水效果明显(如种高村用电0.68元/kW·h,提价0.3元,财政补助0.1元)。另外,在充分考虑当地实际和群众习惯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用水计量方式(水表或电表计量),并建立健全用水计量管理制度,以保障节水机制顺利实施。

四是适时兑现,透明管理。提价和补贴资金均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人管理。刚实行这一制度时,每半年兑现奖罚1次,之后每年1次。在每次兑现前,桃城区水务局和农民用水者协会一起,核算每户的实际用电量或用水量,逐户计算返补金额,并张榜公布。兑现时,各户签字盖章,协会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3.“提补水价”节水机制的主要优点

一是符合国家现行政策。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实行节能减排和直补弱势产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农业实行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行农业“提补水价”节水机制,不仅能多渠道调动用水户自主节水的积极性,实现节水节能,而且符合国家政策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二是操作简单,易于推广。该方法操作程序简明,实施步骤环环相扣,计算方法简便,群众明白易懂,便于协会管理。另外,节水奖励显著,补贴受益面大,能够激发群众争相节水的积极性,利于推广实施。

三是运行成本低。该机制实施仅需在桃城区水务局指导下由协会自身操作即可,不用再增设机构。其中,桃城区水务局指导属尽职尽责。具体管理机构是原有的农村用水自治组织——农村用水者协会,一般由正、副会长(兼会计)和机井管理员(电工)组成,正、副会长多是村委干部,为农村用水者服务是份内之事,不需要额外补助。机井管理员已在原有电费中有一定补贴,这项制度实施后,仅需增加小部分补助即可。

四是公开透明。通过广泛宣传和召开不同层次会议,使广大群众心中有数。通过协会自我管理,使广大群众感觉到公平放心。通过张榜公布、适时兑现,使广大群众感到了透明合理、公平、公正。

五是益本比高。从试点村统计情况看,实施“一提一补”调控制度后,财政每投入1.0元,可节水4m3、节电2.5kW·h,农民可相应增加收入3.0元(即政府补助1.0元,节约2.0元)。

4.对实施“提补水价”节水机制的几点认识

一是实现了农业节水质的飞跃。过去农业的节水是工程节水、农艺节水、技术节水,这些节水形式达到一定程度时,创新节水新形式——制度节水,就成为必然趋势。桃城区在摸索创新节水的道路上发现惟有制度节水才最具潜力,才能从根本上唤起农民自发节水的意识,转变农民的节水观念。利益的杠杆触动了农民的节水自觉,促使农民自发地平整土地、使用节水技术、调整种植结构、种节水作物。

二是激发了农民自发节水的“兴奋点”。提补水价兼顾节水与公平。多年来,农业节水中一直慎提水价,是因为担心农民在经济上难以承受,最终影响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削弱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然而,“提补水价”的设计恰恰解决了这一问题,它并不是一般的为节水而提高水价,而是将提高的水价作为节水补贴,经公示后全部返还农户。利用经济杠杆实现了节奖超罚,让节水户在节水中得到经济利益,这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做法深受群众欢迎。

三是找准了农业节水的切入点。无论何种方法节水,关键是群众必须认同,才能付诸行动。“提补水价”节水新机制,以政府补贴0.1元/kW·h为“发酵剂”和“变压器”,激发了农民节水的内在动力,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农民为国家节约了水资源,国家投入资金对水资源补贴是必要的、及时的,而且相对于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投入很少。

四是实现了综合节水的效率和效益。农民最讲实际,他们把投入和收益算得很清楚。“提补水价”从过去“要我节水”,变为现在“我要节水”。工程节水、农艺节水、技术节水、种植结构调整节水自然结合。通过节水,农民得了实惠,国家得了资源,实现了综合节水的效率和效益。

三、几点建议

1.制定并出台财政节水补贴政策

我省粮食生产区多为地下水超采区,由于缺乏节水激励机制,缺水和水环境恶化问题依然严重。桃城区“提补水价”节水机制值得在全省推广,推广的关键是财政给予一定补贴,而目前财政部门尚未列支该项科目,建议参照粮食生产直补政策,出台相应的节水水价补贴政策,以利节水机制推广实施。

2.将机泵列入农机范围给予补助

目前我省有90万眼农用机井,每眼井都需要配套水泵提水,投入较大,特别是黑龙港地区井深一般在300m以下,配套或更新十分困难,农民反映强烈。建议国家将电机、水泵等列入农机补贴范围给予补助。

3.加快农民用水者协会建设

节水灌溉工程和水价政策实施,需要良好的管理机制保障。桃城区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做法,实现了自主决策、民主管理,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目前,我省用水者协会仅有2000个,与我省水利建设任务较大不相适应,应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快在全省推广。

总之,5天的调研活动虽然时间很短,但内容很充实,取得了扎实的效果。切实感受到省委决定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通过调研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廉政意识。今后,要继续改进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总结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群众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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