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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都市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9/12/31    

2009年12月25日,湖北宜都市10个乡镇水利服务中心接受该市水利局的年度考核,这是该市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的一部分,以此进一步深化农村水利综合改革。

宜都市按“以钱养事,政府买单”的管理办法,对10个水利服务中心实行管理考核。2008年共拨付以钱养事经费119万元,其中,公益服务费人年达到3万元,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公益合同的服务报酬、人员培训等。改制后水利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水利公益性服务职能内容不变,行政隶属乡镇管理。管理模式由过去的“以钱养人”转变为“以钱养事”,服务模式由过去的被动服从型转变为主动发展型。

沿江6个乡镇有堤防管理任务,原乡镇堤防管理段撤销,其职能由水利堤防服务中心承担。所在乡镇的河道堤防泵站管理任务纳入每年的合同管理,由市河道堤防泵站管理处负责考核,市级财政每年安排68万元资金兑现合同报酬。2009年,市政府把每个公益岗位的报酬由3万元提高到3.4万元;各中心配齐了办公电脑、测量仪器、办公家俱;从乡镇水利服务中心抽调技术人员参与本地的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组建二次监理专班,按规定支付一定的报酬,以弥补工作经费不足,稳定了基层水利服务队伍。

改革四年来,该市10个乡镇政府每年初都与水利服务中心签定公益服务合同,合同对公益性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经费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和见证方(水利局)的权利和义务、奖惩措施、违约责任及处理都作了明确规定。每年由乡镇政府和水利局联合对其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得分情况,按进度拨付服务报酬。对10个水利服务中心实行合同量化管理后,进一步增强了服务观念,水利公益事业得到发展,基层水利工作者积极性得到很大提高。

摘自:湖北农村水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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