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首页 > 领导之声 > 司局领导 > 正文
——在2009年全国灌区泵站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李远华:加强管理 狠抓落实 把灌区泵站建设与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2009年11月10日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副司长     李远华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9/12/7    

同志们:

为了适应当前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的需要,切实加强大型灌区、大型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灌区、泵站管理座谈会。主要任务是通报大型灌区、大型泵站管理情况,交流经验;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围绕如何加强管理,商讨下一步需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下面,我谈三个问题,供大家讨论。

一、灌区泵站管理现状

(一)建设管理现状

1、大型灌区建设管理现状。自1998年启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以来,已累计下达大型灌区配套与改造投资390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15亿元,对全国434处大型灌区中的416处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取得了明显成效。据初步估算,大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实施以来,共新增灌溉面积230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1000万亩;灌区骨干渠系水利用系数由改造前的0.49提高到0.53,年新增节水能力120亿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30亿公斤。

大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制定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这个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属中央补助地方项目,项目实施由各省(区、市)负责。二是项目执行程序参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即在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可研报告,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践证明,现行的管理办法基本符合实际。截至目前,各地项目实施基本顺利,没有发现重大问题。南方灌区在年度计划下达早的情况下,大多能够做到当年项目当年开工完成;北方灌区受季节影响,一般要跨年度实施,一年项目两年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投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通过完善措施、加强管理,保证了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009年,国家安排大型灌区配套改造中央投资29.98亿元,用于242处大型灌区项目建设。目前,多数项目单位正在进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复以及招投标等开工前准备,部分灌区已开工建设。共落实地方配套资金7.76亿元,落实总投资占计划总投资的78%。

2、大型泵站建设管理现状。2005年,国家在中部四省启动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至2008年,该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计划200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2009年,中央启动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共安排扩大内需预算内资金15亿元,用于99处大型灌排泵站的更新改造,要求项目在2009年9月底前开工。目前,已落实投资占总投资的76.5%。大部分省的招投标工作已基本结束,进度较快的部分省或泵站已开工建设。

中部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制定的《大型排涝泵站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与大型灌区管理办法比较,该办法的主要不同点,一是编制可研报告前要对泵站进行安全鉴定,以确定改造类别;二是可研报告批复后,要做初步设计,国家要对各省组织编制的初步设计进行投资复核。全国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尚在制定中。

(二)运行管理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大型灌区大部分实行的是专群结合的管理体制,骨干工程(一般为斗渠进水口以上工程)由灌区管理局等专门机构管理,田间工程由受益村组管理。只有少数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均由管理局等专管机构管理。大型泵站一般都由专门设置的泵站管理机构管理,或作为灌区的一部分,由灌区管理局统一管理。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与发展,过去由村组管理的田间工程越来越多地变为由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但总体上专群结合的管理模式没有改变。

与上述管理体制相一致,骨干工程的维修、养护和输配水管理由专管机构负责,田间工程的维修、养护和用水管理由村组或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农户用水计划由村组或用水户协会统一申报,由灌区管理局统筹安排。

水价一般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水利部门核定,水价成本中一般不包括田间工程成本。水费计收受量水设施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是以斗渠为单元计量收费,斗渠范围内按亩平摊。

(三)管理改革进展

按照2002年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灌区、泵站工程管理情况,制定出台了灌区、泵站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和工程维修养护标准,作为灌区、泵站专管机构改革的依据。近年来,各地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国434处大型灌区都制定了改革方案,其中大部分方案已经当地政府批复,完成了单位定性和定岗,不同程度地落实了“两费”。其中,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落实率达到70%以上,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率约为30%,一些地方政府还制定了逐步到位计划。

与此同时,群管组织的改革也在推进,一些地区的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较快。据调查,目前大型灌区范围内已成立用水户协会1.6万个,管理的灌溉面积超过1亿亩,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集体经济淡出后,田间灌排工程管理主体缺位的问题。

水价与水费计收机制改革目前处在试点、试行或局部推进阶段。在政策和制度层面,国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性文件,少数地区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了新的政策或措施。如山西省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颁布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中型泵站灌溉电价水价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就提水电价、灌溉水价等进一步明确了最高限价,并对超额部分提出了补贴办法。在认识层面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不同人员的看法不尽一致。如有的认为农业水费应合理计收,有的认为应实行财政补贴,还有的认为应取消农业水费。针对改革中遇到的普遍性重点和难点问题,今年,由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牵头,在江苏、安徽、内蒙古三省区开展了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以探求实现减轻农业用水负担和保障农田灌排事业健康发展双赢的改革模式。

(四)基础工作现状

这里所说的基础工作,主要是指灌溉排水基础研究和灌区、泵站基本信息管理。灌溉试验是最基础的灌溉排水研究。受多种因素影响,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多数灌溉试验站出现生存与发展危机,灌溉试验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本世纪开始恢复灌溉试验站工作。根据总体考虑,全国设立灌溉试验总站,设在新乡灌溉研究所。各省设立灌溉试验站共131个,其中中心站32个、重点站99个。根据2008年全国灌溉试验站自查情况分析,目前整体运行状况较好的试验站占43%,状况一般的占36%,有困难和困难较多的占21%。

全国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于2006年启动,成立了全国专家工作组,在各省水利厅的支持下,主要依靠研究单位、高等院校、灌溉试验站的专业人员,采用统一的技术方法,以样点灌区为基础,推算得出各省和全国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值。目前,已完成2006、2007、2008三年全国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其中2008年全国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值为0.483。

灌区、泵站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与经验、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以及基本数据。目前,基本信息的管理,包括信息采集、处理、报送和使用等,尚未形成制度。

为了加强灌区、泵站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农村水利司组织开发了大型灌区管理信息系统和大型泵站管理信息系统,制定了系统管理办法。目前,大型灌区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正式运行,大型泵站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试运行。

二、灌区泵站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型灌区和大型泵站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国家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水利等部门组织的稽查、核查、审计、检查中也或多或少地发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与中央对水利工作的要求相比,与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前期工作不够扎实

这里所说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规划、可研、实施方案的编制以及项目申报等阶段的工作。前期工作阶段突出的问题是可研、实施方案编制深度不够,审查审批把关不严。有的灌区不了解水源情况变化、耕地面积变化、作物种植变化,或者不根据这些变化调整工作思路;有的可研没有方案比选或方案比选论证不充分;有的实施方案内容简单;有的概算编制不合理,采用单价偏高或工程量过大;有的甚至违反前期工作程序,未完成项目可研审批就申报计划。存在这些问题的结果,一是项目投资计划与实际需求不一致,或计划投资大于实际需要,造成浪费;或相反,计划投资完成了,而工程量完不成。二是施工期设计变更多,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三是使得一些虚报、套取国家资金等违规甚至违法行为成为可能。

(二)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执行“四制”不够规范。如有的灌区项目法人组建没有批准文件;有的随意划小标段,规避招标;有的标书发布范围小,资质审查不严,存在“近亲”照顾问题。二是配套资金到位率低。据了解,近几年全国平均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不足50%,有的省几乎没有配套资金。三是部分省区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有些地方工程进度缓慢,让人难以置信。虽然2008年第四季度投资中大型灌区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很好,但有些地方为了完成眼前的任务,暂停了原来项目的实施;有些地方2008年第四季度没有投资,以前的任务也没有完成。审计、稽查部门已经向水利部领导报告了有关情况,并要求我们暂缓安排这些灌区的项目。四是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主要表现是滞留、挪用资金、大额度支付现金和白条入账等。根据2007年中央财政对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核查结果,违规管理和使用资金占计划的3.5%,而违规资金中大额支现占到27%,白条入帐占到35%,概算外建设内容占到16.5%。五是工程验收不及时。据调查,全国年度项目验收率不足50%。

(三)运行管理比较粗放

目前灌区、泵站管理大部分延续的还是计划体制下的管理模式,由于建设期的遗留问题,加上长期的积累,往往存在人员多、管理设施陋简、管理手段落后、缺乏运行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用水无计划、“喝大锅水、吃大锅饭”等问题。对灌区、泵站的发展,关心眼前和局部较多,考虑长远和整体较少;在输配水管理方面,注重源头较多,考虑分配较少。其结果是灌区、泵站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用水效率和效益不高。

(四)改革创新不够有力

一是专管机构“两费”落实率低,特别是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平均到位率只有30%,说明大部分地区尚未安排公益性维修养护经费。不仅如此,一些单位因核定或批复的“两费”太低,即使全部落实到位,也难以满足正常运转的需要。二是群管组织改革滞后,管理能力弱化。一些农民用水户协会运作不规范、管理能力不足、缺乏经费保障等,难以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农业水费征收难度加大。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和各种补贴政策的出台,客观上增加了农业水费征收的难度。

(五)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一是基础资料不全,一些常用数据的完整性、系统性、可靠性以及报送的及时性都难以满足管理和决策的需要。二是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地方测算分析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没有保障,测算分析结果难以用于指导工作。三是灌溉试验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自2003年开始恢复灌溉试验站工作以来,总体进展缓慢。目前,有编制、有经费、有一定试验研究能力的灌溉试验站还不到总数的一半,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

此外,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大型灌区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一年多,目前仍然存在数据不全、不准,甚至错误等问题,直接影响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应用,提高管理效率和效能的目标难以实现。

存在上述问题,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相关政策不落实、体制机制不健全的原因,更多的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结果。因此,既要进一步改革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更要从自身做起,从主观上努力,加强管理,狠抓落实,以促进上述问题的尽快解决。

三、加强灌区泵站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扎实做好前期工作

1、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今年,我部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的要求,在各省报送的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对2001年编制的全国大型灌区规划进行修编,完成了《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2009-2020)》,计划近期组织审查。审查批复后,各省(区、市)要组织各灌区管理单位根据批复的规划,将与规划投资对应的建设任务、内容和措施明确到具体渠道、渠段和建筑物,并按轻重缓急列出配套与改造的先后次序,作为编制可研报告的基础和依据。

按照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的要求和国家新增1000亿斤粮食产能规划,今后大型灌区的投资会大幅度增加。各地在编制年度建议计划(草案)时,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优先解决灌区病险和“卡脖子”工程;二是集中资金,尽快完成一批灌区骨干工程改造任务。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有关规定,提前编制可研报告,积极协调省级发改委,对可研报告及时审查批复,做好项目储备。严禁可研尚未审批就申报项目计划的行为。对技术较复杂、投资较大的工程,要有改造方案的优化比选,以避免或减少施工期的设计变更。中央计划下达后,要督促计划部门尽快转下计划,及时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深度要达到施工图要求。要严格工程概预算编制,严禁随意加大工程量、提高单价和取费标准等违规违法行为。

2、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全国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已经水利部审查。除今年安排的99处泵站已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外,其他规划内泵站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一是要尽快完成泵站安全鉴定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改造类别,报中国灌排发展中心复核,为设计方案编制提供科学依据。二是要尽快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和审批,为申报项目计划做好准备。可研报告要对改造方案进行科学比选,重大和复杂技术问题要进行专门研究。更新改造的主要内容是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三是要尽快完成初步设计,应用适宜技术、材料和设备,合理编制概算,控制投资规模。

在项目前期工作中,严禁未批可研先批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违反规定程序的情况发生。下一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文件要在本年度7月份之前上报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同时要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上一年度工程完成情况总结。

(二)强化项目建设的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加强行业指导,一是修订《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按照补充、完善,增强可操作性的修订思路,重点是明确前期工作审批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合理确定投资比例、明确责任主体等。二是总结中部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情况,制定全国《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管理办法》。三是制定灌区改造与改革基本完成标准。初步考虑,拟提出8项主要指标,即工程配套率、工程完好率、渠道衬砌率、渠道过流能力比、骨干渠系水利用系数、单位面积管理人员、“两费”落实率、用水户协会普及率等。

加强监督检查,主要是建立健全自查、抽查、专业审计和社会监督并重的全方位工程建设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已有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方投资落实情况,“四制”实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和年度审计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工程建设重大事项的公示情况等。

检查的主要方式,一是自查,由灌区管理单位建立自查自纠和情况反馈制度;二是不定期组织抽查,对投资规模大、建设进度慢、管理问题多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并尽可能给出量化评价;三是邀请人大、审计、稽查等部门帮助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查的结果,一是采取适当方式反馈或通报;二是与年度计划安排挂钩;三是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灌区和泵站管理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办法,结合自身实际,特别是要针对容易或已经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三)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

兴建灌区不是目的,改造灌区也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水利工程的效益是在运行管理中产生的。灌溉管理的根本任务一是要研究和运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各种工程措施、途径和方法,减少灌溉水的无益损耗;二是要对灌区内各种工程设施进行有效地控制、调度,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合理地分配水资源,并在田间推行科学的灌溉制度与灌水方法。灌溉管理水平的唯一标志是在恰当的时间将适量的水送到合适的地点。因此,灌区不能只管工程不管运行。针对目前运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要尽快出台灌区、泵站运行管理考核标准和配套办法,作为科学评价灌区、泵站运行管理工作的依据,同时为灌区、泵站运行管理工作明确方向和目标。这项工作既要充分考虑各地当前的实际情况,又要适当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以确保制定的标准具有较好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目前,全国灌区、泵站运行管理考核标准及配套办法已委托中国灌区协会组织编制。会后,灌区协会将就这项工作专门召开咨询会,以后还会在更大范围内讨论或征求意见,请各有关方面和灌区、泵站管理单位积极建言献策。

(四)继续推进灌区、泵站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

推进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推进专管机构改革,把提高灌区、泵站管理单位“两定”完成率、“两费”落实率作为重点。同时,要进一步研究灌区、泵站的公益性特点,合理确定公益性占比。二是推进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的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按照稳步推进、积极扶持、加强培训、注重实效的要求,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纳入规划和工作计划。三是推进水价与水费改革,既要考虑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大背景,又要考虑灌排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节约用水和工程良性运行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水价、水费计收机制。

推进改革的主要措施,一是按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各省(区、市)把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作为可研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条件;二是及时总结交流各地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供类似地区学习和借鉴;三是将改革进度和效果与项目安排挂钩。对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改革进度快、效果好的地区,建议加大项目支持力度。

(五)着力强化基础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这项指标是国家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中的一项重要指标。做好测算分析工作是落实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需要,是落实部领导批示的需要,是灌溉管理工作上档次上水平的需要。明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将于2010年年中在2009年指标值的基础上,预测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程度。因此,要按照在2010年上半年完成2009年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并科学预测2010年数据的要求,尽早布置和开展下一步的测算分析工作。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这项任务,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测算分析工作的重视程度,把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作为灌区建设与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保持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强沟通和指导,及时报送或反馈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对重点地区或力量较弱、问题较多的地区,要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以保证每个省(区、市)、每个样点灌区都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自的任务。

二是加快推进灌溉试验站建设。针对灌溉试验站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地要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把灌溉试验站的管理作为农田水利行业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为农田水利建设和灌溉用水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此,需要解决四个问题。第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解决灌溉试验站的人员编制问题,保证灌溉试验从业人员能够安心地从事这项公益性工作;第二,多方努力,包括从项目经费、小农水费、科研专项经费中争取,落实灌溉试验站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灌溉试验活动经费;第三,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同时加强学术交流,解决灌溉试验站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偏低等能力不足问题;第四,尽快开展“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工作方案”安排的四项工作,特别是“灌溉农业基础数据采集”和“节水高效灌溉制度研究”两项工作,并按要求按时报送数据,建立全国灌溉试验基础数据采集与共享服务系统。

三是建立灌区、泵站信息报送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型灌区和大型泵站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项目建设和行业管理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为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我们起草了灌区泵站信息报送制度(讨论稿),包括报送内容、报送时间和形式、信息的使用、保证措施四个部分。本次会议上已印发会议代表,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将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为了及时和方便地获取大型灌区、大型泵站有关情况和信息,要充分利用大型灌区管理信息系统、大型泵站管理信息系统这两个平台,按照系统管理办法的要求,尽快完成对历史数据的补录和审核工作,同时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和发布新的信息,使管理信息系统真正成为我们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效工具,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和效能。

同志们,当前灌区、泵站建设与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幅度增加投入,也为我们加强管理,提升灌区、泵站管理水平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我们一定要敢于正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刻认识加强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狠抓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确保大型灌区、大型泵站配套与改造取得预期效果,确保改造后的灌区、泵站长期发挥效益,用实际行动让中央放心,让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