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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分”舒通农建脉络——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农田水利建设的调查
  刘茂林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0/2/5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是2001年新成立的县级行政区,国土面积914.6平方公里,辖有8个乡镇街道,农业人口17.4万人,占总人口的81.3%,耕地面积21.4万亩,小型以上水库54座,中型灌区2座,既是一个农业大区,又是一个水利大区。近年来,青原区通过实施“三年决战、四项改革、五动筹资”水利发展战略,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水利保障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先后荣获2004年、2007年江西省人民政府水利建设“鄱湖杯”奖,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

面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形势,青原区积极探索统一规划、统一资金、统一管理、分头实施的“三统一分”机制,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2009年,青原区共筹资4799万元,除险加固病险小⑴型水库3座,新建维修山塘47座,建设园田化15500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500亩,改善灌溉面积2900亩。

—— 统一规划管长远

规划是水利建设的前提。青原区按照“富规划、大建设”的工作思路,投资100万元,在全省率先高起点编制了《农田灌溉工程建设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得到省专家的充分肯定。其中《农田灌溉工程建设规划》涵盖了近期全区需要建设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规划至2020年,计划投资3.15亿元,维修改造建设灌区158座,其中中型灌区2座,水源工程973座,机电泵站1914千瓦,渠道1392公里,附属建筑物12112座,恢复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1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64万亩,农田旱涝保收率达75%以上。为确保《农田灌溉工程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青原区将各涉农单位的水利项目统一纳入到《农田灌溉工程建设规划》中,按照《江西省小型农田灌溉渠道及建筑物设计手册(试行)》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进行项目规划、技术设计和工程实施,全区“一盘棋”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有效避免“规划不一,重复建设”现象的发生。

—— 统一资金解难题

资金投入是水利建设的关键。青原区每年预算安排300万元资金,其中以奖代补资金200万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同时,按照“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办法,整合水利、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以工代赈、农业、老建扶贫等各渠道项目资金,集中力量建水利。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该区实行专户管理制、区级报帐制、政府采购制,保证了资金性质和用途,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效益。一是实行专户管理制。在区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水利项目资金专户,专账核算,全程监管。项目开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发改、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对项目工程进行全程评审监督,加强对资金下拨、落实和使用的检查,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实行区级报帐制。对投资10万元以上的,或社会反映强烈、隐患较大的项目资金,实行财政审批报账制,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需要预拨30%的启动资金。项目竣工后,须经项目主管部门、审计、监察、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项目资金,并预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验收合格,拨付工程余款。三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对项目实施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或工程委托行为,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必须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按要求拨付和使用资金,有效减少了工程造价。同时,该区还积极探索水利建设融资机制,实行以奖代补、“五动”筹资、“一事一议”等办法筹集民间资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农田水利建设格局。

—— 统一管理添后劲

俗话说,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只有实行建管并重,才能更好地发挥水利工程的最大效益。青原区在加大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实现水利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一是规范工程建设管理。青原区积极借鉴城市建设的先进经验,设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由其负责全区水利水电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的检验和管理,率先出台《重点农田灌溉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从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参建单位、工程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建设工程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明确了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如要求项目法人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建设工期。对违犯规定者,给予“三年内不得进入青原区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二是强化后续运行管理。在工程运行管理上,该区采取国有水管单位或乡镇和农民用水户协会相结合管理的办法,工程建好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工程移交给国有水管单位或乡镇和农民用水户协会,由其负责管护。对中型灌区的支干渠以上水利设施的管理,由国有水管单位负责,人员经费、工程养护经费由财政、水费共同承担解决;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水利设施的管理,由乡镇或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护经费主要来自于乡镇财政预算、征收水费和小农水资金,实行“三同时”制度,农田灌溉工程建设与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实行同步申报、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条件缺一不可。

—— 分头实施建水利

众人拾柴火焰高。为形成水利建设的合力,青原区成立了由区长任总指挥,常务副区长、相关副区长和水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区政府办、水务、发改、财政、农业、农业开发、林业、国土、老建、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田灌溉工程建设指挥部。建立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部门水利项目规划、建设等情况,协商解决工作困难,共同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各项目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分头组织实施。水务部门负责中型灌区、小型灌区、新建灌区和200亩以下灌区的水源工程、骨干工程、末级渠系工程和部分田间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负责田间工程和部分小型水源工程配套建设;国土部门负责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林业部门负责渠道、田间及生产道路的绿化工程。各部门单位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摘自: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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