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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报 2010年2月9日
和谐小水利的启示——湖北省宜都市国家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随访录
  李广彦 向婷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0/3/12    

近年,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因为规划需要,工程建设常常会涉及到占用农民土地、与农民产生矛盾等实际问题。因为协调难度较大,延缓工程进度情况时有发生。如今,在湖北省宜都市国家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徐家湾项目区,人们看到的却是农民主动让地让路、往工地送茶送水,甚至请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喝酒吃饭的景象。

2010年1月11日,笔者来到宜都市松木坪镇徐家湾村。此处的专项工程项目总投资267.44万元,建设内容主要是对堰塘、引水河垱等小型水源及灌溉渠道工程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在我国南方农村,堰塘不仅是农田灌溉水源地,也是农民日常生活洗衣洗物的地方。项目建设中,水利施工队以人为本,在每口堰塘整治中,不仅把堰堤四周修整得漂漂亮亮,还专门为村民们搭起一个微型“码头”,使农民可以在上面放心洗东西。五组农民王一秀屋后有一方堰,以前她都是蹲在木跳板上洗东西,有一次还掉进堰里。现在堰塘整治了,蹲在安全牢固的石阶上,她再也不担心落水的事情发生了。

在项目建设中,施工单位根据群众实际用水需要,每口堰塘施工事先都有序合理安排,做到“两头空,中间满”,即先将上下游的堰水放空,保证中间一口堰水满盈,待上下堰整修完,再把中间堰的水灌入下游的堰塘,上游的堰及时蓄水,如此循环往复,依次整治,梯次跟进,每次至少可节约1000立方米左右的水。

听说堰塘要扩宽,增加蓄水,农民杨庭胜自己挥斧将自家的3棵柑橘树砍掉,不要一分赔偿。他说:“国家出钱给我们修堰塘,水利干部为我们费心劳力忙,只要堰塘能多蓄水,我少收几百斤橘子算不上啥。”

朴素的语言,感人的场面,不仅说明了人民群众对水利建设的真情实感,还使我们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启示一: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要适应农村实际需要

改革开放后,我国大规模的水利建设成就举世瞩目。但也应该看到,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相对滞后,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滑坡。其中除了“重大轻小”以及农村体制改革等原因,还在于当前适应农村实际需要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不多。近年,国家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民办公助、山区小农水等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深受基层乡村和农民群众欢迎,就在于这些项目适合我国当前新农村建设实际需要。宜都市松木坪镇处于沿江平原向西北山区过渡地带,属典型丘陵地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以堰塘和小渠道为主。因其“小”,蓄水抗旱功能十分有限,每遇旱年,农业减产严重。小型水利设施的扩建和整修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徐家湾村有7个村民小组868户,2000多亩水田,干旱年景亩产水稻50公斤左右,偏僻田块基本绝收。全村有一半劳力外出打工。今年实施国家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后,农民年增经济总收入可达97.61万元,人平均增收102.97元。

启示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让农民群众满意

水利建设是民生工程,农村小型农田水利更是农民摸得着、看得见的民心工程。水利项目如何在实施中让群众满意,关键在于我们的工作出发点是否以民为本,多为农民考虑。徐家湾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中,施工方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不仅保质保量完成规划任务,还为每口堰修建了洗用台阶,方便群众生活,这种投资一点小钱,赢的广大民心之举,既完善了水利工程设施,树立了水利行业形象,又促进了社会和谐,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启示三:深化改革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前提

徐家湾项目总投资中有117.44万元为受益群众投劳折资,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和热情参与,其建设效果势必事倍功半。我国税费改革后,农村取消了“三提五统”和“两工”,小型水利建设由农民投工投劳向“民办公助、以资代劳”形式转变,“千军万马”兴修水利的局面难以再现,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至关重要。宜都市根据水利工程特点,以农田历年灌溉面积为依据,将整口堰塘的“水权”承包给受益农户共同所有,通过“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既盘活了水利存量资产,拓展了水利投资渠道,调动了民间资本兴修小型水利设施的积极性,又强化了水利工程管理,有效解决了水利工程所有权模糊、管理权缺位的问题。正是改革带来的动力,使得宜都市国家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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