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汛期将至,山塘面广量大,是防汛难点和弱点,各地务必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浙江省山塘巡查管理办法(试行)》(浙水农〔2008〕24号)和《浙江省山塘巡查管理技术要求》(浙农水〔2010〕5号),落实巡查制度,编制人员避险预案,并将巡查制度纳入基层防汛预案。若有山塘险情,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通报信息。
请各县(市、区)于2010年4月1日前将本年度1-10万方重要山塘(屋顶山塘和饮用水水源山塘)的巡查管理落实情况报我站,同时抄报市水利局。上报结果将作为明察暗访落实山塘巡查制度及安排巡查补助资金的依据。
报送山塘巡查管理落实情况通过网上完成,请各县(市、区)登陆浙江水利网——业务专题——农村水利——山塘巡查上报系统(http://218.108.96.19/shantang),登录名选择各县(市、区)名,初始密码为123456,用户登陆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联系人:董 浩,联系电话:0571-87826534。
附件:浙江省2010年度1-10万方重要山塘巡查管理落实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