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村镇供水资质标准》,加强对农村集中供水厂的运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由农水司主办、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承办的村镇供水资质标准培训班定于2010年5月18-21日在广西桂林市举办,同时举办供水厂运行管理经验交流。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进展情况
2、村镇供水工程经营运行中的水价机制及其作用
3、解读《村镇供水资质标准》
4、村镇供水厂水处理工艺及消毒方式
5、水厂构筑物、管网的技术管理及水质检验
6、供水厂设备运行管理及电气自动化
7、供水厂运行管理经验交流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本次培训对象主要为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厂)的负责人及相关供水单位技术管理人员。
请各省、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农水(供水)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推荐8-10家供水单位(厂)派人参加培训,同时推荐一家在运行管理方面有较好经验的水厂提交书面交流材料一份,请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书面交流材料(电子版)于4月10日前传真至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
三、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5月17日全天报到
培训时间:5月18日—5月21日培训
培训地点:广西桂林市桂星大酒店(广西桂林市七星路18号,电话:0773-5815400)
四、其他事项
1、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颁发水利部统一印制的《水利行业培训证书》。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需另交培训费920元。
联系人: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 黄爱玉
电 话:010—63204773(兼传真)
E-mail:znjgxh@mwr.gov.cn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