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是近年来农村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我省按照集中力量、重点投入、成片建设、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以建精品工程、树示范项目、创典型经验为努力方向,在规范建管体系,创新建管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大致归纳为七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促建设。湖北省委、省政府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高度重视,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湖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组长由赵斌副省长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财政厅厅长、水利厅厅长任副组长,建立起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2009年17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均成立了以县长或者分管县长任组长,“四大家”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工程一线,抓建设,督质量,擂进度。全省各地通过创新工作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等措施,落实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各项任务的责任,形成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特别是各级水利、财政部门加大协调力度,沟通顺畅、配合默契、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多方筹资增投入。我省2009年重点县建设总投资2.8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36亿元,省级配套1亿元(含专项工程),整合资金4.7亿元,财政投入力度大大高于往年。一是增加公共财政投入。省级财政2009年拿出3.7478亿元用于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其中1亿元用于中央小农水专项资金配套,较往年有大幅提高。各地也在中央和省财政带动下,拿出硬投入支持重点县建设。如武汉市、蔡甸区财政拿出540万元用于重点县建设,规模空前。二是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各地以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为依据,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不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真正做到涉农资金的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安全运行。2009年的重点县建设,已整合资金达4.7亿元。三是引导群众投入。农民筹资投劳是重点县建设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均把此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以落实。一方面凸显农民主体地位,坚持按照“项目民议、方案民定、资金民筹、工程民建、质量民督、支出民审、管理民营、效果民评”的原则开展项目建设,调动了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依照政策要求完善各项程序。每个项目的农民筹资投劳均做到了村村有合同、户户有签字、会议有记录、投劳有台账。据统计,我省2009年重点县建设农民投工投劳投资达1亿元。
(三)科学规划定方案。针对重点县建设的新特点、新要求,我省严格从源头把关,不断对各地的前期工作进行规范完善。一是以综合规划为统筹。要求各地重点县项目建设必须符合2009年经各县(市、区)人大和政府审批、审查通过的农村水利综合规划,严格按照规划内容连片建设,逐年销号。二是以实地查勘为依据。实施方案审查中,我们联合省财政厅对全省2009年17个重点县进行了现场查勘、复核,进一步就项目设计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地必须把水源的可靠性、水量的保证性、工程的合理性、使用的方便性、质量的耐久性作为建设方案的重点,扎实做好方案的编制、完善、修订等各项工作。同时,严格要求各重点县完成大比例的规划布局图,将建设内容分类编列序号,并根据序号将建设规模、设计规格等内容以表格形式标注清楚,确保建设不走“形”。三是以信息化管理为平台。开发了《湖北省小农水重点县数据库及农村水利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小农水项目网络申报与审批,将相关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分析处理,直观反映全省小农水项目建设方案及建设情况,各地项目是否集中连片、水源是否可靠、布局是否合理一目了然,有效避免了重复建设。
(四)强化监管保质量。重点县项目点多面广战线长,我省在积累多年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严格要求各地按照基建程序开展建设,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实现了“管理规范化、施工程序化、检验标准化、资料系统化”,有力保证了工程进度和质量。同时,还摸索出了一套符合全省实际的“政府监管、社会监理、群众监督”三级质量监控体系。一是突出政府监管职责。坚持把领导督办、会议督办、专班督办、媒体督办作为项目建设管理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同时全省统一要求各重点县在项目区每个村设立公示牌,并在项目区显著位置安放标志牌,将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完工时间、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起到了很好的公示公告、社会监督的作用。各项目县配合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对项目建设所需的水泥预制件和小型分水闸门等建设材料指定生产厂商,实行政府采购,保证了材料的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部分项目县还引入评比激励机制,将施工企业施工质量情况直接与下一年度的水利工程投标挂钩。如京山县评选2个优质工程建设单位明确可在下一年度投标中直接入围,带动了8个标段都比拼施工质量,争创优良工程,形成了必学赶超的浓郁氛围。二是落实社会监理责任。各地聘请专业工程监理公司派出有施工经验的现场监理员,常住工地跟班作业,对设备材料及工程质量跟踪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报告。赤壁市强化监理职责落实,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合同和设计图纸要求狠抓质量管理,实现了所建工程质量优良、工艺精美的较好效果。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项目区受益村推选人大代表或老党员为本村项目建设的群众监督员,每天在施工现场监督建设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调处各类矛盾。长阳县由政府颁发聘书,从项目所在地村组干部和群众中推选出8名“二次监理”员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并在县级小农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资金划拨程序必须先由“二次监理”签字,从制度上保障了“二次监理”的权利和地位,确保了工程质量。
(五)绩效考评动真格。早在2006年就出台了《湖北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办法》和《评分细则》,并根据形势发展逐年修订完善,考评过程也逐渐严格规范。一是为各考评组配备了地质锤、GPS定位仪等专业工具,实地核查建设质量、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二是变被动考评为主动考评,依据各项目县申报时报省备案的大比例规划布局图中分类编号的建设内容,随机抽查实物工程量,有效防止了项目考评走形式,评好不评坏的监管漏洞。三是邀请市、州、县水利、财政部门长期从事此项工作的专家参与考评验收,起到了相互监督、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在此基础上,将考评结果每年向全省通报,最终分数作为重要绩效因素纳入小型农田水利资金分配考核,坚持对重点县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确定,实行末位淘汰。
(六)建章立制抓管理。我省建立完善了从项目立项申报到竣工验收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制定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申报办法》,对申报程序、原则、建设方案内容及设计要求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出台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分配办法》,该办法以上年度小农水项目绩效考评结果为资金分配额度的主要依据,绩效比例达75%,同时还兼顾了自然因素、区域因素等,真正使资金分配实现绩效优先,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印发了《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对项目法人组建、参建各方职责、招投标程序、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资金拨付与管理、建后管护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为抓好项目竣工验收,制定了《湖北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办法》及《评分细则》,每年将验收结果向全省通报。为促使地方加强小农水项目的建后管护,结合每年的绩效考评验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前一年度项目建后管护进行考评打分,分值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额度的重要依据。今年3月,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全省实际制定出台了《湖北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分别就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验收(绩效考评)、建后管护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该细则的制定将为加快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步伐,特别是规范重点县项目建管程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七)创新机制管长远。重点县建设是新形势下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一条新路子,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走新路、出新招、创新业的重要责任。因此,我省始终把创新长效管护机制作为一项突出任务紧抓不放,着重抓好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所建工程全部移交给协会负责后期运行管护,并落实灌溉设施维护、灌溉用水、水费征收、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目前,2009年17个重点县项目均落实了管护主体,建立了管护制度,良性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同时,通过深入推进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不断探索“以林养渠”建后管护新机制,实践创新以鱼养堰、以库养会、专职管理等管护措施,逐步建立了重点县项目建后管护长效机制,使工程真正走上平时有人管、坏了有人修、更新有能力的良性轨道,确保工程长效运行,农村农民长期受益。
下阶段,我省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努力把重点县项目建成质量优良工程,人民满意工程,效益显著工程,基本实现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片地区,治理一方水土,营造一道风景,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使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