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永丰县是全国300个小农水建设试点县之一。该县在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坚持多管齐下,创新投入机制。坚持用市场的办法破解小农水建设投融资难题,最大限度挖掘潜力,形成了“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融资”的投入机制,充分调动了全社会大干民生水利的积极性,实行“四动”推进小农水建设:
一是利用财政资金“撬动”。为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该县对县级重点水利工程实行“以奖代补”,按照工程造价的三分之二对土方工程和配套建筑工程给予奖补,对社会各界筹资兴建的小型水利工程,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按照一定的奖励标准兑现。县政府在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每年列支100多万元,作为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奖代补”资金,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的建设热情。
二是运用一事一议“拉动”。顺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把“一事一议”作为大兴水利的“法宝”,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民主议事途经,筹集水利建设资金,有力地推动了农田水利建设。在工作中做到强化宣传,让农民群众真正了解筹资筹劳政策;严格审批程序,用于农村水利建设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格按照税费改革和农民负担管理政策进行报批;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将预算、议事、筹资、筹劳、使用、决算等各个环节逐笔逐项公布,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据统计,该县去年通过“一事一议”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达到500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三是启动民间资本“推动”。对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除按“一事一议”和“以奖代补”建设外,一律实行民营资本建设、民营方式管理。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作为资源再生的源头,点石成金,变“腊骨头”为“香馍馍”,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激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力量出资办水利,在管理体制、投融资机制上创新。去年全县采取民营化、市场化方式集资兴建水利工程46处,总投资1000多万元,是上年度的3.2倍,为近年来最高。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采取“渔水结合”的形式,将10多座中、小型水库租赁承包给水产养殖大户,实现了个体与群众共同受益,效益明显。
四是整合涉农项目“带动”。该县按照水利规划,围绕项目争取融资,并将水利建设、国土整理、农业开发和社会民营资本捆绑用于水利建设,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去年,在充分发挥水利建设项目资金作用的同时,全县共整合国土项目资金3000万元、农开项目资金1000万元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