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省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签订2010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视频会议精神,加快我省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今年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发挥投资效益,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落实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和责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今年我省农村水利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目前,中央财政已下达我省两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41658万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资金23920万元,中央财政支持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在去年20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24个,年度总投资达到105000万元。水利部已对完成今年农村水利建设任务的时限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是国家大力支持我小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的大好时机。各级水务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水利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把按期完成今年的各项农村水利建设任务作为一项硬目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省厅近日将与项目单位签订农村饮水安全和大型灌区项目建设管理责任书)等方式,逐级、逐部门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农村水利建设任务。各级水务部门要积极主动给当地政府当好参谋,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合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共同完成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狠抓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确保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各地要组织具备相应资质和设计经验的单位承担设计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遵循水利工程有关建设程序。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并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确保在2010年11月20日前完工并发挥效益,工程质量优良率90%以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在明年春灌前全部完工;大型灌区项目要求在明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确保在明年春种、春灌期间发挥作用。省水利厅将与相关项目所在县(市)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确保100%完成工程任务,100%建设质量合格。同时,各地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积极配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开展的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对于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整改意见,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积极落实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和整合资金,创新农村水利建设投入机制
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实行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滞留和挪用专项资金。市县财政承诺的配套资金,要足额按时到位。要加强项目区整合资金的力度,提高资金效益,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效益最大化。各地要在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多种形式的投融资,并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积极组织受益群众筹资投劳。加快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农民投资为基础、其它各方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创新农村水利建设投入机制,加快农村水利建设步伐。
四、加强工程建后管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保证工程长效运行
要按照先建制,后建设的原则,先期明晰农村水利工程的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要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建设的工作机制。
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体污染,落实水质检测等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水质检验制度,保证饮用水水质达标。2010年,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合格率在去年的基础上要提高5个百分点。健全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机构,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要进一步落实灌区管理单位“两费”,建立保证工程正常运行的水价机制,加强工程维修养护,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要以乡村和受益农户为主体,较大规模项目区的灌溉管理也可由水务局承担,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农村水利建设的特点,省水利厅将建立健全有效的奖惩机制,并兑现奖惩措施。一是与资金安排直接挂钩、新增项目间接挂钩奖优罚劣;二是实行通报、通告制度将奖罚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