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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水利基础数据采集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水农水〔2010〕23号
  广东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0/8/8    

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

现将《广东省农村水利基础数据采集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要求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农村水利基础数据采集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水利工作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农村水利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效能,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中小型灌区改造重点建议的办理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09〕560号)要求和相关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农村水利基础数据采集及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并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新时期广东水利人“忠诚、为民、科学、务实”精神,精心组织、科学分工、强化措施、严密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提升我省农村水利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目标:通过开展全省农村水利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从根本上摸清我省农村水利设施的基本情况,构建广东农村水利基础数据库,为今后农村水利项目建设以及信息化管理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通过农村水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管辖区域所有项目的基础信息、建设信息、管理信息、服务信息实时传输和共享,促进项目规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效能。

任务:一是对全省所有农村水利设施(含农业灌区及其配套设施、农村饮水工程、山塘、陂头、排灌泵站、小河流工程等,初步估计约21万多宗)的基础资料、运行管理现状、受益村镇及受益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获取工程详实的基础资料、定位和拍照。8月底前完成外业工作;二是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编、校核、录入、汇总和上报省农村水利基础数据库;三是开展广东省农村水利基础数据库建设,11月底前完成数据库整理,年底完成农村水利综合管理平台开发建设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为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按整体推进、穿插进行的原则,分为三个阶段开展相关工作。

(一)前期准备(2009年9月~2010年6月)。

工作重点:组织发动和项目前期工作。

1. 2009年9月~2010年6月,立项和项目实施筹备工作。

2. 基础数据采集表格通过专家审核;完成网络硬件的设置和数据采集网络系统软件测试。

3. 完成招募学生和带队教师工作的准备。

4. 完成技术培训的相关准备工作,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手册、安全生产手册。

(二)项目实施(2010年7月~12月)。

工作重点:数据采集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1. 7月10日前落实项目经费。经单一来源采购后确定项目承办单位。

2. 完成对市、县各级工作人员的培训。省厅下发《关于开展农村水利设施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数据采集工作。

3. 7月10日前完成省级专家的技术培训工作,后勤保障准备工作。

4. 7月15日前由省级专家完成对各县(市、区)提供的当地专家的技术培训工作,并对各市初步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

5. 7月20日前设立数据采集技术服务和支持中心(解答相关问题),完成学生、带队教师的招募及培训工作。

6. 省水利厅成立由黄河鸿副厅长任组长的协调工作组,下设4个巡回督导小组,全面推动工作进展。

7. 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审定承办单位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定可行后,发函同意承办单位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8. 7月20日正式启动数据采集活动,启动巡回督导。

9. 7月20日~8月20日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由学生同步进行资料录入、审核、汇总。工作进展控制:2010年7月31日,各县(市、区)完成总任务量的20%;8月10日,完成50%;8月20日,完成100%。

10. 8月25日,各学生工作组陆续由带队老师带回。

11. 8月~9月,整理基础数据库,编制数据采集工作报告。

12. 9月~12月,开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三)项目总结(2011年1~3月)。

工作重点:完成项目总结报告,提出工作建议。

1. 对数据采集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召开工作总结会议。

2. 2011年3月,完成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的系统安装和综合联调。

3. 2011年3月,综合管理平台与水利部农村水利管理系统联网,并试运行。

4. 完成项目总结报告,提出工作建议。

四、保障措施

开展基础数据采集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将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重要保障,关系到我省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各地务必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水利厅成立协调工作组,由黄河鸿副厅长任组长。下设4个巡回督导小组(粤东、粤西、粤北和珠江三角洲),分别由农村水利处处长和副处长任小组长。协调小组视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县两级水务(水利)部门要在7月10日前成立数据采集协调工作组,由各市、县分管水利的领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水务(水利)局负责,全面加强对数据采集工作的领导。

(二)切实落实责任。数据采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原则,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省、市、县各级分工如下:

省负责统筹整体工作的实施,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和各市、县相关部门的关系,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推进数据采集的各项工作。一是制定《安全生产手册》。加强安全教育,强化每一个数据采集参与者和配合者的安全防范意识。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及时规避风险。二是制定《数据采集工作管理手册》。明确各级别的工作队伍和人员职责、权利和工程程序,做到各司其职,各担其责。三是加强培训的相关准备工作。对市、县技术干部的培训和对学生的培训事关数据采集工作的成效和成败。必须进行多次模拟演示,以期达到最好的培训效果。

市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各县(市、区)数据采集的各项工作,加强巡查监督,现场解决数据采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各县(市、区)具体负责落实宣传发动工作;招募、培训数据采集现场专家;在大学生开展现场采集外业工作前组织填写《灌区情况普查表》及《农村供水情况普查表》工作。首先完成对辖区农村水利设施的数据初步采集,以满足大学生志愿者现场采集数据的要求。其次要组织进行全面复核,对工程宗数、灌区面积、渠道长度等进行合理性检查。再次是配合现场采集工作组开展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电脑网络设备,以供录入、上传资料。

(三)加强安全防护。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起保障工作进展的安全生产责任。要高度重视现场采集工作组的安全,尤其要重视交通安全,规避各种自然灾害和可能出现的社会陷阱。要做好各种安全预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要象关心自己亲人一样地关心爱护大学生志愿者,合理安排食宿和文娱活动。采集人员深入工程现场时,一定要有县技术专家和当地基层干部陪同。

(四)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对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严格审查。二是明确各级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补贴标准。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核定的食、宿、行等项目的补助标准,严禁超项目范围使用资金和补贴。三是明确地方各级的权利和义务。促成全省共同支持数据采集工作的氛围。

(五)加强督查督导。省督查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协调矛盾、解决问题,关心志愿者。尤其要加大对工作进度落后地区的督导力度;要认真记录各市、县的工作检查结果,加强纵横比较,细化和量化检查条款,强化奖惩制度建设。各市、县也要切实落实督促检查措施,加密检查,层层落实奖惩制度,对进展不顺利的地区要及时督导,及时推动数据采集工作有效开展,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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