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区、市)水利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近期,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正在组织编写《中国灌溉排水》一书,重点中型灌区是该书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需请各省(区、市)水利厅(局)提供有关典型重点中型灌区的文字和照片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典型灌区数量
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浙江、陕西等省(区),每省不少于8个灌区,其他省份、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不少于5个灌区。请各省(区、市、兵团、总局)主要从2001年以来立项实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的灌区中选取,并提供相应灌区文字和照片资料。
二、文字要求
每处灌区提供1000~15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字号为小四宋体。主要内容包括:
1、灌区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始建或运行时间,水源名称,渠首合计引水(提水)流量,年均引(提)水量,设计、有效灌溉面积,涉及乡镇、人口,现有水源工程及渠首情况,渠道长度及完好率,建筑物处数及完好率等基本情况。
2、灌区实施节水改造情况。立项实施时间,投资,灌区效益(包括新增及恢复灌溉面积、改善灌溉面积;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增加节水能力、增加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等)。
3、灌区管理及工程管护情况。灌区行政隶属,管理机构、人员,经费来源,现行管理体制,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数量等。
三、照片要求
1、每个灌区提供5-10张数码照片(如有可能,可提供1-3张工程设施节水改造前、后对比照片)。
2、照片应涵盖灌区水源、渠首、渠道、闸门等主要建筑物,以及管护设施等。
3、每张照片附简要说明,标明**省**县(市)**灌区、**渠道**建筑物。
四、时间要求
请各省(区、市、兵团、总局)在2010年8月30日前将有关文件和照片,以省份为单位整理打包,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存立 李召祥
联系电话:010-63202128 63203658
电子邮件:ycl@mwr.gov.cn;lzx@mwr.gov.cn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