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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成立25周年《中国水利》专辑(2010年增刊)
江苏:整合工程建设资金 实施规模化供水
  江苏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0/12/12    

一、科学规划,精心组织

为了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效,江苏省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坚持城乡一体化要求,在统筹研究全县城乡供水规划的基础上,具体提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做到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与改善其他人口饮水条件相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区域供水、水源地保护、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同时,根据各地城乡供水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农村饮水安全的供水方式。在苏南、苏中地区以及苏北县城周边地区,因区域供水大部分已到乡镇,主要通过实施区域供水延伸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使农村居民喝上城市的自来水;在苏北农村,因区域供水大部分还在规划阶段,主要通过兴建中小型地表水水厂和打深井建设村镇联网供水水厂,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同时留有与区域供水的接口,为今后城乡一体化供水打下基础。全省1 367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中,通过区域供水延伸解决500万人,村镇联网集中供水解决820万人,单村供水解决47万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由江苏省发改委、水利厅、建设厅、财政厅和卫生厅联合市相关部门组织审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保证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整合资金,加快建设

为做好建设资金整合,一是江苏省政府明确区域供水工程(乡镇以上的供水设施)由建设部门组织实施,资金由地方政府筹集,工程完成后省级给予奖励。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乡镇以下的农村饮水工程设施),“十一五”期间省级专项安排20亿余元资金给予重点扶持,明确依据县级人均标准财力情况,安排省级以上补助,苏北地区为70%~80%,苏中地区为50%左右,经济条件较好的苏南地区,工程建设资金全部由市、县政府负责筹集。二是督促市、县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列入预算,保证由乡到村的干网工程全部由政府投入。对农户直接受益的入户工程,由政府补贴和受益农户共同投入。三是有条件的地方还通过向社会融资和银行贷款等筹集资金5亿多元,增加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投入。

三、建管结合,保证效益

一是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依据规划优先实施区域供水延伸和联网供水工程。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已解决845万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占规划人口的62%。其中通过区域供水工程延伸解决380万人,占其规划人口的76%;镇村联网集中供水工程解决465万人,占其规划人口的57%。二是加快区域供水工程建设。省政府明确要求,依据规划优先实施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集中地区的区域供水工程,力争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步建设,为城乡供水统筹发展奠定基础。苏中地区的南通市原规划到2015年完成全市的区域供水工程,为切实发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市政府作出决定,提前至2012年全面完成区域供水建设,确保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步进行。三是为了加强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的规范管理,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投资政策、产权制度、运行维护到水源保护、制水工艺、水质检测、水价政策、部门职能等,制定了管理细则,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全可靠、长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四、加强水源保护,确保供水安全

为确保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安全,一是在项目实施中,通过水资源论证及方案比选,合理选定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确保供水水源水质、水量安全可靠,提高供水保证率。二是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通知(试行)》,明确了江苏省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要求各地定期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检测,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江苏省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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