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紧紧抓住中央进一步强化和支持小型农村水利建设与发展的良好机遇,认真贯彻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集中资金全面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集中投入、整片推进,协会优先、良性管理,绩效考评、当年见效”的工作思路,确保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起步扎实、开局良好、进展顺利。现已全面完成2009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任务:塔西河支渠防渗4.1 km,斗渠防渗14.9 km,更新机井3眼,新建田间节水工程1.804万亩(1 203 hm2),其中:渠水滴灌1.2万亩(800 hm2),井水滴灌0.807万亩(538 hm2)。2009年通过示范区带动,整合资金1.67亿元,占计划数的119%,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63万亩(1.04万hm2),新建防渗渠道80.57 km,维修各级防渗渠道260 km。现已建设完成包家店镇包塔西河现代农业示范区,乐土驿镇周家庄、郑家庄万亩节水示范区,乐土驿镇上庄子,梧桐树村现代农业示范区,兰州湾镇万亩高效节水示范区,六户地镇万亩高效节水示范园区等5个现代农业示范区,为玛纳斯县在全疆率先实现现代农业示范县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一、依托规划,科学有序推进工程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集中连片,尊重民意,民办公助,整合资源,完善机制”的原则,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的《玛纳斯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结合《玛纳斯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玛纳斯县农业节水规划》《玛纳斯县末级渠系改造规划》等规划,通过实际调查,理清了农田水利设施现状,明确了工作思路,确定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工作重点,为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编制建设方案时,严格执行规划,选择的项目区农田灌溉工程全部符合规划要求,体现了“连片建设,整体推进”的思路,为项目顺利实施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建立“三项机制”,扎实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高位推动机制。成立了县、乡(镇)两级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政府高位推动机制。州、县、乡(镇)三级领导小组签订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责任书,确定了办事机构,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各项任务的责任,明确了重点县建设项目各项建设目标以及奖励和处罚措施等,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切实加大投入,建立资金配套与整合机制。第一,县财政补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大幅度增加。自2007年起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玛纳斯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新机制》,对新建高效节水每亩补助160元,维修支渠每公里补助5万元,新修斗渠每公里补助3万元,新修农渠每公里补助1万元。农田水利补助新机制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兴建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2009年县财政补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达到2 000万元。第二,依托规划统筹整合部门资金。改变过去“单枪匹马”“各自为战”的模式,转向依托水源、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集团作战”方式。共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亿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2 700万元,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 206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80万元,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奖励资金100万元,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央财政资金800万元,农业高效节水自治区补助资金445万元,农业高效节水州级补助资金33万元,农民用水者协会末级渠系维护费820万元,村集体用于机电井建设资金和对于高效节水工程中的高压线、变压器、取水首部的补助资金4 740万元。第三,积极引导群众投劳投资。按照“民办公助”和“以奖代补”机制,玛纳斯县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已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职能作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发动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群众投工投劳折资达3 790万元。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平台,以县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为依托,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财政补助资金大幅度增长、部门资金有效整合、群众投劳积极性高涨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新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三是调动农民积极性,创新建立农民义务监督员监督机制。针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现代农业项目建设点多、面广、涉及农户多,并且工程建成后将移交受益区农民自主管理的特点,为做好项目县建设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规模,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玛纳斯县在重点县建设过程中推行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一是民主推选农民义务监督员。水利部门与乡镇政府密切协作,在每个项目村推选2~3名责任心强、群众威信高、公道正派的村民(含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为农民监督员,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通过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形成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与受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二是明确农民义务监督员职责。监督员参与项目建设期间公示内容的监督、群众组织发动等前期工作,倾听村民对项目建设与管理的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项目法人单位反馈;配合现场监理、质量监督员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并记录好工作日志,发现情况及时向监理、业主代表报告;参与工程管理、用水户协会管理等;担负工程建设的一定协调工作,为工程建设施工队伍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并提供事实情况。三是开展对农民义务监督员的培训。为增强农民义务监督员工作责任心,提高监督员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了农民监督员培训,聘请具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农民自主参与灌溉管理组织经验的专家、基层管理人员授课,同时对农民监督员提出工作和纪律要求,增强其责任心。
三、严把“四个关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玛纳斯县实际,已制定出台了《玛纳斯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玛纳斯县高效节水实施方案》《玛纳斯县高效节水农业建设与管理办法》《玛纳斯县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及新修防渗渠道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切实从制度建设方面规范和加强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一是执行六个规范,严把工程管理关。严格执行“规范建卡、规范社会公示、规范资金报账、规范集中采购、规范工程监理、规范责任分解”的“六个规范”制度,推动了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二是落实“三制”要求,严把建设程序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项目工程监理制,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比较规范。通过公开招标保证了施工及工程材料的质量,通过工程监理实现了工程建设的目标控制,通过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实施,保证了工程建设程序的规范性。三是把握关键环节,严把工程质量关。我们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水利工程质量责任制和技术责任追查制度。抓源头,把好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关;抓监督,督促施工人员按设计和规范操作;抓验收,决不允许不合格工程投入运行。通过“严”字当头抓质量,精品工程抓典范,保证了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四是落实监督机制,严把廉政关。对水利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政策公开、投入公开、补助公开和账目公开,保证了群众对工程建设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杜绝了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吸收村民代表参与工程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宣传部门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效益和廉政。
四、强化“四项措施”,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水平
一是执行县级报账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在县级财政设立工程专账,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规范资金拨付手续,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政小农水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并主动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监督,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二是规范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着力深化工程建成后管护制度的建立。按照“组建规范,产权明晰,水价合理,管理自主”的原则,在重点县项目申报之初,就明确要求所有项目区建后必须移交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管理。目前全县农田水利设施以农民用水户协会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制度已初步形成。
三是积极引进节水新技术,进一步提升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在示范区建设的同时,玛纳斯县积极引进滴灌系统自动化控制技术,现已建成滴灌自动化控制系统1座,采用有线通信控制方式,控制面积1 650亩(110 hm2),工程总投资170万元,其中滴灌工程102万元,亩均投资618元;自动化控制系统68万元,亩均投资412元。
为全面掌握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状,按照州水利局的安排部署,把已建成的高效节水工程、水利骨干工程、机电井GPS定位搬上电子图的工作已于8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心和支持小农水建设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政策、措施、工程施工、资金整合以及成效等加强集中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广大农牧民关心和支持小农水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