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5年8月26日 星期二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当前网站将于今年底关闭,点击跳转至新版网站,http://gpzx.mwr.cn
首页 > 学习园地 > 正文
湖北省大型灌区建设与管理情况的通报
2010年12月29日
  湖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1/4    

近年来,我省抓住国家实施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的契机,把灌区建设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最现实、最可行、最有效的途径,作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大事和实事来抓,较好地实现了灌区的健康持续发展和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但从水利、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开展的项目审计、稽查、检查、验收、专项治理等情况来看,总的评价是成效很大,问题也不容忽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成效明显,凸显“五个前所未有”

一是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灌区建设是稳粮增收的基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连续7年写进省委一号文件,纳入《湖北省新增3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列入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按照各自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形成灌区建设合力。省水利厅把灌区建设作为全省水利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厅领导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督办。灌区所在地党委、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灌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二是投入规模前所未有。为保证灌区节水改造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逐年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十一五”期间,中央累计下达投资计划22.23亿元,是“九五”、“十五”期间投资总数的2倍多,仅近三个年度投资计划就达18.14亿元。省级财政在有限的财力筹措资金3.74亿元用于配套。据统计,项目实施以来,已累计下达投资计划31.2亿元,占骨干工程规划投资的29.2%,其中中央资金17.4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3.75亿元。

三是规范管理前所未有。我省把现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与灌区建设实际紧密结合,体现在:管理讲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大型灌区建设管理手册》、正在研究制定《大型灌区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等,使全省灌区建设从立项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年度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有了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操作讲阳光。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诚信、择优的原则,所有大型灌区建设全部进入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评标,杜绝了地方干预。建设讲规范。严格“四制”管理,严格资格审查,落实准入制度,全程建设监管,不良行为记录通报、黑名单驱逐水利建筑市场等方式,确保我省灌区项目建设规范。质量求保证。全省灌区建设积极推行“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四级质量保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重要作用,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资金督察、工程稽察、审计检查、纪检监察四位一体的省、市、县三级监督体系,确保我省灌区项目建设质量。

四是改革力度前所未有。全省32个大型灌区全部完成了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和内部改革,“两定”全部落实,“两费”基本到位,去年初均通过省级验收。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目前,全省共成立用水户协会1408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1130个,参与农户近80万人。巩固“灌区管理单位+用水者协会+用水户”管理模式,稳步推进了水价和水费计收改革。两部制水价、终端水价改革和灌溉用水计量收费深入推进并取得较好成效,全省大型灌区灌溉水费收取率达70%以上,其中漳河、引汉、引丹、东风渠、兴隆、泽口、高关、观音寺等灌区水费收取率达到100%。灌区管理信息化初见成效。完成了漳河、洈水、东风渠、引汉、引丹等灌区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建设,实现了从干渠进水口、节制闸到支渠分水口的水位流量信息自动采集传输和水量调配的自动监控调度管理,提高了管理水平。

五是综合效益前所未有。全省通过实施大型灌区建设,累计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36.4万亩。灌溉保证率由原来的40%左右提高到近70%,渠道水利用系数平均提高了20%以上,新增节水能力2.9亿方,年新增粮食产能3.5亿公斤。同时,注重灌区建设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小城镇建设、农村生产交通相结合,美化了村容村貌,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人水和谐。

二、问题突出,表现“缺乏五种意识”

通过对近年来水利部开展大型灌区稽察、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大型灌区年度项目省级验收的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建立大型灌区问题台账,全省32个大型灌区近年来66个年度项目,共发现各类问题172个,问题涉及前期工作、工程质量、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四个方面,主要表现为缺乏五种意识。

(一)工作态度缺乏主人翁意识

一是主动工作的意识不强。一些地方认为,现在中央政策很好,工作做得好坏财政投入也不会减少,表现出工作被动应付,能拖就拖、能混就混,推一下、动一下,缺乏工作激情,缺乏超前谋划的主动性。二是做好工作的协调不够。部分地方未将灌区建设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予以落实,疏于向主要领导汇报,惰于和相关部门协调,从而导致这项工作无人过问,不被重视,最终是步履维艰,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配套资金难以落实。三是完成工作的信心不足。一些地方总是觉得灌区建设管理的压力大、难度大、阻力大。既承认存在的问题,对暴露的缺点也不回避,但对具体如何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工作则缺乏信心,无计可施。

(二)前期工作缺乏发展意识

一是规划布局缺乏前瞻性。全省32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都是在2000年以前完成的。由于受各种因素的限制,从新时期对灌区的要求来看,不论是规划思路、规划布局,还是单项工程技术方案设计、机电设备选型,都难以完全满足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灌区规划都不同程度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规划都缺乏前瞻性和科学性,导致项目实施期间规划方案、技术方案变更频次增多。近几年来,这些矛盾更为突出。例如⑴:有个灌区规划渠道防渗加固方案为部分渠道局部护砌,部分喷射混凝土,而根据渠道现状,原规划方案无法满足要求。二是技术设计缺乏科学性。三项活动暴露的172个问题中有16个问题是技术设计方案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有少数灌区在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时,设计单位没有认真进行实地踏勘,对实际情况了解不清,有个别设计单位为了赶进度,根本没有进行实地踏勘,闭门造车、凭空想象,导致年度实施方案严重脱离实际,工程实施时技术方案需重新调整,既延误了工期,工程质量也难以保证。例如⑵,有个灌区的设计单位没有对节制闸进行现场检测,盲目提出拆除重建方案,工程施工时发现闸室水下工程状况良好,经重新检测,闸室稳定,结构满足设计要求,无需拆除。第二,技术设计方案存在缺陷。有些设计单位在进行年度项目技施设计时,对一些地质条件复杂、技术难度较大的关键部位或建筑物,既不进行检测,也不进行技术方案的论证和优化比选,更有甚者只有简单的施工草图,无签名、无图例、无印章,且存在明显技术缺陷,留下安全隐患。例如⑶,有个灌区总干渠渡槽被列入1998年度整险加固计划,设计单位未进行详细检测,仅根据现场察看及管理人员介绍,拟定了加固方案,施工时才发现补强方案根本不能彻底除险,2005年又对该渡槽进行了拆除重建处理。第三,技术方案过于简单,既不美观,也不科学。如对灌区的渠系整治,不论是完全用于输水灌溉的渠道,还是灌排结合渠道,一律都采用浆砌块石衬砌或混凝土现浇。山丘区渠道极少数能考虑抵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处理方案,导致全省3000余公里各类渠道遭遇今年特大暴雨袭击时出现不同程度的毁损。平原地区的灌排结合渠道整治方案只注重灌溉和地表排水,而忽视地下排水。绝大多数灌溉渠道整治方案对生态用水和保护动植物多样性考虑较少。三是计划执行缺乏刚性。灌区年度项目施工期短、影响因素少、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按规定除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外,其它情况的设计变更应较少。但是从三项活动的情况看,各地计划执行不严肃、随意性大的现象十分普遍,特别是近几年设计变更频次最高、数量最多、涉及金额最大,据统计,近三年仅重大设计变更就多达48次。有个灌区2009年度项目就有3项重大设计变更。各灌区设计变更管理手续不完善、程序不规范,大多是先实施、后申报,“先斩后奏”,极不严肃。从各灌区引起设计变更的原因看,主要是两种因素,一种是客观原因。主要是由于规划编制时间较早,各种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现实情况与当时情况差异较大,这类设计变更只占总数的30%。另一种则是主观原因造成。这类设计变更占总数的70%。一些地方无视已批复的实施方案,未经批准、未经技术论证,随意改变建设内容,改变技术方案,增减建设任务,更有甚者,强行实施业经设计单位论证不应采用的方案,既延误了工期,也影响了工程质量,又容易造成投资的浪费。例如⑷,有个灌区总干渠2008年新增项目原批复方案为浆砌石护坡,为结合城区改造,县政府要求将护坡改为挡土墙,虽然经计算挡土墙稳定性不符合规范要求,县政府仍强行将其中600米渠段定为试验段实施。四是工作程序缺乏连续性。随着国家对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投资强度的不断加大,灌区建设的要求越来越严、任务越来越重、工作节奏越来越快,有些灌区在工作思路、工作安排、工作措施、工作力度等方面难以与国家的要求相对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前期工作“断档”。有些灌区管理单位对灌区建设缺乏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工作思路不清晰,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导致可研报告与年度计划安排脱节。每年在安排年度计划时,多个灌区经常出现下期可研很难与上期可研衔接好,影响投资计划安排;年度项目安排与可研报告的关系不密切。有些灌区在编制每期可研报告选择项目安排时很难做到精心准备、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撒胡椒面”的现象十分普遍,影响工程效益发挥。还有少数灌区实施超出当期可研范围,且未经批准的项目。例如⑸,有个灌区2010年实施方案总投资只有1000万元,却涉及三期可研的内容。另一方面是有些灌区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据统计,近几年实施的灌区年度项目,超过半数的灌区不能严格按照当年投资、当年受益的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很多当年项目与下年度项目交叉施工,既不利于项目管理,也不利于资金管理,更不能满足国家的总体要求,个别灌区连法人都很难从建设资料和财务账目上说清各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同时,灌区年度项目验收工作严重滞后。农水处对全省32个灌区按国家要求应该验收的101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摸底,101个年度项目实际只验收57个,还有44个未验收。在44个未验收的项目中仍有23个不具备验收条件。

(三)工程质量缺乏精品意识

一是质量管理意识不强。有些灌区在进行节水改造年度计划安排时,不能按照轻重缓急、循序渐进、整体推进,建一处工程、受益一方百姓、打造一处亮点的思路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仍习惯于穿新鞋、走老路的传统做法,哪里有农田,渠道就修到哪,工程布局零星分散。有些灌区年度项目建成两三年还不能受益,导致灌区节水改造效益难以尽快见效。也有些灌区建设管理者认为,灌区工程不像防洪工程,失事后造成的损失直接、惨重,不存在倒堤、垮坝和人员伤亡,且建设内容相对简单,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存在工程质量和工程形象只要“过得去”就行了的想法。因此,一些项目法人从思想上就降低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没有树立质量至上、打造精品工程的意识,从而导致很多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出现工程质量一般、外观形象不靓的现象。二是质量管理流于形式。据调查,全省32个大型灌区绝大部分都建立了“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四级质量保障体系,但是很多灌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每个环节上都存在原材料、设备进场检查、检验、签收把关不严,中间产品送检不实,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验收不及时,建设、监理、施工日志资料不详,控制工程质量的技术参数指标不高等问题。三是工程质量偏差。从三项活动暴露出来的172个问题中,工程质量问题就有78个,占总数的45%,涉及到全省每个灌区。这些问题既有外观质量问题,又有现场检测质量参数不达标问题,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问题。今年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8个灌区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质量飞检结果显示,只有3个灌区项目工程质量合格,其它灌区年度项目都不同程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由此可见,灌区建设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四是缺乏创新意识。一是思想观念缺乏创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应积极改善与优化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灌区改造的各项工作中去。各地普遍还用陈旧落后的治水理念指导灌区建设,对节水型生态灌区理念琢磨不够,认识不深。渠道衬砌不注重生态效果,排水沟道不注重生态治理,水土环境不注重生态修复,最终造成人为的生态破坏。举个例子,在采用明渠灌溉时,国际公认生态较优的工程措施依次为土渠、干砌石、混凝土砌石、浆砌石、混凝土板块现浇或预制。从投资与防渗效果来讲,渠道粘壤土压实防渗的渠系水利用系数比混凝土衬砌的渠系水利用系数仅少10~20%,而渠道粘壤土压实防渗的单位投资仅是渠道混凝土衬砌投资的10~20%。二是实用技术缺乏创新。各地普遍对灌区建设管理中的技术创新缺乏重视,规划设计理论停滞不前,计算机辅助系统推广不力,渠道衬砌和量水建筑物形式因循守旧。特别是灌区工程管理数据库,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灌排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先进技术在全省还未完全推广。

(四)工程建管缺乏规范意识

一是 “四制”管理不实。首先,项目法人管理不规范。有个别灌区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责任主体不明确。如洪湖市隔北灌区项目法人单位是市水利局,法人代表为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省厅曾多次提出这一问题,至今仍未整改;有少数灌区项目法人与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两层机构职责不清、权责不明。如有个县的三个大型灌区虽组建了项目法人和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但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对灌区建设行使决策权,而项目法人则要承担灌区建设的全部责任,责权利分离,导致计划执行差,项目管理混乱。其次,建设监理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有些灌区的监理单位资质不能满足要求,专业技术力量配备不合理,监理单位签批不规范,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少数监理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把关不严。如有个灌区2008年新增项目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向监理部提交了制作60个护坡混凝土养护 “防雨水棚”补偿费用2.4万元;2009年2月27日,施工单位就已整修的边坡出现大面积滑塌要求补偿费用108万元。监理单位在对施工单位提出补偿的原因未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的情况下,将上述两项费用以“工程进度款”的方式签证支付。第三,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有些灌区不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执行招投标管理,擅自将土方工程、零星工程排除在招投标范围之外,人为化小标段规模。有少数灌区将一个年度项目划分为5~6个标段,增加了建设成本,加大了管理难度。例如还有个灌区2006年度项目有12项、总投资196万元的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标,单项工程投资最高43万元,最低8万元,直接委托电排站或乡镇实施。第四,合同管理不严格。有些灌区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对合同赋予甲乙双方责权利的把握失衡,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更有甚者,发生超出合同范围的行为。据调查,很多灌区乙方未支付履约保函就批复开工,对无故延误工期行为不严格执行惩罚条款,不按规定的签批程序随意支付工程款。如某灌区单一科目工程发生变更,增加投资136万元,超出该科目合同价款的24%,项目法人在既没办理变更的报批手续,又不按规定要求签批的情况下,就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二是项目监管不力。据调查,各灌区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灌区管理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监管只注重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督办工程进度,而忽视监督参建各方项目管理行为;只注重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而忽视质量控制的实际效果;只注重资金的支付情况,而忽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果;只注重自身的行业监管,而忽视社会监督的作用。三是管理制度不严。据调查,很多灌区规范建设管理的意识十分欠缺。国家明确提出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管理,并对建设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出台了很多办法和制度,对一些管理行为作出了严格的界定和要求。但有些灌区建设的管理者既不能严格执行国家已制定的有关办法和规定,又不结合各灌区自身实际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管理细则,导致不依规办事的现象十分普遍,项目管理混乱。四是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据调查,全省32个大型灌区管理人员中,中、高级职称人员仅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2~8%,各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办具有从事该专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寥寥无几。有的项目办连一个水利水电专业高级职称人员都没有,规范项目管理难度很大。有的灌区监理单位名存实亡,监理单位只派一名总监或监理代表长驻工地,大部分监理人员则从当地或社会上临时聘请,既无实际监理经验,又无规范管理能力。更有甚者有些监理工程师持不是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上岗,无证上岗现象也还存在,监理单位很难保证在项目管理中发挥其控制和管理职能。参与灌区建设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技术力量和专业配备也不乐观。绝大部分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力量与实际施工现场的技术力量配备相差甚远。有些施工单位一进场就要求变更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名单,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与五大员很难保证有半数人员长驻工地,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五)资金管理缺乏监管意识

一是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严重影响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据统计,全省各灌区市、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仅占同级应配套比例的不到20%,有8个灌区自开始进行节水改造至今,同级财政就基本没有拿钱配套,既影响工程进度,也影响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二是资金管理混乱。三项活动统计的172个问题中涉及资金问题32个,占总数的18.6%。主要包括配套资金、财务制度、会计科目设置及报表的问题和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超标准支付管理费、不按规定签批程序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同时,通过审计、稽查、纪检监察也发现个别灌区存在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灌区专项资金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例如个别灌区2006元月至2008年4月,挪用2005年度至2007年度建设资金多达487.42万元。目前,发现的这些问题虽然已整改落实,也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三、下段工作,突出抓好“五个重点”

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明年农业农村工作,要求大兴水利强基础,力保增收惠民生。作为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农业基础设施,大型灌区建设必将成为水利乃至“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新形势下大型灌区工作必须要有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第一、狠抓前期工作

一是要主动做好《可研》与《实施方案》的衔接。在国家总体可研暂时无法审批的情况下,各灌区按照6000万元投资规模编制一期可研,这是安排投资计划和审批实施方案的前提。今年第一批投资下达后,有的灌区却无已经审批的可研,这极大影响了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批和项目建设进度。请各灌区务必提前做好可研编制及报批工作。一般来说,可研剩余项目投资少于1500~2000万元的灌区必须主动进入下一期可研编制报批阶段。二是要科学做好灌区项目的总结评价和项目安排。今后几年,随着国家投资的不断加大,很多灌区规划投资都将进入尾声。因此,这些灌区必须以对灌区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科学做好已经实施项目的总结评价,包括规划项目完成、实现效益等各方面的情况,尤其是要认真检查和梳理仍然还存在的“卡脖子”工程,并积极向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反映有关情况,从而利用好国家大投入的良机,客观地调整好建设内容,科学安排,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三是要切实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加大前期工作投入,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要严控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要加强概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四是要从严控制设计变更。要在不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的基础上,从严控制各灌区项目的设计变更,特别是重大设计变更。设计变更项目必须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进入设计变更报告编制阶段,并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凡未经审批的设计变更,一律不予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全部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

第二、狠抓建设管理

一是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代表是灌区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法人组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必须尽快改正,并报水利厅备案;法人代表是水利局一把手的、技术负责人不具备高级职称的、财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都必须迅速调整到位。二是要严格招投标行为。要对达到国家规定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严格实行公开招标,一般不允许邀请招标、自行招标或不招标。同时,有效控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规范监理管理行为。必须强化规范监理行为,保证现场监理力量。所有监理机构及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禁不具备监理资质、能力的机构和人员上岗,持证上岗人员在履职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运作。四是要全面执行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订立和履约监管机制,严禁在合同外另行签署违背合同实质内容的违法违规协议,防范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对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项目支出等行为,监理及法人代表不得签证。

第三、狠抓工程质量与进度

一是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要求,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和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出现问题按照质量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二是要建立质量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水利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大型灌区工程年度项目验收质量评定及质量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年度项目验收中质量复检及质量缺陷处理方案》,进一步明确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和程序,积极推行工程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强制性检测,逐步提高“飞检”的频次和覆盖面。三是要切实加快工程进度。各灌区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今年灌区第一批投资计划于2011年春灌前100%完成、工程质量100%合格。四是要完善旬报制度。各大型灌区明确的旬报负责人和填, 报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要求在每月2日、12日、22日前向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报送上旬末(即30或31日、10日、20日)的建设进展。旬报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不得敷衍了事。

第四、狠抓建后管护

一是要加强能力建设。对从事工程管护的职工开展管护责任、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使每个职工做到爱岗敬业、履职有为。二是要加强机制建设。要逐步建立从定岗、定责、定员到绩效考核一系列的管护新体系,让管护人员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好后有什么奖惩。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管护机制确定后,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执行程序和办法,通过制度来保证管护。昨天下午大家看到的引丹灌区李岗管理处总结的工程管理“五制”工作法(三检周报制、上渠六带制、挂牌上岗制、百分考核制、每周学习制),很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第五、狠抓整改落实

一是要找准问题。依托审计、稽察、专项治理和检查、验收等工作环节,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而在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等方面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要求,让问题变成促使改进工作的方向和动力。二是要探索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促进问题整改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整改的工作效能。建立起一把手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亲自抓、项目法人具体抓的整改工作责任制;建立各灌区存在问题的台帐记录制度,不断跟踪督办;完善问题整改工作的书面通报制度,督促限期整改。三是要深刻反思。各级水利部门、各灌区管理单位要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灌区建设管理,加强项目法人组织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要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的行为规范,教育和培训一批灌区建设队伍。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