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4年5月2日 星期四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首页 > 领导之声 > 部级领导 > 正文
——《中国水利》2010年23期
陈小江:总结经验 强化措施 扎实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水利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     陈小江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1/27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2009年起实施的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目前,第一批400个重点县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第二批450个重点县建设也已经全面展开。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清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扎实推进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建设任务。

一、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取得的成效

我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大都建于20世纪50~70 年代,限于当时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完善、工程质量差、技术落后等问题。经过多年运行,老化失修严重,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锐减,小型农田水利长期处于“有人用、无人管”的状态,设施完好率不足50%,已成为国家粮食安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以及农业现代化的薄弱环节,亟待加强。从2009年起,财政部、水利部在总结以往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着力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单向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一年多来,各地紧紧围绕建设目标,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新机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进展顺利。截至2010年10月底,第一批400个重点县2009年度项目已基本完成,共维修改造塘坝1万多处,更新改造引水堰(闸)2000多处,维修改造机电井6万多眼,配套改造小型泵站3000多座,新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近2万处,整治渠道4万多km,新建及维修各类渠系建筑物近20万处,发展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面积450多万亩(30多万hm2),改善灌溉面积1592万亩(106.13万hm2),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85万t。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有效地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的经验与特点

1.领导重视

全国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各项目县(市、区)都成立了由县(市、区)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部门之间配合抓,乡镇干部协调抓的工作格局。各级水利、财政部门也层层落实领导责任,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班子,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责任有人负,为重点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规划先行

全国有2000多个县(市、区)编制了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有1500 多个县(市、区)的规划已经县市政府或人大批准,既为分期分批实施重点县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整合支农涉水项目提高资金投入效益提供了平台。江西省7个部门联合组织全省124个县(市、区),在逐个灌区、逐条渠道摸清现状的基础上,编制了县级农田灌溉工程规划,并已全部经过省级审查、县级政府审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多部门联合编制、审查规划,为重点县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吉林省各县强化规划编制的操作性,每一类工程都有典型设计,工程项目名称具体到村屯、斗农渠,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数量、效益等。

3.创新机制

四川省积极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新机制,逐渐形成了“竞争立项,集中投入”的投资机制、“政府主导、农户主体”的建设机制、“产权明晰、权责一致”的管护机制及农民“用明白水,交放心钱”的终端水价形成机制。山东、黑龙江等省按照“县级申报、专家评审、公开陈述、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全省公示”的程序,在全省范围平等公开竞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到场陈述承诺。湖南、陕西等省考虑到地市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将重点县名额分配到地市,以地市为单位实行重点县竞争立项。湖北省、福建省、重庆市创新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抓好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落实灌溉用水、水费计收、设施维护、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制度。黑龙江省、湖南省注重法制建设,分别出台农田水利条例,解决重点县建设中的重大制度问题。

4.监督有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管理规范化、施工程序化、检验标准化、资料系统化”要求,努力探索适应小农水特点的建设管理方式,保证了工程进度和质量。河北省大力推行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加大受益群众的监督力度。河南省对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混乱以及年度考核、抽查复验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重点县建设资格,并规定3 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安徽省将考评结果与后续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对年度绩效考评不合格的重点县坚决淘汰。辽宁、山东、湖南等省在年度资金安排上,核减绩效考评排序后3名重点县的补助资金,相应增加前3 名重点县的补助资金。这些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

5.尊重民意

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拥护是搞好农田水利建设的关键。在重点县建设过程中,各地注重引导群众参与决策、建设、监督和管理。陕西、山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群众在小农水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按照“不办群众不愿办的事,不办群众不参与的事,不办群众没能力办的事”的原则,把项目区“大多数群众同意”作为小农水重点县立项的基本条件,将群众意愿转化为领导决策的依据。甘肃、广西、云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措施,让群众自主选择干什么、干多少,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三、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建设实践证明,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有利于发挥工程整体效益,大幅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有利于连片规模化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水利支撑;有利于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提供保障;有利于调动政府、部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农田水利建设的强大合力。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国农田水利建设欠账较多,近年虽然各级政府加大了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实现恢复性增长,重点县建设取得可喜进展,但是农田水利设施薄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农业主要“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农民群众热切期盼。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十二五”时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水利为重点,大幅度增加投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国务院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多渠道、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多措施、大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多方面、大效力整合国家资源,多层次、大范围动员社会力量,扎实搞好农田水利建设。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分布最广泛、农民受益最直接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也是水利建设的薄弱环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醒认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基础工程来部署,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方面来推进,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措施来实施。要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力争通过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重点县农田水利规划所确定的建设任务,全面恢复和提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功能,平原区做到旱能灌、涝能排,山丘区做到有水存得住、无水用得上,大幅度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中等干旱年份农业不减产,严重干旱年份农业少减产,群众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协调解决重点县建设中项目整合、资金配套、群众参与、部门协作等问题,为重点县建设保驾护航。水利、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推动重点县建设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重点县建设的政策、经验和成效,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重点县建设的良好氛围。

2.认真抓好前期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未完成的要加紧编制,未达到要求的要尽快完善,未审查批准的要尽快审查批准。批准后的规划要向社会公布,作为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二是抓好重点县3 年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高质量做好勘察设计和论证工作,把效益显著、勘察设计论证充分、群众普遍欢迎的项目优先纳入重点县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三是把征求群众意见作为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农田水利工程“干不干”“干什么”“怎么干”都要征求群众意见,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工程不能纳入建设范围。

3.千方百计增加投入

要多渠道筹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各级财政要尽可能加大投入力度,力争每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二是要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关政策要求,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将政府补助与农民自筹挂钩,建立多筹多补、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机制,充分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三是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四是要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先导,以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各方面涉水资金,形成加快重点县建设的合力。五是要加强水利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打造优质精品工程

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放在建设工作的首位,精心组织,科学施工,严格管理,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成廉政工程、民心工程、精品工程。要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主要责任人情况要登记注册,出现问题要严肃追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积极推行工程建设“四制”,充分发挥群众质量监督员的作用,严把工程质量关,向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的答卷。

5.着力健全管护机制

要从产权、事权、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运行经费和工程运行监管等方面入手,研究解决工程建后管理问题。要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管理制度改革,对于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组建用水合作组织管理; 对经营性较强的工程,组建法人实体,实行企业化运作和管理。要积极开展水价综合改革和政府补贴小型水利工程运行费用的试点,既可以补助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也可以补助村组管水员,还可以根据工程大小、管理难易实行定额补助,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运行监管,及时了解工程运行情况,保证重点县建设的健康发展。重点县建设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以重点县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推动各项水利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