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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雷: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启动会上的讲话
2011年3月18日
  水利部部长     陈雷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3/20    

同志们: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第一年,也是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攻坚之年。在水利普查即将全面开展清查登记工作,从前期准备阶段转向实战阶段的关键时刻,我们召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启动会,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对清查登记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确保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圆满成功。刚才,国家统计局设计管理司副司长孙庆国同志代李强副局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做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进武同志就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江苏、河南、重庆作了典型发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去年11月4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11月11日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后,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水利普查机构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积极争取政府领导支持,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组建技术队伍,细化普查方案,组织普查培训,启动台账建设,强化检查督导,全国水利普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为全面启动清查登记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水利普查是我国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清查登记是水利普查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保证水利普查成功的关键环节。各级水利部门和普查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第一,进一步提高对水利普查工作的认识。去年,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强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必须立足于我国基本水情,全面审视我国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利保障能力。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确定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水利事业迎来重大历史机遇。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全面摸清我国基本水情,全面了解水利发展状况,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需要全面准确掌握农田水利设施、中小河流、小型水库、农村饮水工程等建设和发展现状,特别是几亿亩中小灌区、几万条中小河流、几万座小型水库情况,作出科学评价;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全面准确掌握江河湖泊治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防治等状况,特别是大江大河治理、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情况,做出合理规划;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全面准确掌握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等经济社会用水状况,特别是重点用水行业和用水大户的取用水情况,出台具体政策;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需要全面准确了解水利行业机构和人员现状,特别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乡镇水利站情况,制定改革方案。各级水利部门和普查机构一定要深刻领会回良玉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站在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全局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水利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抓好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的同时,着力抓好水利普查工作。

第二,深刻理解开展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对水利普查的总体部署,今年是水利普查的清查登记阶段,要全面完成对象清查、台账建设、现场调查等工作,全面开展普查数据获取。今年是对象清查的关键之年,要完成所有普查对象清查,全面摸清各类普查对象的总体规模、填表单位和地理位置,确定各类普查对象的调查方式,只有全面优质地完成对象清查工作,才能确保普查后续工作有效有序进行。今年是数据获取的关键之年,国务院明确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只有今年全面完成普查静态数据和台账数据的获取,才能确保2012年普查填表上报和成果发布工作顺利开展。今年是质量控制的关键之年,影响水利普查数据质量的核心环节主要集中在清查登记阶段,只有严格做好清查登记阶段质量控制,才能确保整个水利普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因此,清查登记阶段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水利普查工作的全局,大家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同时,开展清查登记工作,在基层建立起完善的普查对象名录和取用水台账,对规范和加强常规水利统计,提高水利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切实增强做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的紧迫感。根据今年水利普查工作安排,为确保4月份全面开展清查登记工作,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全面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两员”选聘,并完成60多万人次的县级培训工作。二是抓紧落实普查经费,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和县级普查经费的落实。三是确定台账建设对象名录,开展取用水台账建设和登记工作。四是做好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建设,保障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及时开展。目前距离清查登记全面开展仅有14天的时间,任务非常艰巨而又急迫,必须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确保前期准备工作按时完成。同时,今年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对象清查工作,7月底前要完成对象名录库建设,12月底前要完成绝大部分普查数据采集与预处理。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切实提高对清查登记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二、全面把握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的总体要求

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各项工作安排已经明确。各级水利普查机构一定要把保证普查数据质量作为今年工作的主线,准确把握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清查登记阶段工作。

第一,切实依法开展普查。这是提高水利普查数据质量、保证水利普查成功的根本前提。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把水利普查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坚决排除各种人为干扰。一是在普查数据获取过程中,各类普查填报对象有责任、有义务接受普查,依法提供客观真实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普查,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更不得打击报复依法履行普查职责的普查人员。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实施普查,查明普查对象客观真实情况,依法解决普查工作中的矛盾和争端。二是在普查数据处理过程中,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普查获得的资料,以任何形式随意修改,更不允许编造虚假普查数据。三是普查数据使用管理过程中,要依法保护普查填报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将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对外提供和泄漏,不得将普查结果作为向普查对象征收水资源费和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对于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切实搞好技术指导。为统一技术规范和要求,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组织制定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并在普查员选聘、清查登记、数据处理、质量控制等一些关键工作环节上,制定了相应的技术细则或规定,明确了水利普查工作的技术要求、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制定本地区普查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则,在国家统一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内容、细化要求、实化措施,全面做好清查登记各项技术准备。二要加强技术指导,逐级做好普查技术培训,切实将普查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要积极组建专家和技术队伍,深入基层,深入普查一线,切实做好普查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普查方案和细则的内容与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三要完善技术沟通机制,通过网络、电话和简报等方式,积极搭建上下贯通、便捷高效的交流互动平台,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第三,切实加强质量控制。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也是衡量这次水利普查成败的标准。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坚持全过程质量控制、全员质量控制和分级分类质量控制,把质量控制措施贯穿到水利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清查登记工作的每个环节,层层审核把关。一是针对对象清查,编制普查对象初始名录底册,切实做好实地复核和验证,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二是针对台账建设,建立台账建设对象的取用水台账,逐月逐次真实记录,确保经济社会取用水量数据来之有据。三是针对数据采集,查访每一普查对象填报单位,内外业相结合查勘每一普查对象,登记好每一个指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四是针对数据处理,严格控制工作流程,切实把好数据审核关。在整个普查工作过程中,要强化质量控制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实行严格的数据审核、抽查、验收制度,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可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第四,切实强化进度管理。2011年清查登记主要分对象清查、数据获取和预处理三个阶段,工作任务和环节层层相连,环环相扣,任何一个层级、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环节工作进度滞后,都会直接影响水利普查的整体进程。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对清查登记阶段工作的进度安排,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更为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超前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和衔接。同时,要强化工作进度控制,加强进度管理、检查和考核,保证清查登记各项工作按时启动、有序进行、如期完成。

三、切实抓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级水利部门和水利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全面落实到位。

第一,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水利普查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任务。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水利普查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按照全国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水利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要及时了解普查进展情况,检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普查准备工作。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周密制定工作计划,提前做好工作预案,落实水利普查相关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地推进。

第二,着力加强责任机制。各级水利普查机构的任务都已明确,关键是要抓好工作责任的落实。首先,要建立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水利普查工作责任机制,将水利普查与各地区的干部考核挂钩,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工作责任的考核。在这方面,一些省市已经开展了扎实的工作,湖南、江西两省将水利普查作为干部考核与项目投资安排的依据,重庆市明确水利普查工作责任与项目安排相挂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其次,在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内部,也要实行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和职责落实到人、落实到时间节点。

第三,着力加强检查督导。水利普查是全国“一盘棋”,每一个地区的工作状况,每一个环节的进度和质量,都会直接影响水利普查的整体进程和效果。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加大对本地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检查督导机制,全面掌握普查工作的进展和质量,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整改。在清查登记阶段,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将会同各流域机构组建检查督导组,对清查登记各项主要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督导,提出明确的督导情况通报和整改落实意见,对于限期内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省市,我们将对其进行约谈。地方各级水利普查机构也要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建立奖惩制度,对做出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加强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着力加强宣传动员。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社会动员活动,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参与,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配合。宣传是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良好工作氛围。要加强中央与地方的宣传联动,形成上下合力,强化宣传效果;要把握宣传的一般性规律,根据清查登记工作的阶段性特点,合理确定宣传要点和节奏;要突出宣传工作重点,切实推动县级普查宣传工作有声有色的开展。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水利普查,加强对水利普查的组织领导;使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水利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了解水利普查的目的意义,提高支持和配合水利普查的自觉性,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工作队伍,是做好水利普查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选调业务过硬、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的人员进一步充实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切实抓好普查办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技术支撑队伍“三支队伍”建设。要加强人员培训,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水利普查培训工作,所有参加普查工作的人员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确保达到规定的要求。要提高普查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综合素质,通过专题学习和教育,在水利普查工作队伍中牢固树立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水利普查工作。

第六,着力加强经费保障。普查经费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基本保障和必要条件。目前仍有一些地方,特别是市、县的水利普查经费尚未按要求落实到位。这个问题如不抓紧解决,将会影响水利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近期,各省市要就普查经费落实情况向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进行专项报告,并且采取切实措施,保证省、市、县三级普查经费于4月底全部落实到位。对于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央财政会给予补助;各省、市也要对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的县和乡镇给予经费补助和倾斜。同时,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加强水利普查经费的使用管理,按照财政部、水利部联合下发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制定管理细则,规范资金使用行为,落实资金管理责任,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明确资金支付内容,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安全、高效。

同志们,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做好清查登记阶段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高效优质地完成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各项任务,向党和国家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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