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加强乡镇水利水保队伍建设,推动全县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我们对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的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
我县于2005年对原乡镇水利水保机构进行了单位转变性质、个人转变身份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原乡镇水利水保站变为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变为公益性服务人员。经过6年的运行,存在很多问题,服务效果不明显,已不适应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一、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年龄结构。全县共有8个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现有在册人员45人(男性服务人员33人、女性服务人员12人)。其中35-45岁的18人占总人数的40%,46-50岁的24人占53%,51岁以上的3人占7%。
(二)学历结构。自修大专以上学历的8人、中专(高中)学历的30人、初中学历的7人。
(三)技术职称。助工以上职称的30人、技术员职称的15人。
(四)在岗情况。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现有在册服务人员45人,实际从事水利水保工作(还有完成农村公路硬化建设任务)的只有32人,在乡镇水利水保站转制后,有4人每月领取基本生活费380元自谋职业,还有9人所在乡镇政府常年安排从事其它工作。
(五)现有资产。8个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现有职工住房建筑面积1505平方米,人平只有30.1平方米,8个中心无办公场所。如昭君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属移民搬迁单位,因无资金建房,至今未完成搬迁任务。办公、职工住宿靠租赁房屋解决,8个乡镇总资产不足100万元,工作、生活条件十分艰苦。
二、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经费来源及管理情况
(一)经费来源。我县从2006年开始执行“以钱养事”的政策,每年将水利水保公益性服务经费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从县财政局提供的资料上看,水利水保公益性服务经费逐年还在增加。2006年度预算(含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用经费等)73.8万元,与上年持平;2007年为76.9万元,比上年增加 3.1五元;2008年为80.58万元,比上年增加 3.68万元。到2008年12底,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过渡期结束,省、市也没有出台新的政策,根据各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县人大、县政协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09年1月开始,将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当年水利水保工作经费达到101.3万元(含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用经费、绩效工资等),比上年增加20.72万元,增长25.71%,2010年度达到115.5万元,比上年增加14.2万元,增长14%。
(二)经费管理。乡镇水利水保工作经费由乡镇财政所集中管理,县财政局按照年度预算的水利水保工作经费,按月拨入到乡镇。2006年至2008年,乡镇财政所按照服务人员2005年度的职工档案工资标准,拨70%到个人工资专户,还有30%在年终按照考核结果结算兑现到个人。从2009年开始,乡镇财政所按照个人月平档案工资标准,全额拨入到个人工资专户,只把绩效工资纳入考核范围,并按照年终考核结果兑现到个人。经调查,乡镇政府和县综改办没有对服务中心和服务人员进行严格考核,也没有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实际上是平均分配。
(三)合同管理。为加强对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的管理,在年初所在乡镇政府与水利水保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中心与服务人员签订合同。尽管层层签订了合同,但在年终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仍然存在吃“大锅饭”的问题。
三、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通过“以钱养事”的体制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很多,服务效果不明显。为提高乡镇公益性服务人员的待遇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09年1月起,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因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服务人员的身份问题,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中心”人心不稳。一是部分公益性服务人员对自身存在的价值和前途命运普遍感到忧虑,对今后发展失去目标和信心,心理失衡,倍感失落。二是转制后水利水保公益性服务人员认为自己是“无娘的孩子”,工作积极性不高,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三是少数乡镇政府放松了对服务中心的领导和管理。
(二)管理体制不顺。一是部分乡镇领导认为服务中心与乡镇政府不再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因而对中心长期疏于管理;还有的领导认为改制后的服务中心是个“烫手的山芋”,只求一时稳定不出乱子。二是改革配套措施不到位,运作不规范。三是县综改办对“以钱养事”机制的落实缺乏调查研究,满足于应付省市检查,因而导致转制中心无人管的状况。四是在岗人员的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公路建设和乡镇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上,从事水利水保公益性项目建设和配套管理的技术力量严重不足,与当前国家重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不相适应;与我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不相适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内部管理薄弱。一是少数水利水保服务中心通过“以钱养事”体制改革后不但没有前进,而且出现了倒退,已陷入半瘫痪状态。如榛子乡水利水保服务中心在册公益性服务人员3人,2008年前只有1人上班,2009年2人上班。二是考核制度不严。县水利局对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对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进行了具体细化和量化,乡镇政府与水利水保服务中心签订了服务合同,但到年终没有牵头单位组织进行考核,不同程度地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致使公益性服务人员“干与不干一个样”,工资不高都照发。三是行政执法难到位,因服务中心是中介服务组织,已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县业务主管部门因力量不足,导致部分乡镇出现执法“真空”,水行政执法职能逐渐弱化。
(四)工资待遇偏低。从县财政局提供的资料上看,乡镇水利水保工作经费逐年还在增加,但从乡镇水利水保中心调查了解的情况与财政预算不相符。据统计,2010年水利水保服务人员待遇平均只有1.6万多元/年,扣除养老、医疗保险后人平只有1.4万元/年,与县财政预算的人平21164元/年差距较大,乡镇与乡镇之间也不平衡,如昭君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2010年度人平只有1.44万元,峡口镇水利水保中心2010年度人平工资为1.956万元,两个乡镇之间人平相差0.51万元/年。县财政对乡镇是同一标准,说明乡镇存在截留水利水保服务经费的问题,导致现有水利水保服务人员在册不在岗、在岗不在位,人在心不在的问题,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
(五)经费严重不足。据调查,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经过“以钱养事”体制改革后,办公经费和差旅费严重不足,财政每年只给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人平拨办公经费1000元,没有其它经费来源,服务人员出差、下乡都要“自掏腰包”, 8个乡镇水利水保服务中心至今没有安装一部公用电话,没有购买一台电脑。
(六)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农村水利公益性服务质量下降,部分群众不满意。二是部分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水利公益性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逐年老化,平均年龄45.8岁,出现了青黄不接的现象。三是部分人拿着“以钱养事”的工资,不做公益性服务,而是在外赚钱,直接影响了水利水保项目的建设。
四、对策及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县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县委、县政府于2月16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对水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决定“乡镇水利水保机构以县水利局管理为主,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因省委一号文件没有明确是否恢复乡镇水利水保站,人员编制又是省编办控制的,我们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很多困难。因此,建议:
(一)解决机构问题。恢复设立乡镇水利水保站,履行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安全饮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科技推广、水政监察、水土保持、河道巡查等工作职能。
(二)解决编制问题。我县山大人稀,水利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乡镇水利水保管理机构是推动全县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在保留原有人数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也可采取“退一进一”的办法,逐步解决乡镇水利水保工作人员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三)解决经费问题。把乡镇水利水保机构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适当增加公用经费,保证水利水保工作人员下乡、出差必要的费用。
(四)解决管理问题。乡镇水利水保工作机构由县水利局垂直管理,人员合理调配使用,集中力量抓好水利工作。
(五)解决阵地问题。乡镇水利水保工作、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因此,各级水利主管部门,要把改善他们的办公、生活条件纳入议事日程,逐步进行解决,使他们安心做好水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