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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
2009年11月16日印发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7/28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举措,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农业委员会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各地贯彻实施,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科学编制建设规划

高标准农田是指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农业生产田块。目前,我省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35%左右,到2020年要达到60%,每年需新增高标准农田150万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这一建设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编制2010-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全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由省农业委员会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等部门参加,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具体组织编制。各地的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指定牵头部门组织编制。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与编制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复垦整理开发等专项规划相结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统筹协调推进。要全面深入地开展农田现状调查,掌握真实情况,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项目区域,落实推进建设措施,合理安排年度计划。规划建设区域要坚持集中连片,突出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确保高标准农田长久稳定。

二、严格标准,统筹协调推进建设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年度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实行水利、农业、农机、林业等建设整体推进,水田林路山综合治理。平原地区要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基本实现园田化。丘陵山区可耕地基本实现梯田化。排灌渠道要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建设,桥涵闸站渠配套齐全,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间道路建设要达到顺直通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要求。全面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增施有机肥,加强地力建设,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

三、多策并举,加大建设投入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相关专项规划,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并整合各方面的专项建设资金,建立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复垦整理开发、标准粮田建设等项目资金投入,足额安排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等用于农业的各项政策规定,集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吸引社会资金进行投入。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关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抓紧制定项目立项、设计论证、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制度,推进项目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和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投资计划,实行项目资金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截留、挪用、变相套取建设资金。省农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指标,制订项目建设验收管理办法。要明确高标准农田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健全完善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

高标准农田是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农业生产田块。

一、灌排设施配套。苏南、苏中圩区、平原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90%以上,淮北地区、沿海地区和丘陵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80%以上。日降雨150-200毫米雨后1天排出积水。控制农田地下水位埋深在田面0.8米以下,盐碱土地区在1.2米以下。灌排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在90%以上。

二、农田平整肥沃。条田面积淮北平原地区200亩以上,其他平原地区100亩以上,丘陵山区50亩以上。耕层厚度大于20厘米,沙土区土壤有机质含量每公斤20克以上,非沙土水旱轮作区20克以上、旱作区16克以上。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

三、田间道路畅通。机耕路与乡村公路相连接,路面净宽不少于3米,高出田面0.3-0.5米,主要路段硬质化;生产道净宽不少于2米,高出田面0.2-0.4米。

四、农田林网健全。沟渠路设置防护林带,干支渠和机耕道两侧配置2行林带,农渠配置1行林带,达到一级农田林网(每格200亩)建设标准。

五、生产方式先进。平原地区农业机械综合作业率不低于80%,丘陵山区不低于60%。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六、产出效益较高。种植粮食田块年亩产1000公斤以上,种植其他作物田块每亩纯收入2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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