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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全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南方片)上的交流材料
江苏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2011年8月19日
  江苏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8/24    

江苏滨江临海,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水利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层水利是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为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2011年我们进一步把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水利工作的重点内容,深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改革,加大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江苏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全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发展状况

目前,全省共有乡镇水利站1143个,抗旱服务队 315个,其它涉水服务组织215个;在编在岗人数7264人,在岗不在编人数2060人,占编不在岗人数741人。

1、机构性质。全省1138个乡镇水利站中,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有412个,占总数的36%;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有451个,占总数的39%;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有280个,占总数的25%。

2、管理体制。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管理体制的乡镇水利站有844个,约占总站数的74 %;属乡镇政府管理的站有199个,约占总站数的17%;并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站有100个,约占总站数的9%。

3、经费来源。县以上财政收入占经费总额的12%,乡镇财政收入占经费总额的15%,多种经营收入占经费总额的41%,水费收入占经费总额的14%,其他收入占经费总额的18%。

4、学历职称。在职人员中,本科约占9%,大专约占31%,中专约占16%,高中约占32%,初中及以下约占12%;

5、年龄结构。在职人员中,50岁以上约占26%;40至49岁约占39%;30至39岁约占31%;30岁约占4%。

二、我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和成效

一是核定人员编制。1987年,省水利厅配合省编委联合下达了《关于核定乡级水利管理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全省2028个乡(镇)设置水利机构,机构名称统称“乡级水利管理服务站”,机构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为县水利局派出机构,属股级单位。我省乡镇水利站定员定编工作实行一次定编,分批解决的办法,从1987年开始,到1993年基本完成,历时7年之久,全省共下达乡(镇)水利管理服务站人员编制指标8375名,其中招聘干部2028名,全民合同制工人6347名。

二是强化自身建设。乡镇水利站定员定编后,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十分注重乡镇水利站的自身建设。省水利厅在1990年提出建设“三有”水利站,1992年在此基础上又开展“五有”水利站建设。据统计,1992年—1995年,全省共投入“五有”水利站建设资金7459万元,建成“五有”水利站1053个。从1996年开始,省水利厅每年又从农水补助经费中安排部分资金重点扶持贫困水利站建设,改善其办公条件、添置生产设备,促进自身建设。

三是实施机构改革。2001年,我省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省水利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人员分流的意见》苏办发〔2001〕8号文件精神,及时向省政府提出了《关于乡镇水利站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全省乡镇水利站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得到了稳定和发展,近70%的乡镇水利站实行了“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四是推行试点工作。2005年,我省进行第一批乡镇水利站改革试点工作。新沂、宿豫、泰兴、常熟四市(区)水利站的改革工作顺利开展。2007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7〕40号,对乡镇水利站的改革有了较为明确的意见。我省又进行了第二批乡镇水利站改革试点工作,苏州、宿迁全市,高淳县、宜兴市、沛县、常州市新北区、通州市、灌云县、盱眙县、响水县、高邮市、镇江市丹徒区、靖江市等市(区)乡镇水利站进行了改革试点。

三、我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乡镇水利站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是水利站的职能发生变化,服务功能和要求日益提高,另一方面是水利站普遍存在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经费不落实,收入低,待遇差;文化程度和年龄结构不合理,素质降低,管理服务水平难以提高,甚至逐渐削弱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乡镇水利站管理体制不顺,功能弱化,职能难以完全履行。

有些乡镇水利站虽然作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水利站管理没有明确专门的管理部门,有的是人事部门在管理,有的是办公室在管理,还有的是工程部门在管理,甚至有的是几个部门一起管理,多头管理,管理职能不清。有些乡镇水利站的管理权主要在当地乡镇政府,水利站在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还要协助乡镇政府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桥梁改造、乡村道路及城镇建设等工作。这些工作牵扯水利站相当的精力,严重影响了本职工作的开展。有些乡镇水利站并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失去必要的载体和根据地,造成职能弱化。

二是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水利站经济困难。

由于我省乡镇水利站经济状况极不平衡,相当一部分水利站经济困难。一是,财政经费不足使水利站面临生存困难。我省乡镇一级财政多为“吃饭”财政,无力解决水利站的工作经费。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只有十分之一多一点。二是,综合经营难开展,水利站经营状况不佳。为解决生存问题,很多水利站将工作重点放在综合经营上,力求创收自给,解决生存问题。但是,从全省的总体情况来看,综合经营搞得好的水利站毕竟是少数,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新形势下,投入少、规模小的乡镇水利站综合经营项目很难经得起市场经济大潮的竞争冲击,大多数水利站的综合经营难以维持,收入很少。

三是乡镇水利站人员经费渠道不明确,福利待遇不稳定。

目前,全省乡镇水利站解决职工工资、福利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资金来源:县、乡财政补助部分、征收水费的返还部分、综合经营收入、建设水利工程所得收入等,职工年平均工资最低的只有1.35万元,年平均办公费只有0.91万元,全省还有894名退休职工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占退休职工总数的10%。工资少,待遇差,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是乡镇水利站人才结构不合理,冗员较多,素质亟待提高。

目前,我省乡镇水利站人才结构不合理的情况比较严重,高学历、专业性、技术性人才所占比重偏低,而且正面临人员老化,素质下降,人才难留的局面。多年来,乡镇政府经常将退伍军人、退居二线的村干部等安排进水利站,致使水利站机构膨胀、职工素质下降。此外,基于水利的特殊性、艰苦性以及长期以来没能解决的待遇较低、条件较差的客观现实,也很难留住人才,院校毕业的大学生不愿进来。同时,由于经费原因,人员培训工作也跟不上,人员素质提高缓慢。

四、扎实推进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水利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发展状况座谈会的部署要求,我们组织全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抓好传达贯彻,扎实做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

一是广泛开展调研。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发展状况问卷调查的通知》,对全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书面调查。近期将由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编办,在苏南、苏中、苏北等地选择有代表性的市县,就当地政府及基层水利站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的困难等进行调研,指导各地加强水利站建设。

二是及时出台意见。成立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发展建设调研小组,起草了《江苏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初稿),内容包括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理顺体制、落实经费、定岗定编、标准化建设等多方面。下一步等该意见报领导审定后,我们将抓紧出台实施,更好地指导各地加快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根据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职能要求,我们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着力于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需求,督促各地及早出台《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同时督促各地按照意见政策明确的要求,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水利服务民生、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最前沿,人才队伍建设是发展基层水利的基础。年初,我们印发了《2011年度省水利厅举办的培训班计划的通知》,明确共计划举办培训班58期、80班次。下一步,我们将利用高校院所的技术优势,组织水利站人员到高校院所学习,进一步提升基层水利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五、有关建议

一是及早出台指导性文件。建议水利部出台的关于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性意见,能请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联合转发,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和实施指明方向,从而有序、快速推进此项工作。

二是及早制定硬化性措施。中央1号文件明确规定,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议水利部及早出台硬性化的措施,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是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建议水利部进一步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创新督查和指导方式方法,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开展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难题。同时要狠抓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考核情况作为安排建设项目、下达补助资金、“小农水”重点县安排的重要依据,早日实现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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