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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全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南方片)上的交流材料
安徽:强化举措 奋力而为 着力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2011年8月19日
  安徽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8/24    

安徽省地处华东腹地,属南北气候过渡地带,地跨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流域,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位居皖中,地形上主要分为淮北平原、江淮江南丘陵、皖南皖西山区以及沿淮洼地沿江圩区四大类型。沿江、沿淮支流纵横,湖泊、洼地众多,面上沟渠交织,水库、泵站、水闸星罗棋布。全省总面积13.96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120万亩,现设有17个省辖市,105个县(市、区),1519个乡镇(其中,1261个农业乡镇),18767个行政村,总人口674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242万人,占总人口的77.8%。安徽是农业大省、水利大省,水利在经济发展全局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农村水利是水利工程体系中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推动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基本力量。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必须要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夯实基层水利工作基础,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上世纪八十年以来,我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在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期间多次乡镇机构改革反复撤并,对乡镇水利站冲击很大,致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人才匮乏、经费不足、功能退化等问题十分突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徽省委一号文件中对此作了部署,我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着力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现状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村级集体组织为主进行管理;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管理主体曾一度缺失,大量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被侵占、遭破坏;1987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各地相继设立水利站,作为县水利局的派出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至1991年初步形成全省水利站网;1992年撤区并乡,水利站大部分被下放至乡镇;1996年我省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落实水利站“三定”和“三权”回收工作,到2000年,全省1963个乡镇,设水利站1594个,在岗人数达6309人。之后,经几轮机构改革,水利站受到很大冲击,大都被撤消或合并,人才流失严重。到2009年,全省1261个农业乡镇有水利站的仅390个,占乡镇数不足1/3,按流域设中心站42个,其余大多被撤销或并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级水利服务组织基本没有设立,基层水利管理主体严重缺失,体制不顺、经费不足、人才流失、功能退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因无人管护,导致面上农田水利设施损毁、沟渠淤堵等情况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

2010年,安徽省水利厅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采取考核奖补的方式激励各地加快开展基层水利站恢复建设;2011年结合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大力开展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全省已建立乡镇水利站 644个(其中以小流域或区域为单元设水利中心站的94个,覆盖245个乡镇),水利员人数3376人(含农业服务中心中的水利员)。基层水利站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的取得了有效进展。

在水利站曲折的发展历程中,为有效地解决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问题,我省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引导各地开展农民用水协会试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民用水。协会组织245个,合计管护灌溉面积195万亩。从运行状况看,运行状况良好的约占11%,能维持正常运行的约占57%,运行状况较差或不能正常运行的约占32%。

二、主要做法

为解决基层水利管理主体缺失问题,近年来,我厅勇于突破,主动作为,把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农水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深入调研,决心开展恢复建设

为推动水利站恢复建设,在我厅多次组织的调研工作中,都把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问题作为调研的重要内容之一。如,2010年上半年组织的“万名干部进镇村”活动,所有厅领导分头带队分赴各市县,深入了解基层水利建设和管理情况,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通过调研,全厅上下一致认为,农村水利工程点多面广量大,亟需一支稳定的基层水利队伍问题,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已迫在眉睫。为此,我厅下决心采取措施,开展基层水利站恢复建设工作。与此同时,我厅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通过省人大、政协等途径进行反映,营造氛围,以争取得到重视和支持。

(二)创新思路,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为促进各地积极开展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省水利厅在多次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摸情况、找问题、理思路,积极筹划,主动作为。水利站建设涉及到编制、投入等问题,阻力很大,在水利站编制、体制、投入等方面尚无政策依据的情况下,我厅以加强行业指导为着眼点,于2010年8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中不但指出了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而且对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具体要求、保障措施和考评验收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从“健全服务机构,明确基本职能,理顺管理体制,深化内部改革”四个方面加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出台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定了各地建立健全乡镇水利服务体系的决心和信心,也为各地水利部门主动作为,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创造了条件,为全省水利站恢复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奖补激励,加大推动引导力度

为调动全省各市、县(市、区)建站的积极性,在出台《指导意见》的同时,省水利厅还出台了配套的《安徽省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考核验收与奖补办法》,对通过达标验收的水利站按照乡镇站每站5万元、流域(区域)站每站1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奖补经费可用于办公条件的改善和仪器设备的购置。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2010年从征收的有限水规费中共拿出了共计560万元用于奖补。已先后分三批对萧县、怀远、金安区、休宁、和县、石台、望江和界首的8个县(市、区)的109个水利站进行了奖补。另外通过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又通过省级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配套经费等渠道,安排了510万元(其中小农水重点县390万,灌区120万)用于水利站的恢复建设。奖补资金的投入,极大的调动了各地建站的积极性。2011年决定从水规费中拿出600万元分两批进行奖补,第一批有43个站通过验收考核,奖补资金300万元。

(四)考评抽验,检查督促强化指导

为保证水利站建设成效,我厅每年专门对各市县乡镇水利站建设进行考评抽验和检查督促,并适时进行、跟踪调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通过采取实地检查、考察、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指导,解读有关的政策文件,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宣讲各地的典型经验,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在我厅大力推动下,各地不等不靠,积极创新,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怀远水利局创新建设思路,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效地解决了乡镇水利站的办公场所问题,同时还积极争取县财政的支持,落实水利站运行经费,保障了水利站的正常运行。萧县水利局重视水利站管理工作,在全县23个乡镇重新设立乡镇水利站之后,及时出台了《萧县乡镇水利站管理考核办法》,对乡镇水利站的建设、管理、职能、培训、考核以及奖惩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望江县积极筹措资金,计划用3年时间改造现有7个流域(区域)中心站,2010年投入57万元开工建设高士水利站,建设400m2管理和生产用房,彻底改善水利站的办公条件。界首市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基层水利站人员会议,沟通情况,布置工作。各地还通过竞争上岗,加强岗位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水利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东至县将水利站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独立出来,挂牌成立15个乡镇水利站,为全额事业单位,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并规定对工作出色的水利站长,将享受副科级待遇。

经过努力,我省乡镇水利服务体系恢复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近两年来全省恢复成立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共有254个,其中乡镇单独站223个、功能区覆盖两个乡镇以上的流域(区域)站31个。经过恢复建设后的水利站呈现了新的气象和面貌,一是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恢复新建的水利站都以政府或编委文件的形式对“条块管理,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加以明确;二是办公环境得到改善,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仪器设备;三是基层水利员的工资待遇得到了保障;四是基层水利员能够集中精力来投入到各项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机构不全,人员较少。全省1261个农业乡镇,只建立乡镇水利站644个(其中:以乡镇为单元的550个;以流域或区域为单元的94个,覆盖245个乡镇),还有466个农业乡镇没有水利站。现有水利员编制3376人,平均每个农业乡镇水利员只有2.6人,其中有105个农业乡镇连一名水利员都没有。基层水利机构不全,水利员人数少,难以承担繁重的水利建设管理、防汛抗旱等任务。

二是体制不顺,待遇较低。目前全省有60%以上的水利站由乡镇政府管理,水利员的工作由乡镇安排,主要围绕乡镇中心工作服务,被安排去分片包村和应付各种检查等工作,很难专心从事水利工作。绝大多数水利站没有稳定的办公和管理经费,据统计,全省只有15个县的水利站运行管理经费由县级财政供给,且人均年办公经费只有1400元。水利员的工资待遇水平也很低,据统计,全省被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水利员,月平均工资1700元,列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水利员,县财政一般只拨付水利员基本工资的前两项,月平均工资只有800元。由于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艰苦,导致基层水利专业人才流失相当严重。

三是条件较差,设备简陋。全省现有的644个水利站中绝大多数水利站办公设备和仪器设备都比较简陋甚至没有,水利兴修中施工放样、测量、监测等难以完成。撤区并乡后一个大的乡镇要管理十几个行政村,工作面广量大,很多水利工程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而绝大部分水利站没有基本的交通工具,很难正常开展工作。在多次乡镇改革过程中,水利站经过多次撤并,固定资产流失严重。如,颍泉区2001年水利站划归乡镇后,由于镇(办)历史债务过多,原有办公地点均被拍卖还债。目前全省现有的644个水利站中还有286个水利站没有办公场所。

四是人员老化,素质不高。全省现有水利员中,水利专业人员只占47%,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以下的占了2/3,大中专及以上仅有1/3,专业素质偏低。很多水利站人员年龄老化,知识层次偏低,新老接替不上,难以胜任基层水利建设管理工作。

四、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采取的具体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我省迅速出台省委一号文件进行全面部署,我厅把2011年确定为农田水利推进年,把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年重要任务之一,采取措施认真加以实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任务。

在农田水利推进年方案中,明确提出全省2011年新建以乡镇或流域为单元的水利站312个、恢复完善水利站128个,覆盖全省农业乡镇80%以上。同时,要求每个县(市、区)都要开展村级水管员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长效机制。年度目标任务已分解到各市、县(市、区)加以落实。

(二)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工作开展。

第一,继续实行《安徽省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考核验收与奖补办法》,今年从水规费中拿出600万元,对基层水利站建设进行考核奖补;第二,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有关项目中,明确一定的经费,用于水利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仪器添置;第三,把水利站建设作为省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考评奖补的重要内容之一,并赋予一定的分值。

(三)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联合开展调研。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1〕43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多次主动联系省编办、省财政厅,要求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支持。省水利厅会同省编办、省财政厅组成联合调研组,于6月10日至14日和7月29日至8月1日,先后两次在阜阳、蚌埠、池州、黄山4个市选择了部分县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对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形成了共识,提出了建议。

(四)起草指导意见,争取出台政策。

在联合调研的基础上,我厅会同省编办、省财政厅,起草了《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拟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三家联合发文,对乡镇水利站的公益性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体制、经费投入、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作为各地推进水利站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继续推进基层水利服务建设。

第一,出台政策。在调研的基础上,争取由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第二,核定编制。要求各县(市、区)要单独设立以乡镇、以流域或区域为单元的水利站或水利中心站,定性为全额事业单位,落实机构编制。对于没有设立或水利机构设在农业服务中心里的县(市、区),都要下达专门机构编制单独设立;对于已设立单独水利站(中心站)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并按照布局合理的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对现行机构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同时,理顺管理关系,合理核定水利站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

第三,加大投入。水利站(水利中心站)的人员经费和管理运行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省财政将水利站(水利中心站)建设经费纳入预算进行奖补,建议奖补标准为:以乡镇为单元的按10万元/站标准奖补,以流域(区域)为单元的按15万元/站标准奖补,同时要求县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同时采取“工程带水利站”的模式,结合农村饮水、重点县建设、灌区续建配套等项目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水利站(水利中心站)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服务功能。工程维护费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水利站管辖范围内产权属国有的工程,或受益范围跨乡镇以及受益规模万亩以上集体所有的工程维护费,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集体所有的小型工程维护费,由县级财政适当补助,其余由所在乡镇、村承担;个体所有的工程由所有者按有关规定自行维护运行。

第四,充实力量。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水利专业人员进入水利员队伍。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鼓励县(市、区)水利直管单位人员到水利站工作锻炼。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水利员培训,力争用三年时间将所有水利员培训一遍,提高水利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五,抓好试点。开展村级水管员的试点工作。选择部分乡镇的行政村安排1名水管员,由行政村推荐,乡镇审定,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村级水管员具体负责本行政村范围内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管理、维护以及水利突发事件上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其报酬采取县乡财政补贴与村级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考核补贴制度,具体负责本行政村范围内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管理、维护以及水利突发事件上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在今年试点经验总结的基础上,2012年拟进一步扩大试点和进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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