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4年5月17日 星期五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首页 > 正文
——在2011年全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南方片)上的交流材料
贵州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2011年8月19日
  贵州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8/24    

一、乡镇水利站和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建立与现状

(一)乡镇水利站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前,我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一直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但是有的地方忽视了农村水利的建设和管理,大量的农田水利工程被侵占、遭破坏。针对这一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加强水利经营管理工作的指示,召开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在充分肯定不少地方创造性地设立乡镇水利站经验基础上,劳动人事部、水利部颁布了《基层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提出在增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同时,设立农村乡镇水利站,建立健全农村水利服务体制。从此,我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乡镇水利站逐步设立,推进了农村水利的开展,逐步扭转了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失控的局面。

到目前为止,全省88个县(市、特区)1319个乡镇中设有水利站的乡镇1198个,占乡镇总数的91%,有121个乡镇未设置水利站,占9%。设有水利站中,由县水利局为主管理的有203个乡镇水利站,占水利站总数的17%;由乡镇政府为主管理的995个乡镇水利站,占水利站总数的83%。总编制数为4982人,全额财政拨款人数4721人,差额拨款人数227人,自收自支人数34人。涉水专业人员不到三分之一。

(二)农民用水户协会

我省是典型的山区省份,也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工程性缺水严重,水利工程点多面广且小微型工程居多,管护工作难度大。为切实做好工程的管理维护,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我们采取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形式,即“供水管理单位+用水户协会+用水户”专管与群管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受益群众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实行分级管理,基层水利站负责集镇饮水工程、灌区干渠、小(二)型以上水源工程等的管护,并指导用水户协会开展工作。农民用水户协会主要对小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小微型水源工程和灌区末级渠系工程实施管理维护,负责所辖水利工程的维护、灌溉管理、防汛、抗旱、水费计征等工作。

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工作全省各地参差不齐,工作开展较好的有铜仁、遵义等地(市)。以铜仁地区为例:2006年底,该区制定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试点实施意见》,2007年,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安排资金18万元启动了19个农民用水户协会试点工作,随后在全区广泛推开。截止目前,该区已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1157个,涵盖全区10个县、市、特区164个乡镇1370个村组,共计产生理事会成员5587人,监事会成员4710人,管辖户数68000多户,涉及农村饮水工程873个,小微型水源工程136个,灌区工程148个。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具体管理和运作方式根据各地和各工程情况有所不同。灌区用水户协会其年度水费收入按比例与水库工程管理所分成,协会所得收入主要用于工程的清淤、补漏、抗旱、水费征收误工补贴、办公费等。用水户协会的水量管理实行协会调度管理责任、责任调度管理按计划供水、用水申报、合理调配方法实施。小山塘等工程由协会自行管理。

二、乡镇水利站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不健全,体制不完善

目前我省还有121个乡镇尚未建立水利站,占乡镇总数的9%。在这些乡镇,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主要由片区水利中心站承担,由于没有具体的管理系统,水利工程运行,效益受到较大影响。

由乡镇为主管理的水利站,占乡镇总数的85%,水利站人员兼有其他临时性的工作,精力分散,农村水利工作开展受影响;其余由水利局和乡镇共同管理的水利站,工作开展情况较好。

(二)服务体系薄弱,难以适应农村水利发展新形势

我省乡镇水利站编制人员少,一般只有2—3人,专业化程度低,有的站甚至只有1-2个人员,还经常被抽调去参加其他工作,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薄弱,贵州是高原山区,地形地质复杂,工程分散,点多面广,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工作难度大。贵州经济欠发达,基层水利人员长期工作在乡村,工作条件艰苦,福利待遇低,办公条件极其落后,因此,很难招到正规学校毕业的学生,同时由于任务重,经济状况不好,难以得到高质量的培训,总体素质偏差,对水利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显得非常艰难,农村水利工作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

由此表明,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的数量及素质难以满足水利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

三、对加强乡镇水利站建设的建议

(一)提高加强乡镇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水利发展滞后,工程性缺水严重。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工程管理远远不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须进一步督促县、乡两级政府切实加强乡镇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尚未建立水利站的乡镇,争取在1-2年时间内建立水利站。

乡镇水利站是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履行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要按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等。履行的是公共服务职能,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的延伸,因此乡镇水利站应该是公益性事业单位,除其机构人员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外,尚需预算事业工作经费,配备必备的工作设备和办公用具。为满足工作的开展,专业人员岗位设置应不低于三分之二总人数要求。

(二)理顺乡镇水利站的管理体制

虽然乡镇水利站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管有利于人力资源的配置使用和工作开展,但同时也应看到这样一来削弱了乡镇党委、政府对乡镇水利站工作的监管。因此,要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对乡镇水利站工作的管理,让其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同时要满足新形势对乡镇水利站的新要求。

我们认为,把乡镇水利站作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即“县乡结合,以县管为主”的管理体制比较好。这种体制可以使乡镇水利站工作人员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可以保证用于水利的各种资源的统一配置和管理,可以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发展水利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乡镇水利站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根据我省自然地形地貌的特殊性,乡镇基层水利的发展,是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当前国家高度重视水利改革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新形势下,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建立起科学良性的具有较高经济社会效益的水利工作机制和运转体制,下大力气改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条件。

(一)进一步提高农村水利多渠道投入的认识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单纯靠农民一家一户或者单一靠国家投资,都难以改变农田水利设施的现状。

从单纯依靠农民来讲,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但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的小生产在许多方面,包括在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方面的弊端也日渐显现:一是农民经营土地面积小,无法形成规模,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的能力有限;一些地方土地流转政策,让农民对改善耕作区的水利设施缺乏积极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拿不出资金用于改善水利设施条件。二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在乡镇、村级组织无力改善农田水利设施的情况下,没有哪一家农户、中介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很好地把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出资改善水利设施条件。三是农民实际上未能很好地承担起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公益事业应尽的义务。农村税费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两工”取消后,国家投资有限,地方财政又没有钱投入,“一事一议”存在难度,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难成现实。

从依靠国家来讲,我国耕地绝对数量大,地形地貌复杂,改善农田水利设施任务重、难度大、投入需求巨大,国家不可能在短期内投入足够多的财力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尽管近几年投入我省的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资金在大幅增加)。

因此,扭转当前农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必须从实际出发,既要确保国家财政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资的不断增加,强化各级政府搞好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又要鼓励民间投资,动员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从而建立起国家、民间多元投资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有效机制。

(二)增加农村基层水利投入的措施

1、增加公共财政对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

国家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向自然条件恶劣和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贫困地区倾斜。各级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安排相当资金,逐步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

2、进一步加快农村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积极推进农村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放活现有农村水利设施经营管理权,明确责权利,真正实现投资经营者、农民及生态环境的三方共利。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资主体运行机制,放开一些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在遵守市场准入规则和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投资兴办水利工程项目,增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活力。

对农民自发修建的水利设施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给予鼓励和支持。

3、创新机制,开创农村水利建设新局面。

在新的形势下,不少地方基层还未能找到开展农村水利建设的有效办法,造成农村水利工作难开展、群众难组织的被动局面。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思考,探索创新思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充分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在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指引下,农村水利建设农民投工,各级政府财政也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尤其是贵州和西部省(市、区),比如每个工日补助30—50元。这样,兴修水利农民投工也可增加一些收入,调动农民投入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减少外出打工。只要加强领导,党委、政府重视,水利部门尽职搞好技术服务,相关部门群策群力,就能开创农村基层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新局面。

五、下步工作打算及措施

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贵州省委2号文件对水利管理改革提出新要求。我们将结合实际,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进一步配齐配强乡镇水利站人员,强化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短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水利发展急需的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同时注重复合型、创造型人才培养,使人才专业结构逐步与我区大规模水利发展要求相适应。一是建立人才引进机制,降低门槛,放宽招聘条件,引进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在内的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到乡镇水利站工作,以满足工作需要。二是建立人才培训机制。以县为单位,每年举办2-3期业务培训班,积极参加贵州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结合水利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由地县水利局对各乡镇水利站和水管所干部职工进行全员上岗培训。

(二)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

由县级统筹,由县(市、特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部分资金,争取从土地出让收益金中提取部分资金,全部农灌水费收入,水务行政事业性收入中提取30%,从乡镇及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入中提取5%,筹集“农田灌溉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由水务部门专户储存、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加大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力度,完善和规范协会管理

协调相关部门简化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注册程序。“十二五”期间争取更多地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将农民用水户协会全面覆盖全省水利工程,实现工程建在那里协会组建在那里。同时,在用水户协会的组建运行过程中,逐渐规范和完善协会的职责、任务和权利,培育高标准示范性用水户协会,让协会行使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调解用水户之间用水纠纷、协调用水户与水管单位之间的供用水矛盾、协助农灌水费收取、合理高效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当地用水户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灌排服务的职责。加大对协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保障,建立用水户协会以奖代补机制,调动协会积极性,确保协会高效运转。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