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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全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北方片)上的交流材料
宁夏:深化改革完善机制 推动宁夏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2011年8月31日
  宁夏自治区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9/3    

宁夏地处西北内陆,年均降水量仅297毫米,是全国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地区之一,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主要依赖限量分配的黄河水。我区治水历史悠久,自两千多年前秦汉时期就筑坝修渠,引黄灌溉,因黄河之利,古有“塞上江南”的美誉,今为当代全国“十大新天府”之一,留存至今的秦渠、汉延渠、唐徕渠就是宁夏人民治水历史的见证。多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对引黄灌区灌排体系进行大规模整修、扩建和新建,建成近40万处中小型水利工程,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水利工程体系,不但有效地解决了农业灌溉和农村饮水安全,而且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农民脱贫致富作出了突出贡献。2001年以来,我区先后开展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引黄灌区农村水费改革、水管体制改革、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初步建立了职能明确、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确保工程效益正常发挥。

一、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以乡镇水利站为重点的基层水利科技服务体系日臻完善。2006年,以自治区出台的《加快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为契机,对原有在102个农技推广中心设置的水利站和单独设立的66个水利站进行改革,按流域或区域设置了124个水利工作站(其中:按流域设置20个,按乡镇设置55个,按区域设置49个),核定人员编制778名,明确水利工作站职能,并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县级水利部门派驻乡镇,基本实现了全区187个乡镇全覆盖,解决了原乡镇水利站职责不清、经费不保障、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水利服务体系。

(二)以应对重大干旱缺水为重点的抗旱应急体系基本建立。为保障干旱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变单一被动抗旱为主动应对,我区先后成立了80支抗旱服务队(其中:县级10支,乡级70支),在编人员325人,队员2600名,机动群众2275名,配备了拉水车、补水机、水泵、发电机等抗旱设备2000多台套,基本形成了区、县、乡、村四级抗旱服务体系,实现了抗旱应急服务在易旱地区的全覆盖。在近年来旱情逐年加剧的情况下,年均临时解决饮水困难人口20万人,抗旱浇地15万亩,挽回经济损失2700万元,确保了大旱之年没有发生水荒。

(三)以强化农村用水管理为重点的农民用水协会建设基本完善。自2004年以来,我区全面推行了以建立参与式灌溉管理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水费改革。目前,全区共成立农民用水协会952个,形成了纯协会、支部+协会、协会管理下的支斗渠承包、联合会、水管单位+协会5种管理模式,协会专兼职管理人员4565人,管理支斗渠2716条,控制灌溉面积600万亩,占全区灌溉面积的80%,理顺了农村供用水管理体制,落实了灌排设施管理责任,提高了农村用水管理水平,基本实现了水费公平负担和农民减负增收。

(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200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采取宜卖则卖、宜包则包、宜租则租的方式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将支斗渠经营权交农民用水协会管理,将机井承包或拍卖给个人或村集体落实管护责任,将水窖、集水场、土圆井等分散供水工程交农户自建、自管、自用,受益农户较多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采用承包、租赁的方式搞活经营权。截至2010年底,完成了1736处水利工程的经营权承包,对934座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拍卖,将45万眼水窖及集水场工程管护落实到农户,有效调动了农民和社会参与水利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自治区成立了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费改革领导小组,水利厅负责基层水利科技服务体系改革建设和农村水费改革工作。我厅高度重视,配备专职人员,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部门,落实到领导,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了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制定政策,有章可循。自治区出台了《宁夏引黄灌区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及水价形成机制改革指导意见》等政策,水利部门出台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设置等若干问题的意见》、《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竞争上岗和分流安置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有章可循。

(三)认真核编,规范组建。按照精干高效、科学设置、优化布局、充实一线的原则严格管理水利站人员编制,保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0%,保证了职能发挥。及时下发指导意见和协会章程范本,按照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征求群众意见、成立筹备机构、选举代表、召开用水户代表大会等程序依法组建协会,并在民政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取得了法人资格。

(四)严把准入关,强化管理。对基层水利机构编内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合同制管理,技术推广岗位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水利厅确定合格分数线,人事厅发放资格证。全区3679名人员参加了考核考试,执业资格获得率为90%。对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人员,采取安排到工勤岗位待岗或内退、分流等方式进行解决。建立考核评价制度,聘用期一般为三年,实行一年小评、两年中评、三年总评,对考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继续聘用。对农民用水协会的成员选定设定必要的条件,由群众推选、张榜公示后正式当选,由基层水利部门备案、考核,对服务不好、群众意见大的,适时进行改选。

(五)落实资金,完善功能。2006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593万元用于基层水利工作站和农民用水协会建设,其中用于乡镇水利站服务功能提升、示范场建设和培训教育“三项工程”和兑付常年包村入户的水利人员每月50元的进村入户补贴资金1512万元,为124个水利工作站配备了水准仪、流速仪等测量仪器,水利科技服务车及电脑、电视、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备;用于农民用水协会扶持项目资金1081万元,配备了量水仪器和办公设备,改善了114个协会的办公条件。

(六)加大培训,提升素质。2004年以来,水利厅举办农民用水协会培训班21期,培训协会会长及成员2100人次。2008年以来,水利厅在宁夏大学分13期对959名基层水利人员进行了培训。目前,全区水利工作站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2%,中级以上职称的占21%。通过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了水利站和协会成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七)加强监督,确保成效。为确保改革成果,水利厅先后进行了5次专项督查,召开了2次座谈会,组织了20多批次市、县人员到隆德、中卫等县区参观学习,并把水利工作站、农民用水协会建设、抗旱服务和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黄河杯”竞赛活动进行考核。同时,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与水利项目挂钩,对管理工作滞后的市县实行项目制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抢抓机遇,争取各方政策资金支持。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与自治区编办、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完善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积极争取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央财政农民用水协会扶持等项目资金,加快改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工作条件。二是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发展能力建设。加大对基层水利工作站、农村供水站和承包人供水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力度,加快农民用水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自身发展能力。三是强化职能,不断加强科技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基层水管技术人员作用,大力推广应用节水灌溉等水利科技成果,加强水法规、节水、饮水安全等知识宣传力度,努力推进节水型示范省区建设。四是加强培训,有效提升工作服务水平。通过举办节水灌溉、农村饮水、防汛抗旱等新技术推广应用培训班,不断更新基层水利服务人员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尽管我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各兄弟省区的先进经验,抢抓机遇,开拓进取,锐意改革,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宁夏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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