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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全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北方片)上的交流材料
天津市农村水利基层管理队伍现状及下一步改革设想
2011年8月31日
  天津市水务局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9/3    

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施意见以及农村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将我市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改革的设想做一简要汇报。

一、农村水利基层管理队伍现状

(一)乡镇水利站管理队伍现状。天津市现有10个有农业区县,管辖的156个乡镇均设有水利站,其中具有独立机构的有70个,占44.9%;合署办公(水利站合并到乡镇政府的农办或农经委)的有86个,占55.1%。现有职工708人,其中在编人员614人,临时工94人。

(二)农民用水者协会现状。自2004年,天津市结合GEF项目(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行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这种农民自发的民间用水管水合作组织,目前全市共有农民用水者协会214个,涉及254个行政村,受益农村人口35.3万人、管理耕地面积63.3万亩。

二、农村水利基层管理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水利站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费来源没保证。天津市部分乡镇水利站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还有一部分要靠自收自支方式解决。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仅占56.4%;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占38.5%。由于基本经费无保证,水利站工作人员需拿出很大精力搞创收,在编不在岗的现象比较普遍。即使如此,大多数职工收入仍比较低,影响工作开展,也影响农村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2.人员专业素质低且年龄老化。在编人员中,文化程度以高中及以下学历者居多,占人员总数的61.2%。年龄在46~55岁之间的职工,占职工总数的一半;高级工程师占总数的1.9%,工程师占6.4%,高级工和中级工占66.2%。同时,由于工作条件艰苦、待遇低,导致人员不稳定,也无法吸引较高业务素质的人员从事水利站工作。

(二)农民用水者协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范围小。协会主要负责农业灌溉管理和小型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在推进用水计量管理上难度大,对协调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的力度有限,在促进农民增收上有一定局限性。目前,全市共有3780个行政村、耕地604万亩,协会只涉及254个行政村,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6.7%;管理的灌溉面积仅63.3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0.5%。

2.日常运行困难。协会主要通过“一事一议”和民主听证等方式收取水费、发动受益群众筹资投劳,提供日常工作人员的报酬和水利设施维修费用,由于没有政府补贴,协会正常运行存在资金缺口。据测算,全市214个协会每年需要正常运行经费2607万元,而每年仅收入1012万元,相当于正常需要的38.8%。由于资金不足,协会运转困难,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很多灌排水设施和渠系无法维修。

3.管理欠规范。全市只有2004年结合GEF项目建立的40个农民用水者协会和2010年安排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补贴建立的9个协会,是在专家指导下建立的,协会运转比较规范,能正常开展工作。其余的165个协会,由村干部或电工兼职管理,虽然组建初期在区县水务部门的指导下,履行了简单的组建程序,但缺乏后期专业指导,协会的作用发挥不好。同时,由于水务部门和协会没有充分认识到注册的重要意义,且民政部门对登记注册的要求较高,因此协会均没有登记注册。目前协会属于群众自愿组织,没有法人地位,不能依法解决无故拖欠水费问题和水事纠纷,协会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三、下一步基层水利管理队伍建设的几点设想

我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健全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区县财政预算。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目前,市委研究室已与我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农村基层水利队伍建设方面的研究,我们将尽快拿出一份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争取将中央和我市关于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的精神落到实处,力争早日开花结果。下一步,计划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乡镇水利站队伍。一是,明确性质。将乡镇水利站作为区县政府水行政管理职能在乡镇层面上的延伸,定性为公益性服务机构,履行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水利科技推广、组织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公益职能。拟建议将乡镇水利站定性为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办公。二是理顺体制。天津市现有18个乡镇水利站实行区县水务局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管理效果较好。下一步要协调区县政府,将乡镇水利站从乡镇(街)政府农办(农经委)中剥离出来,重新成立独立的乡镇水利站,并坚持“双重管理、以条为主”的原则,实行区县水务局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对乡镇水利站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双重互动。三是落实编制。推动区县重新核定乡镇水利站人员编制,实行“三定”,落实经费渠道,将经费纳入到区县和乡镇财政预算。四是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基层水利工作岗位;组织现有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和交流,全面提高专业技术能力。

(二)规范农民用水者协会建立与管理。一是,明确组建模式。依托乡镇政府和乡镇水利站,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各乡镇设立协会,各行政村设立分会,按照协会的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民主选举协会会长、分会长及委员,考核聘用村级管水员作为农村用水日常管理人员。二是,明确协会的性质和职能。指导协会按照“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原则,负责管理本协会灌区的集体水权、配水到户以及斗渠以下的灌排工程建设、管理、维修和水量计量、水费征收等工作。三是,确立协会的法人地位。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推动协会登记注册,促进协会依法开展工作,依法解决拖欠水费的问题和协调水事纠纷,保障协会正当权益,促进协会正常运行。四是,给予农民用水者协会一定的政策扶持。加大对协会作用的宣传力度,争取农民群众对协会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各级财政加大对用水计量设施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改造的投入力度,按协会管理的灌溉面积大小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为协会顺利运行和发挥作用打下良好基础。

(三)推进管水员队伍建设。天津市尚未建立正规的村级管水员队伍。现状一般由村委会指派本村村民或雇佣临时工,管理村级水利设施,所需费用由加收的灌水电费或村集体支付。目前,全市3233个行政村设有村级管水人员3839人,其中,由村干部或电工等兼职的3519人,占总数的91.7%;专职人员320人,占8.3%。负责农村生活和灌溉用水的3123人,占81.3%;只负责农村生活用水的有390人,占10.2%;只负责农业灌溉的有326人,占8.5%。下一步,我市要加快推进管水员队伍建设。一是,明确管水员岗位职责。村级管水员要参与制定本村水务规划,负责农村饮水、灌溉、排水管理,管护村级水利工程。二是,合理配备村级管水员。要把管水员队伍建设与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在充分考虑农村用水管水传统和现状的前提下,根据行政村或耕地面积大小,合理配置村级管水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统一考试,经培训合格后,录用为管水员。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三是,建议区县或乡镇财政每月给与管水员一定的津贴,达到稳定队伍的目的。

四、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水利部联合中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家有关部委,下发文件明确乡镇水利站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编制和经费来源渠道,推进乡镇水利站建设。

二是,建议水利部在安排农村水利建设项目时,安排一定的管理经费,作为基层水利服务组织的业务经费,弥补运行经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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