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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全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北方片)上的交流材料
黑龙江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情况汇报
2011年8月31日
  黑龙江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9/3    

黑龙江省是全国粮食大省,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全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现有13个市(地),65个县(市),944个乡镇,8955个行政村,37352个自然屯。总人口3817万人,乡村户数493.9万户,乡村人口1843万人,占47.2%。农业户447.7万户,农业人口1691万人。现有耕地面积2.05亿亩,农村人口人均耕地面积9.6亩,耕地总面积和人均占有量均居全国首位。按照水利部的要求,现将我省乡镇水利站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水利站和协会基本情况

(一)乡镇水利站。目前,全省共有乡镇水利站816个,其中独立办公的292个,合署办公的524个;经费由财政全额支付的659个,财政差额支付的64个,自收自支的93个;共有从业人员1664人。

(二)用水协会。目前,全省灌区中成立用水者协会322个,管理斗渠9590条,控制灌溉面积298万亩,涉及农户174643户,协会工作人员1771人,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逐步扩大的态势已经形成,多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乡镇水利站和用水协会在农村水利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一)乡镇水利站。多年来,乡镇水利站作为农村水利工作的一线队伍,在农村水利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在抗旱、排涝、灌溉、防汛、水土保持治理和饮水安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截止到2011年,全省水田面积发展到5017万亩,占全省粮食产量的40%以上。乡镇水利站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巨大作用。特别是近几年大旱,干旱面积都在4000至7000万亩,乡镇水利站更为抗大旱夺取农业丰收发挥了直接作用。二是推广水利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成效显著。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技术是农业综合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被广大农民认可,特别是近几年推广先进节水增产灌溉技术更为农户所接受。全省到目前共推广水稻节水控制灌溉面积163万亩。三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贡献突出。乡镇水利站对我省5万多处农田水利工程担负着管理任务,同时还承担着建设任务,特别是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乡镇水利站配合政府组织群众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发挥了第一线作用。

(二)用水协会。在推行用水户协会参与灌溉管理的实践中,用水户协会发挥了其优点,充分体现了民主管理在灌区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把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协会代表了用水户的利益,用水户把支渠以下田间工程当作自己的财产,把搞好灌溉当作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从而使管理权更加清晰,做到渠渠有人管、人人有渠管,工程管理、维护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工程的人为破坏现象也不再发生。渠道清淤和建筑物的维护成了协会和用水户共同关心的事情,可以有效地把农民组织起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通过农民用水协会破解了在取消“两工”后,农民投工农田水利建设的难题。二是改善了政府、水管单位和农民的关系。灌区专管机构与农民用水协会都是为灌区广大用水户服务的性质相同的经济实体,都为农民服务,两者形成合同关系。农民用水协会不但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而且按照灌区专管机构的统一规划和安排部署经营运作,接受专管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灌区管理单位在监督协会规范运行的同时,尽力为协会创造有利条件,帮助其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业务指导,搞好技术培训,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对灌区专管机构能进行有效监督,促使其深化内部改革,提高服务水平,更加地为农民服务,灌区和农民间的关系更加融洽了。三是改善了灌溉条件。用水者协会实行用水统一管理,通过严格执行放水制度,先下游后上游,每个用水户水权平等,避免了用水户之间的争端,特别是在渴水期,采取先下游后上游的轮灌方式,建立了良好的运行秩序,提高了管理水平。由于协会由用水户自我管理,明确管理界限,受益户自愿修建末级渠系工程,提高了工程配套率,改善了灌溉条件。四是组建农民用水协会有利于提高灌区水费实收率。一方面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有利于杜绝用水户喝“大锅水”现象,减少专管人员数量,实行减员增效;另一方面,由于协会是农民自己的组织,用水户信任他们,也有效地解决了水费征收困难、维修经费不足等问题。让农民“用明白水,交放心钱”,有利于保证灌区专管机构水费的按时足额征收。特别是龙凤山灌区按方收费以来,用水户协会作用合用水费收取率达到97%以上。

三、乡镇水利站和用水协会在现行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水利站。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后,大部分乡镇成立了农业中心,将原来的乡镇水利站与林业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机站等全并,全省出现了水务局直属、乡镇政府直属和合并站等多种管理形式的乡镇水利站。通过近几年的运行,农村水利工作开展较好的大多是各县(市)直管的水利站发挥的作用。大部分综合设置的县(市)出现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整体下滑的局面。由于没有明确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科技推广等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直接导致基层水利人员的参谋职能、协调职能、指导职能、宣传职能和落实上级任务职能等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水利情况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当地政府领导,直接影响其决策,进而影响整个乡镇水利工作的开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乡镇水利站管理不到位。一是乡镇单独管理为县乡两级业务联系、指导带来不便。自乡镇单独管理以来,水务主管部门对乡镇水利单位的业务与技术指导已经失去了昔日的灵活性和机动性,造成县水务局与乡镇基层水利单位在业务沟通上的脱节,不利于水利工程项目的统一规划和全盘实施。二是由于业务主管理部门没有人事管理权,导致水利岗位人员流动性大,水利员岗位轮换频繁,使得乡镇基层水利工作缺乏连续性。有的乡镇甚至出现了占水利编、顶水利岗、不干水利事的局面,大大弱化了水利站的职能。

2、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低,非专业人员充斥水利员岗位。基层水利站中,由于技术干部得不到及时培训,业务素质难以提高,致使大部分水利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过系统的水利业务技能培训,没有水利工程方面技术职称,难以胜任业务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同时,非专业人员或兼职人员从事水利员工作的现象突出。

3、各乡镇水利站都在乡镇政府办公,归乡镇政府统一领导,没有单独经营水利产业的职责。现有的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归所在村集体所有,而且大部分已变卖或长期承包,水利站已无法对其行使管理权,对水利设施的管理力度相对消弱,影响农村水利工程发挥效益。

4、水利科技推广工作无法展开。水利科技推广任务重,特别是节水灌溉、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水资源的保护等一些公益性强的工作尤其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

5、经费严重不足。我省所有乡镇人员的办公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连基层站人员的基本通勤都不够,更保障不了具体工作往来所发生的费用,财政预算更没有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补贴等费用,这些严重影响基层水利单位工作的开展。

6、编制问题。仍有一部分在水利工作多年的职工,由于各方面原因,至今没有落实编制。

(二)用水协会。

1、协会管理水平较低,有待于提高。灌区用水者协会是一项新生事物,成立时间较短,群众基础和经济基础都比较薄弱,办公设施条件也较差,由于协会工作人员大都来自于农民,文化素质不高,管理能力、业务水平不强,并且没有成型的管理模式,还处在实践摸索中,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协会向更深发展。

2、末级水利工程尚不配套,工程改造投入大,仅靠协会自身力量很难解决,还需要政府的扶持。

3、用水者协会没有正常的经费来源渠道。用水者协会是经济自立的非盈利组织,没有利润也就没有资金积累,遇到干旱年份没有水费收入,也就没有工程维护费用和协会人员的工资。组建用水者协会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工程配套,而工程配套所需资金往往成为推广用水者协会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对工程的正常维护有一定影响。

4、用水者协会运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是经过民主协调、经大多数用水户同意组建的。其宗旨是互助合作、自主管理、自我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性服务实体。而很多灌区管理单位把协会办成了灌区的下设机构,有的还和农村组织机构混在起,其运作很不规范。

5、协会登记注册难,法人地位无法确立。一方面从灌区管理机构、用水户协会没有充分认识到登记注册对协会发展的意义,程度不同地对登记注册工作重视不够,寻求注册登记的努力不够,方法不多。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地方民政部门没有把用水户协会登记注册工作作为农村民间组织管理的一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使得登记注册困难。现有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还没有明确地把农民用水户协会作为一类登记主体提出来,水利部在推进用水户协会登记注册上也没有具体的工作措施。

四、下一步对我省基层农业推广体系改革的措施和建议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县级政府要恢复和建立乡(镇)水利站,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人员配置与物资调拨全部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员与办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负担。各乡(镇)水利站要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因地制宜开展乡(镇)水利规划,做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与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组织指导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抗旱、灌溉、排涝工作,指导村级水管员或水管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农村涉水事务。加快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用水户通过用水合作组织等形式对工程维护、用水管理、水费收缴等进行自主管理,逐步建立用水户自主管理与水管单位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尽快出台《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基层水利站建设的指导意见》,从2011年起,利用2-3年的时间,建立起一支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省、市、县(市)、乡(镇)水利站管理与服务体系。用水协会方面,要抓住国家重视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有利契机,积极推动各部门组建并完善用水户水户协会,并进行各种类型的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试点,探索不同模式,追求质量,注重发展农民合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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