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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 看到了什么?广东多措并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
  粤水轩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9/15    

佛岗县铜溪村饮水安全工程由于建后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厂区整洁干净,自工程建成以来有效解决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邹锦华摄

铜溪村饮水安全工程自2009年5月建成以来,管理人员每天都到水厂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水厂正常运转,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佛冈县石角镇龙塘村饮水安全工程采用慢滤池净水方式,主要特点建后运行管理简单、方便、实用

高岗镇泥洋背村村民用自来水洗菜。邹锦华摄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水利工程。自2008年5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来,我省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确确实实是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原列入规划的1645.5万人已有1040万人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加上今年计划安排解决的322万人口,至今年底我省有1362万农村人口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占规划任务的82.8%。从目前的工作情况来看,工程建设进度按计划推进,工作重点突出、措施落实,达到了全国排名前列的预期目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成为各级政府的“民生品牌”。

“三分建、七分管”,建立有效的建后管理机制,是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的关键。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接近扫尾阶段之际,工程的建后管理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对此,笔者从省水利厅获悉,近年来,我省各地在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建后管理机制,形成了县自来水公司统管、镇级水厂管理、“承包经营责任制”、及“用水户协会管理”等多种多样的管理模式,落实了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建立了合理的水价制度和水源安全保护机制,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驾护航”,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最近,省水利厅组织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回头看活动,从中我们看到了许多具有创新性的经验与启示,也看到了值得深思的问题与不足。

政府责任  勇于担当

水是生命之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抓好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的同时,也必须管理好、运行好,真正发挥工程效益。

为此,省委、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问题。我省为加快推进和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建后管理,一共出台了10项规章制度,使农村饮水工作机制覆盖了从工程建设到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了项目实施过程的操作程序。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还多次召开会议,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各地建后管理机制的建立。

各地党委和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工作,纷纷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列入重要议程,落实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章立制。韶关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卫生、物价、环保等部门。同时,全市各地都以县为单位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办法,实现工程建后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肇庆市有关县(市、区)高度重视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作,均成立农村饮水行业管理机构,出台农村供水行业管理办法,成立用水户协会,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群众满意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已经形成。清远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工程建后管护问题,市政府也多次组织水利、卫生等部门开会讨论,要求在高质量完成好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尽快摸索出一条成功的建后管护路子。

今年以来,我省开展了工程建后管理工作总结和工程建设质量、建后管理措施回头看等活动,各地对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有进一步的提高,探索出许多结合地方实际的成功经验。目前,全省94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县已有68个县(市、区)建立了县级农村供水专管机构,76个县(市、区)建立了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全面加强了饮水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共13个县建立了县级维修基金,累计汇集县级维修基金总额1299.8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工程良性运行。全省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1200多个,在参与村级供水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水源安全  管理首位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保护好饮用水源。近年来,我省各市对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均高度重视。大部分市、县卫生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设立了水源保护区,加强了水质监测硬件设施建设,努力做到每一宗工程都有隔离管理的厂区,有生物监测池,有消毒设施,在工程的重要部位设立了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按照省的要求,日供水1000方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还设置了单独的水质检测实验室。

为从源头上确保饮水水质安全,韶关市加强对水源地的管理和保护,各县(市、区)均制定了县级水源地保护办法。对单宗工程划定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可能污染水质的一切生产活动;对破坏水源地、严重污染饮水水质等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河源市突出饮水安全工程的公益性质,加大水源地生态建设。2010年河源市新增建设生态公益林159万亩,全市生态公益林总面积达到800.37万亩,有效地保护了水源地生态。

惠州市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该市各县(区)制定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牌,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水体污染。同时做好工程的各项的防范措施,如对在水源井加盖,对蓄水池进行全封闭,检修孔、通气孔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加强对饮用水源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控制有毒农资产品的使用量,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源。

潮州市通过编制实施《潮州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将全市分为严格控制生态功能区、有限利用生态功能区、集约利用生态功能区三个生态功能区。其中严格控制生态功能区分布在潮州市的北部山区,面积约931平方公里,基本涵盖了该市的主要饮用水源保护区。

合理水价  长久运行

建立合理的水价,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够长效运行的关键。一方面,完全免费的用水制度不利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久运行、也不利于水资源的保护。另一方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在地多数较为贫穷,过高的水价会增加农民的负担。

为此,我省各地农村饮水工程在制定供水价格时,既考虑供水工程的良性运行、可持续发展,又兼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措施,降低供水价格,减轻群众负担。

云浮市在用水计量和水费征收上,由物价部门在确保农民用水权益的前提下按成本核定水价,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对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要实行分类计价,水费按量每月计收。供水工程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的管理制度,每年年终将工程的收支等财务情况向村民公开。同时明确水费的开支用途,只能用于水厂的维修养护和日常的运行管理经费支出,不得用作他途。通过行政和经济手段,达到既节约水资源又使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的目的。

江门市在供水水价的测算上,按照“成本+微利”的要求,合理确定供水水价,让群众用得起水。同时,加强对供水水价的监管,严禁在收费过程中私抬水价。

汕尾市在水价确定方面,由物价、水利等部门相互协调,对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联合测算,以保证工程日常运行、维修和更新为前提,按照供水成本,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水费价格。对镇级自来水厂(公司)管理的工程由管理机构计量收取受益户水费。日常管理采取公示制,不仅让受益群众吃上“放心水”,还要确保吃上“明白水”。

在佛冈县,记者了解到,该县的一些乡镇还采用了“水费+政府补贴”的方式来维持工程的运行,使水价更低、农民的负担更轻。“我们这里农民用水只需5毛钱一吨,居民只需1块钱。”佛冈县高岗村的一位村民告诉笔者,他们家庭洗衣服洗地用的是井水,饮用的水才是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一家四口每人每月3方水,一个月花费才几块钱。高岗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人员罗智威说,农民用水虽然是有偿服务,但饮水工程真正做到了安全,老百姓很放心,这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生命力所在。

形式多样  各显风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1千多万人,各地情况错综复杂。有的饮水工程供水人口数万人,有的则只有数百人,参差不一;有的地方,工程地处偏远;有的地方,农民居住分散;有的地方,水管维修、水费收取困难。为此,我省各地纷纷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情况,探索出了多种行之有效的建后管理模式。

汕头市建立了“多种模式管理,政府和村民实施监督”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机制,形成了“公司化管理”、 “村集体管理”以及“用水户协会管理”等多种管理模式。

梅州市确立了“强化领导、探索经验、精心组织,谨慎操作”的新机制创新理念。积极打造梅县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管理和蕉岭县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等典型经验,起到带动和示范效应,为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 “保驾护航”。江门市则推行集约化规范化集中供水管理,形成托管和独立两种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是把已建成的工程并入市级或镇级自来水管网,由管网所属水厂统一管理,明确了双方在托管期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二是按照市自来水厂的管理模式制定一套适合新建工程的有效的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运行管理。

汕尾市则主要采取村集体自我管理和镇级自来水厂(公司)管理两模式。村集体自我管理模式主要适用于山区农村小型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管理,此种管理模式由于受山区的地形起伏大,居住分散等因素影响,建设的供水工程大多为单村或联村形式,工程规模小、数量多、范围广,给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方式有许多弊端。第二种模式主要为镇集中供水工程,对镇级新建或扩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建成后及时移交镇人民政府,通过采取股份制、承包制等多种形式招商引资,成立镇级自来水厂(公司或供水管理站)等管理机构,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

茂名市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了四种管理模式:一是统一管理模式。对供水人口相对集中,供水规模较大,供水设施相对完善,受益人口用水意识较强的,采用统一管理模式。二是农民用水户协会模式。对供水规模小、供水人口少,供水人口分散的,采用用水协会形式。三是一宗一策模式。对供水规模达到千吨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县(市、区)水务(水利)局或所在镇成立供水公司或自来水公司等专门机构,按需设岗,以岗定责,直接进行管理。四是建管分离模式。在城镇近郊,通过自来水公司扩网,解决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工程建设完成后,移交自来水厂或自来水公司直接管理,充分利用自来水企业设备先进、制度健全、管理水平高、水量水质有保证等优势,确保工程管得好,长效益。

机构机制  亟待健全

我省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远未达到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要求。今年7月,省农村饮水办组织各市开展了工程建后管理工作总结、工程建设质量和建后管理措施回头看活动,发现一些地方依然存在部分工程管理主体不落实,管理责任不明确;缺少专业管理人员,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不完善;水价不能完全覆盖运行成本,供水工程自身财务状况差;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薄弱等等的问题。

据了解,我省一些地方依然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仅仅是把工程建设完成就算完成任务,没有认真谋划工程的后续发展。个别地方工程修好就转交,把工程当成包袱直接甩给当地政府或村委会,任由工程自生自灭。与此同时,部分地方监管机构不全。一些地方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工程监管不力,得过且过。部分村级供水工程建成后也没有及时组建供水协会,管理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管理制度不严。有的工程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工程有制度,但执行不规范。此外,全省普遍存在管理人员素质低的问题。全省镇村一级的供水工程职工90%是高中以下文凭,大部分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

为此,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强调,各地要加强供水管理机构建设,实现县级行业管理水平提升新高度。各地应成立专门机构,逐步配齐县、镇、村三级供水管理人员,依法对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进行监督和管理,规范经营管理者行为,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网络,加强对水价的监督,负责农村供水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一是建立专业队伍,完善服务体系。各县(市、区)应建立专业的工程养护和抢险队伍,建立和完善供水工程维护的服务体系。制定完善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供水工程管理办法、设备操作规程、制水操作规程、设备维修养护制度、工程和管网的图档管理制度、水费计收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人员考核制度等。要依托县城和各镇级水厂,注重为规模较小的单村、联村供水工程提供维修、技术咨询等服务,定期对净水设施、管道、供水构筑物和设备等进行养护,并不断提高工程养护服务质量。二是践行为民精神,树立行业形象。要逐步加强对农村供水队伍的统一管理,以“忠诚、为民、科学、务实”的新时期广东水利人精神为指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逐步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开放式服务平台,向群众开展政策咨询、技术讲解、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服务。要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外在形象的管理,既要讲求安全实用,又要讲求形象美观。要加大宣传力度,在主流媒体进行充分宣传,主动接受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黄柏青告诉记者,我省2005年以来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都实行“公开、公示”,每一宗工程都可以在广东省农村水利网(http://ncsl.gdwater.gov.cn/ncsl/)上查到项目建设情况。

摘自:“中国水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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