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9月23日印发了《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粤府办〔2011〕62号)(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011年起,用10年时间在全省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让农村群众喝上干净自来水。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一)政策背景。保障安全的饮水是农村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了今后农村饮水工作的发展方向是“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条件的地方延伸集中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今年省委9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明确“加快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结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到2020年,行政村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要求确保2013年前全面解决剩余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扎实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采取整县推进的方法,从群众要求最强烈、积极性最高、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抓起,完善和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功能水平,力争到2020年,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覆盖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90%以上。
(二)我省农村供水发展历程。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农村供水工作经历了由解决饮水困难(解决有无水饮用问题),到饮水安全(解决饮用清洁卫生水问题),再到普及自来水(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三个层次的发展过程。2002年至2006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达40亿元,解决约76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逐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实现了从农村饮水解困到农村饮水安全阶段的飞跃。2008年我省正式启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至2010年底,全省已累计投入51.47亿元,解决1040.93万农村居民和1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截至2010年底,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6市(以下简称珠江三角洲地区6市)实现了农村饮水安全全面达标,加强对农村供水企业集约化和供水管网的改造工作,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其余15地级市正逐步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向普及农村自来水阶段迈进。目前,15个市农村总人口5603万人,其中饮水安全人数4650.2万人,农村饮水安全率82.9%,预计到2013年,将基本实现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目标。
(三)对我省农村供水现状的基本判断。我省农村供水的现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6市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供水。其他15个市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目标基本实现,但农村供水现状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饮水基本安全,但保障能力脆弱。15个地级市大部分属山区、丘陵区,居民居住地分散,受地形条件、人口分布、水源条件等影响,自来水工程建设相对复杂,建设、管理难度大,工程造价高;历史上已建成的单村饮水工程水源保障能力较弱,管理能力较差,农村供水水源分散不利于水资源统一规划利用和调度,不利于供水水质安全监管;受历史条件限制,集中式供水工程精品不多,亟待提升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
二是群众对自来水有需求,但不是唯一的供水来源,对供水工程的需求程度跟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密切相关。15个地级市农村分散式供水人口仍占35%以上。已建成供水工程的地区大部分群众还保留自建的供水设施,对工程的良性运行产生了一定影响。
三是农村供水工程具有一定的经营属性,但占主要的还是公益属性。乡镇以下的供水工程,除珠江三角洲等经济较发达地区以市场为导向,形成了以工补农、以工带农的集中联网、城市化供水体系以外,大多数地区仍以镇和村为单位自行运行管理,山丘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供水工程由于主要是以居民生活用水为主,水费收取主要体现公益性。
四是部分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可走市场化道路,但相当部分工程建设仍需要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投入。供水市场发育不平衡,部分地区供水市场尚不成熟,农村供水产业需进一步加强扶持。
(四)我省农村供水事业的发展方向。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发展目标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省城乡差距正逐步缩小,统筹城乡、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格局正在形成,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必然也会对饮用水的水量、水质和方便程度提出更高的要求。村村通自来水目标是我省在实现村村通电、通路、通讯之后的又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基础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我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农村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消除城乡供水水质和方便程度、保证率等方面的差别,保障全省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加快普及农村自来水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当前,我省农村供水存在的水源分散等问题不利于水资源统一规划利用和调度,不利于供水水质安全监管。解决农村小型水厂存在诸如水量保证程度低和水质保护难度大等水源问题的最有效措施是实施以县为单位的水资源统一管理,统筹水源地建设和保护。村村通自来水实施后,在县域内形成统一的、高保证率和供给标准水质的农村供水网络,有利于政府及时高效应对和监控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我省的农村供水工作必须与经济发展成就相匹配,更新“一村一乡一工程”的观念,实行“大水源、大工程、大管理、大保障”的思路,在县域范围内制定高起点、高标准供水规划,形成城乡统筹、规模供水的新格局,达到高效配置水资源、严格管理水资源、高效管理水资源的目的。
认真回顾我省农村供水30多年的发展历程,结合我省去年开展的村村通试点和兄弟省发展村村通自来水工作的经验,我们认为我省今后发展农村供水事业需要做到四个“坚持”,在明确相关政策和指导思想的基础上,统一建设标准;明确各级政府责任,改变过去自上而下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实行扶持工作典型,以考核和奖励等办法带动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一是坚持政府主导,财政扶持。要实行各级政府的一把手负责,进行目标考核。二是要坚持规划先行,严格实施。在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之前,必须通过专家对工程建设的水源配置、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和建后管理等规划内容把好关。坚持统一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实行信息化管理,工程实施按照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规划、建设、验收和管理。三是要坚持规模效益,科学发展。不能就农村论农村,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将发展农村自来水与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城镇支持农村,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实现城乡全面繁荣、工农同步发展、生产生活兼顾的局面。四是要坚持建管同步,统一标准。着眼于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和农民长期得到实惠,高度重视工程的管理问题。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把建设质量关,统一施工质量标准,同时着力在运营管理机制创新上下功夫,解决后续经营管理问题,尤其是要在信息化管理方面下功夫。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程内涵和实施方式、步骤,以及保障措施等三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提出了工作轴心、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轴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主线。工作目标是以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条件、提高供水质量,使老百姓喝上干净自来水为目标。特别强调的是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条件和提高供水质量,没有包括城市用水和工农业用水。工作方法是从群众需求迫切的地方抓起、从积极性高的地方抓起、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基础好的地方抓起。工作手段是完善和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功能及水平。
《方案》提出的任务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农村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覆盖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提出的工作措施是整县推进,从2011年起启动,建一批、成一批。
(二)工程内涵和实施方式、步骤
《方案》提出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内涵,进一步阐明了今后10年我省要打造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内容,是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是全县范围的供水网络,是具有高保证率(水源保证率95%)和统一供水标准的供水水量、水质、水压的适度集中供水工程。
《方案》提出实施范围是珠江三角洲地区6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以外的15个地级以上市所辖93个县(市、区)县城城关镇以外的农村地区。包括了所有提交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规划的县(市、区)。
《方案》提出了两种实施方式:采用示范建设和面上推进相结合的两种方式实施。示范建设采取公开竞标确定名单,以整县推进的方式实施,省按规定给予补助;面上推进采取由省按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由各任务县包干完成的方式实施。
示范县整县推进的竞标办法正在制定当中。面上推进的实施方式主要依据当前纳入国家规划(全省1645.5万人)实施的人数和2005年饮水安全普查的人数来计算省级补助资金,补助办法详见保障措施的第四点:省级财政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情况,原则上按照核定人数给予定额补助,省级以上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对已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改造升级成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省级以上资金按核定人数给予每人120元的补助;对未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但纳入《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粤水农[2005]184号),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省级以上资金按核定人数给予每人450元的补助。
《方案》提出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步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年-2015年):2011年启动实施3个示范县(市、区),逐年扩大实施范围,到2015年累计完成30个县(市、区)建设任务。第二阶段(2016年-2020年):实施其余63个县(市、区)工程建设,到2020年全部完成93个县(市、区)建设任务。也就是说,93个县(市、区)都要在2020年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每一个县(市、区)都可以选择采取示范县建设方式或者面上推进方式实施工程建设任务,但要求整县推进工作,由各任务县包干完成建设任务,最终目标是实现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覆盖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三)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六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省与各任务县(市、区)签订工作责任书,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建立分级负责机制,工程建设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地级市负责督促落实,省组织检查和考核。省将建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及办公室,统筹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负责机构。各任务县(市、区)还要编制工程建设规划,出台建设资金筹集办法(方案)和相关优惠政策,组建行业管理机构和工程管理实体。
二是加快前期工作。《方案》明确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建设申报程序。首先要纳入《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规划(2011-2020年)》,其次是直接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再次是分级审批,由市、县两级发改部门会同财政、水利部门按照分级权限审批。因为各任务县都是整县推进方式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故建议各县(市、区)计划实施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前期工作。
三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除了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以外,《方案》强调用好用足水利规费政策,加大市、县两级公共财政投入。要求广泛吸纳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投入公益性资金,引导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入村、入户供水管网;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各界采用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方式投资达到一定经济规模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提出的各种资金筹措办法,充分考虑了工程资产管理和建后管理的要求,可以按照投资渠道、工程规模等明晰产权,明确权利和义务。《方案》要求发动基层群众投资投劳兴建工程,提出“引导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入村、入户供水管网”的做法是参考了城市供水中居民小区入户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办法。城市居民小区的供水管网所有权是小区居民共有的,建设和维护也是由小区居民共同出资和管理。入村、入户供水管网由村民管理有利于发挥用水户协会和群众的自治作用。
四是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五是强化管护机制。工程管护机制的建立是省考察各县参加示范县竞争的主要条件之一。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委9号文的要求,结合农村水利设施管护,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管理网络。《方案》提出“先建机制,再建工程”,就是要求各县按照《广东省农村供水工程建后管理指导意见》,明确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设施的公益性质和产权归属,根据工程性质和受益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全面加强县级行业管理和工程资产管理、经营管理,水厂的生产管理和饮水安全意识宣传等方面工作。
六是建立竞争安排和考核制度。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一样,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将纳入建设幸福广东考核指标,省将制订考核办法,按照各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指标进行考核。同时视每年的资金情况安排适量的县(市、区)整县推进村村通建设示范。
三、工作建议
(一)各县(市、区)进一步细化规划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剔除不属于农村饮水范围的工程量。根据省的工程技术指引,进一步复核农村居民饮用水指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建议加大对规划工作人力和物力投入,认真咨询省设计院专家意见,复核工程布局和工程设计,夯实县级工程规划,为下一步开展村村通自来水示范县竞争做好充分准备。
(二)认真学习和领会《方案》精神。省政府印发的村村通等四项工程建设方案中,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是唯一没有工程总投资的方案。主要是因为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规划(2011-2020年)正在编制当中,成果尚未得到权威部门确认。另外也考虑到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大家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认识也需要一定的过程。建议全省15个地级市和93个县(市、区)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资金筹集测算和工程建设管理、行业管理和工程建后管理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县域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构建本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附:
农村饮水、饮水安全、自来水和村村通自来水等名词解释
农村饮水困难:主要是依据取水距离为标准,国家规定饮水困难标准是:至取水点单程1000米以上的,或至取水点垂直高度100米以上的,或100天不下雨没水喝的缺水村(寨)。
农村饮水不安全:主要依据是国家水利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水质不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不安全;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低于20—40升为不安全;人力取水往返时间超过20分钟为不安全;供水保证率低于90%为不安全。
自来水:由给水系统把取自水源的水经过净化、消毒后,通过管道供应给居民、工业生产等方面的用水。自来水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水质要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压要满足《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中关于最小服务水头的要求;水量要满足供水范围内最高日、最高时的需水要求;保证率要满足24小时供水要求。
村村通自来水:是指通过工程措施把符合国家水质标准的自来水接引到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
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覆盖到全省行政村一级自来水工程的总称。一般指日供水规模大于20吨,且满足自来水工程基本要求的供水工程。
分散式供水人口:是指农户以手压泵、大口井、山溪水、河水等为水源,未经净化、消毒等处理而直接饮用的农村人口。
链接:《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