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辖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财政局、水利(水务)局: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财农[2009]457号)要求,省财政厅、水利厅组成专家考评验收组,将于近日对我省第一、二批重点县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并对第一批重点县2009-2011年三年整体工作情况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验收工作组组成人员
省级组织的考评验收组负责对全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进行绩效考评和验收。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组长袁玉友,成员陈静、李金茹、贺丽、李凌湧。负责考证、验收:新郑市、中牟县、通许县、杞县、兰考县、虞城县、宁陵县、睢阳区、梁园区、夏邑县、西华县、鹿邑县、项城市。
第二组:组长赵文奎,成员周月红、彭卫平、黄伟、刘阳。考评安阳县、汤阴县、滑县、浚县、武陟县、修武县、封丘县、长垣县、濮阳县、清丰县、范县。
第三组:组长郑新建,成员耿发群、李娟、郭宇、胡怀亮。考评舞钢市、宝丰县、叶县、许昌县、禹州市、鄢陵县、新野县、宛城区、邓州市、唐河县、淅川县。
第四组:组长黄明,成员康黎明、倪昊煜、李艺珍、董欣。考评偃师市、宜阳县、陕县、灵宝市、临颍县、上蔡县、遂平县、正阳县、汝南县、新蔡县、固始县。
二、考评验收办法
(一)考评验收工作以实地验收为主,采取听、看、查、访、议等方式进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考评验收工作县级采取千分考评折合百分制法,针对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三、考评验收基本内容
第一、二批重点县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和第一批重点县2009-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媒体宣传、招标投标、质量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整合资金、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资金效益的发挥。
绩效考评需要提供的资料: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县政府或人大对农田水利规划的批复、成立领导小组或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有关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正式刊发的信息和报道(市级及以上)、年度实施方案、工程设计和标准文本、省级对方案的批复文件、项目工作台账、项目管理制度、办法,工程招投标、监理、合同等项目管理资料、竣工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管护制度及落实情况资料、农民“一事一议”相关材料、县级报账制相关资料(中省市县投入资金文件及拨款凭证、资金整合相关证明材料、财务检查、稽查及审计资料、预决算表、报账资料等)。
验收需要提供的资料: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县政府或人大对农田水利规划的批复、成立领导小组或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有关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正式刊发的信息和报道(市级及以上)、三年建设方案、分年度实施方案、工程设计和标准文本、省级对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项目工作台账、项目管理制度、办法,工程招投标、监理、合同等项目管理资料、竣工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管护制度及落实情况资料、农民“一事一议”相关材料、县级报账制相关资料(中省市县投入资金文件及拨款凭证、资金整合相关证明材料、财务检查、稽查及审计资料、预决算表、报账资料等)。
对于省级及以上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专员办、审计署特派办等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问题的重点县,需提供整改报告(正式文件)。
四、时间安排与要求
(一)请各重点县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考评准备工作。请将自评报告、考评量化指标表及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作为绩效考评依据。
(二)各考评验收组于近日开始绩效考评和验收工作。
(三)考评验收结束后,各组提交分县的绩效考评表和考评报告。考评报告包括考评验收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考评结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将电子版报财政厅农业处(电子邮箱:silence8706@126.com)、水利厅农水处(电子邮箱:zyh@hnsl.gov.cn)。
(四)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精心组织,积极配合,确保检查效果和质量。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检查任务。
各组考评、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财政厅农业处: 陈 静 0371-65808706
水利厅农水处: 倪昊煜 0371-65571030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