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轮竞争性评审会现场
“兴粤,先治水”。
广东经济版图上,水的影响无与伦比。
一方面,珠江流域,江河密布;另一方面,降雨不均,旱涝不断。水利大省,也是水患大省。兴水利,除水害,构成岭南大地千百年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脉络之一。
改革开放30多年,广东快速走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用水量激增,水环境污染,水资源不足。全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2100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水平,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1/4。
经济腾飞与水资源短缺,矛盾凸显,制约全省科学发展步伐。
今年开春,中央1号文件提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春风拂煦,春雨滋润。
广东迎来了水利建设大改革、大投入、大跨越的“黄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一针见血地指出:“水的问题仍然是我省的心腹大患,治水始终是兴粤的一个重大课题。如果我们今天不抓住时机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发展,未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瓶颈将是水!”
作为公共服务的物质保障,广东财政及时转观念,变手段,闯新路。根据朱小丹代省长“突出重点、狠抓关键,集中优势资源和工作力量,加快实现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促进水利工作的推进”的指示要求,广东实施竞争性分配,集中财力办大事,为维护水资源安全保驾护航。近日,“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财政竞争分配出炉,岭南水乡掀起“民生水利”建设新高潮。
治水兴粤,不遗余力,快马加鞭。
过去5年,广东财政优先投入城乡水利工程,省级财政投入291亿元,总投入885亿元,带动水利建设跃上新台阶。
未来10年,广东省级财政将统筹安排1000亿元,全省总投入3000亿元以上,推动水利建设实现新跨越。
财从何来?——拓宽渠道,集中使用
发展水利,离不开投入。
“投资大,周期长,收效慢”,是水利建设的特点。“有没有足够财力”成为兴修水利过程中绕不开、躲不过、推不掉的问题。
论财力,广东有“底气”。过去15年,广东财政快速增长,年均增长幅度20.9%,总量达1.18万亿,约占全国1/7,全国第一。
但是,广东也有“顾虑”。人口增长快、基数大,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全省人均财政支出仅排全国第十九位,约80%的县(市)缺少基本财力保障,缺口达147亿元,全国最多。
财政总量大,人均财政少,矛盾无时不在,广东人备感纠结。
改革,箭在弦上;“补课”,势在必行。
中央要求,未来10年,水利建设投入必须翻一倍。广东自我加压,要求10年之内水利投入必须达到3000亿元。3000亿元的水利投入,绝非小数;年均300亿元的资金筹措,亦非易事。
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广东没有丝毫犹豫,而是迎难而上,积极探索,敢闯“雷区”,率先破题。
对此,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有独到见解:“必须深刻认识公共财政的职能定位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学内涵,全面把握公共财政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联系,找准切口,突出重点,发挥作用。”
“钱从何来?”
“统筹兼顾,开源聚流!”
一句话,八个字,看似简单,内涵丰富。
第一层意思,“拓宽财政渠道”。
水利建设项目,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资金投入以政府为主。中央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广东进一步提出,10%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45%交省级统筹使用。
广东还要求,有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资源工程建设。
然而,财政投入主导,不等于大包大揽。财力有限,市场无限,完成水利超常规投入、跨越式发展,必须拓宽渠道,多元融资。
今年6月,广东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制定了《扩大省级水利融资平台融资方案》,完善机制,扩大融资,建立省级水利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广东明确提出,以省级统筹资金为依托向银行贷款,扩大资金规模。2011年,广东向银行金融机构首期扩大融资100亿元。
此外,广东继续尝试征好、用好水利规费,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以独资、合资合作、BOT和BT等多种方式参与民生水利建设,探索以地换堤、水利工程经营权拍卖、土地资源拍卖、社会捐资等形式,拓宽投资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事实上,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结合,广东不乏成功先例。
2009年6月,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成立,重点探索水利工程BT融资建设方式。
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项目——高要市联金大堤主体工程,全长23.73公里,计划投入1.42亿元。因配套资金不到位,工程一度陷入困境。情急之下,当地政府申请BT模式,向市场招标。去年1月,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成功中标,资金一步到位,工程提前竣工。
政银企携手,共建共享。如今,广东各地30多宗重点水利工程项目,采用BT模式建设,融资金额70多亿元。
第二层意思,“集中财力办事”。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水利建设水平有高低,是广东的“水情”,也是广东的“省情”。
珠三角经济发达,城镇化进程快,土地出让收入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基础好、压力轻。粤东、粤西、粤北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土地出让收入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基础弱、欠账多。
全省各地土地出让收益与水利投入需求不匹配、不协调,决定了广东水利投入不能“吃大锅饭”,必须区别对待,统筹安排。广东着眼全省,统筹水利建设投融资款,集中投向“五区”——粮食主产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农田水利建设任务重的地区。缓解水利建设投入结构性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和水利协调发展。
大创新,大投入,大发展。
接下来,广东将创建30个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30个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88个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和30个村村通自来水示范县。
10年之内,广东水患基本得到根治,农村群众喝上自来水,农田得到有效灌溉,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水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水利建设成为生态屏障、民生保障。
财投何处?——竞争分配,民生为重
生财、聚财、用财,财政管理始于“生”,落在“用”。
“能生财,会用财”,广东深化改革,再闯新路,在创新分配方式上下功夫。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财政部门陆续推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专项资金竞争分配、为民办实事问民意等改革举措,逐步走上民主理财之路。
其中,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以其种类多、可选择、不固定的特征,格外引人注目。
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司司长张东生说:“财政分配竞争性模式,是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重大突破和有利探索,可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对优化财政资金、资源的配置,促进公共改革方向同样重要。”
人多钱少,僧多粥少。有限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本来就是寻求公平与效益的平衡点。
传统的分配方式,重公平轻效益。平均分配,“撒胡椒粉”,“排排坐,分果果”,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不高。
广东的创新在于,公平与效益兼顾。竞争分配,能者多得,优者先上,少花钱多办事,公共财政带动效应增强。
表现形式上,广东财政专项竞争性分配,“打破平衡”、“求得平衡”。
“打破平衡”,不难理解。
在资金分配管理环节,引入竞争性机制,通过招标投标、专家评审等形式,“内定”变“公审”,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从“一对一”单向审批安排,转向“一对多”选拔性审批安排。
“求得平衡”,也不复杂。
通过“多中选好、好中选优”,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财政专项资金效益最大化,加速欠发达地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促进“双转移”战略实施,实现区域、城乡均衡与协调发展。
用不平衡的方式,达到平衡的绩效;以局部不平衡,实现整体的平衡。也就是“破旧立新”——破除旧的平衡,建立新的均衡。
广东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黎旭东说:“若干年后,我们回过头来看,会意识到这一改革的重大意义。”
这一创新设计,得到了实践检验。
过去4年,广东省纳入竞争分配的财政专项达88个,涉及资金150多亿元,实施过程顺利,效益明显。
其中,与水利有关的专项包括:欠发达地区国有水管工程维修养护、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水利科技创新、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小型灌区改造试点等。这些积极探索为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机制,积累了经验。
今年,“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试点竞争瓜熟蒂落。
12月5日,广东“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竞争试点工作开锣。兴宁、博罗、清新、高州、德庆、五华等6个候选县(市),第一轮过关。
12月13日,第二轮评审,兴宁、德庆、高州3个县(市)最终胜出,入选2011年广东“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
“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以县为单位,省级设立4亿元补助资金,带动整县至少7个亿的水利投资,整体推进县内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兴宁市中标之后,市长陈略宇兴奋地表示:“这对改善我市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水和谐新环境建设,有着重大推动作用。”
入选“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意味着,3年之后,县内灌区改造修复初见成效,水患得以有效治理,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水利建设成为保护生态的重要屏障和发展民生的重要保障。
这是广东水利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舆论认为:“如此大规模的水利建设资金竞争分配,如此多的水利建设项目整县推进,广东是第一次,全国也是第一次。”
“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试点竞争,拉开了广东运用财政杠杆、补足水利“短板”、加速水利民生建设的大幕。
广东水利“短板”在哪里?
——集中在防洪保安、农田水利、水资源配置、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村村通自来水、水库移民安居等。
发展水利事业,是保增长,也是保民生。
坚持民生优先,发展民生水利,就是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让群众得到实惠,得到享受。
国家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竞争性地配置资源,是对财政资金的优化配置,主要针对专项资金、项目选优方面的合理性资金配置。这是对公共财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贡献。”
最近,广东提出:“以民生水利为龙头,带动民生工程全面升级。”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民生水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这是广东“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追求的最终目标,是广东财政分配机制改革追求的最大平衡。
财为谁用?——科学理财,共富共享
科学理财,不是一句空话。
财政竞争性分配改革,就是科学理财的具体表现。
比较竞争性分配与均摊式分配,人们不难发现,两者最大区别在于“监管”与“绩效”。
“重投入,轻监管”,是传统分配方式;“重投入,更重监管”,是创新分配方式。
“这是一个理念的转变。”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姚胜副主任说:“由部门内部决定转到由部门内外共同决定,由少数人决定转变为由多数人决定,由单纯行政意义上向科学民主的方式转变。”
竞争是手段,监管是核心,绩效是目的。
监管靠什么?
一靠机制,二靠专家,三靠绩效。
近年来,广东制定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监管内部工作规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竞争性安排暂行办法》等,明确规定实施主体和有关部门的职责、招投标流程、专家评审程序和监督管理等。
“通过参加灌区项目竞标,我认为水利项目竞争性评审立项,是一个很好的择优竞争机制。”连平县县长钟明评价说。
竞争性分配,最重要的监管是专家评估。资金投向与使用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准确性等,与专家评估息息相关。
广东重视专家遴选。在“竞争性分配专家库”中,拥有环保、财税、金融、规划、医药、农林等领域1200多名专家名单。开展项目评审时,可以随时随机遴选。个别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的项目评审专家,由部门推荐与专家库遴选相结合,但专家库遴选不少于50%专家。
“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竞争性评审,通过摇号方式,从专家库随机确定7名专家,对候选县(市)书面材料、现场陈述、答辩和总结性陈述等四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依据得分高低,确定3个示范县入围名单。
监管与绩效,相辅相成。
绩效是什么?
绩效的本质,就是通过公共选择程序,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提升群众满意度。
广东财政分配绩效评价开全国先河。“要件准入,专家评审,政府批准”三个阶段,绩效目标是项目遴选的重要判断标准,绩效管理贯穿于专项分配全部过程。
广东提出:“事前确定绩效目标,事中加强监督管理,事后实施绩效评价、绩效问责、敦促整改”,“实施全程绩效评价管理。”
总之,以效益为导向,围绕预算管理、资金分配、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监督问责、结果反馈等环节,引入分配竞争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低成本,高效益。” 以财政杠杆撬动民生水利发展,既是推动水利事业转型升级,更是改善民生造福于民。
“竞争性分配手段,是以民主财政实现民生财政的重大突破。”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任剑涛认为:“只有通过民主财政的方式,把竞争性分配手段作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力杠杆,才能把民生财政做实。”
民生水利,竞争分配,为广东创新财政分配模式提供了新的内涵。
“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为民办实事问民意”,广东积极推动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实现群众全面发展、共富共享。
在“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竞争评审现场,每个县(市)竞聘小组无一不打“民生牌”。茂名市委常委、高州市委书记郭元强亲自带队,上台竞标。他充满激情地表示:“把水利建设与其他为民工程结合起来,鼓励受益区群众共建共享。”
“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度、理财有法”。
广东财政创新分配手段,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建设幸福广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作为改革发展排头兵、全国财政第一大省,广东具备了率先实现体制改革进一步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2011年广东农业水利专项资金公开竞标大事记
●2011年8月10日至12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组织了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性评审,从26个参评县(市、区)确定10个重点县(含1个高效节水示范县)。重点县一定3年,省级以上财政对每个重点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1600万元(高效节水示范县每个每年安排补助资金2300万元)。
●2011年9月28日至29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联合组织了第二批中小型灌区改造试点项目竞争性评审,从14个参评项目中确定5个改造试点。
●2011年12月5日、12月13日至14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厅联合组织了2011年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竞争性评审,从10个参评县(市)中确定了3个示范县,省财政对每个示范县安排基础标的为4亿元的补助资金。
●2011年12月21日至22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组织了全省第一批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性评审,从24个参评县(市、区)确定10个重点县。重点县一定3年,财政对每个重点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1600万元。
●2011年11月14日至15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2011年省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会,确定1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
●2011年11月10日至11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2011年省级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会,确定15个农业农机示范县,茂南区为渔业农机示范县。
●2011年12月7日至8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了2011—2012年市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竞争性评审,从13个参评市确定了8个市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2012年1月5日至6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联合组织2011年省级农业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会,确定3个示范基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