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服务水平,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及时有效解决群众饮水问题,到 2011年底,我省有农村饮水安全任务的县(市区)都建立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热线电话,每天24小时对社会开放。热线电话的主要服务内容是:
1、受理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法规、政策、信息等业务咨询,为社会和群众提供及时、热情服务。
2、接受农民对供水状况的反映、投诉及工程运行情况的反映。
3、接受用水户对供水单位供水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和建议,责成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4、对群众反映的供水设施出现故障等突发事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快速有效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5、受理群众对饮水工程建设质量的投诉,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质量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6、受理供水单位对用水户的投诉,及时协调解决破坏供水设施、欠交水费、私自安装等违章违规行为,维护供水正常秩序。
7、受理与农村公共供水相关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
各地在供水、用水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拨打当地的服务热线电话。现将各县(市区)服务热线电话予以公布。
各地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热线电话见附表